高智晟:法律角度析镇压法轮功违法性
 
2006年5月1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记者安娜5月16日采访报导〕自1992年法轮功在中国传播到今年已有14年时间。从1999年7月江泽民发动的全面镇压法轮功也已近七年。今天,法轮功的问题已经不仅是中国的问题,已波及到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对于这样一个无论从时间长度和空间广度已经不能被任何人忽视的问题,在规范人类行为的法律层面上,人们是怎样认识的呢?带着这样的问题,5月15日我们采访了中国著名律师高智晟。下面是根据高律师谈话整理。

从中国的宪法和刑法角度看

我的第一封公开信就是在法律上否定它(指中共)。因为它所有的做法,首先是和中国现有宪法,刑法相冲突,是明显的冲突。最近加拿大一些议员提到:任何把人们坐在地上,坐在自己家里的修炼过程视为犯罪的政权,都是不道德的,都是不能令人容忍的。我们面对的就是这样一个政权。在第一封公开信里,我们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宪法问题,一个是刑法问题。

在中共镇压法轮功的问题上有两个根本性的东西,无需历史回过头来说什么,现在人们已经清晰地认识到了这两个问题:第一它违反了中国的宪法,第二它违反了中国的刑法。中国宪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公民是享有信仰自由的。而这样的信仰自由是由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以及中共政权自己宪法所承诺的机制来保证的。但是现实生活当中我们看到的却是相反,也就是说它对法轮功的残暴镇压是违法的。

我提醒您注意两个时间,第一是中共对法轮功镇压发生在1999年7月20日,但是它的法律依据下达的时间是1999年11月份。中国刑法确立的一个原则叫罪行法定原则,也就是说刑法对它颁布之前的行为是不能有调整作用的,既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在1999年7月20日之前中国镇压法轮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1999年11 月份它制定的关于惩治邪教组织的一系列规定实际上是对号入座,是先有行为后有法律,这是从根本上违反了中国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它赤裸裸的违反了自己制定的法律基础,抛弃了既有的法律基础,抛弃了既有的法律原则,这是中共在镇压法轮功上永远改变不了的一个东西。

世界上有两大法系,一类是海洋法系,一类是大陆法系,实际上被人们素称为制定法系和英美法系。不论是制定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刑法惩治的是行为,而不是身份。这是第一个必须要搞清楚的问题,也就是罪与非罪的界限问题,罪的标准问题。第二个刑法惩治的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是犯罪意义上的危害社会行为。

正如这一次王文怡博士在白宫事件之后我发表的文章里提到的那样,刑法针对的行为必须是对社会的危害行为,也就是犯罪意义上的社会危害行为。尤其是在中国,刑法惩治的行为有几个特征;第一是它的刑事违法性,第二是它的社会危害性,第三是它的犯罪结果。

我在第一封公开信里有一些总结性的观点,就是中国的法轮功修炼者的行为不是中共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这一点必须清楚。第二点1999年之后的大规模抓捕是因为你具有法轮功的身份,而不是你实施了什么样的犯罪行为,也就是说它已(经) 改变了刑法针对行为,而非针对思想和身份的定义。

1999 年对法轮功的镇压行为就是针对的身份,而不是行为。许许多多的老年人,许许多多的无辜的中国人因为他们具有了法轮功的身份就成为被投入监狱的理由。所以这是对人类法制文明的一种反动,同时是对中国法律基础的一种公然抛弃。这是我谈到中共镇压法轮功两个方面的法律错误。另外一个法律错误就是它在执行过程中根本上抛弃了中国既有的法律基础。你知道我是律师,我们接到的口头通知是赤裸裸的,那就是说任何律师不得参与有涉法轮功的案件,也就是说整个对法轮功的处理已经彻底抛开了既有的法律基础。

我在石家庄的经历,可以在我的第一封公开信里看到,法官理直气壮地告诉我们:第一,法轮功问题法院一律不得受理,第二,律师一律不得参与。所以这里不仅仅是一个讨论它对既有法律基础的破坏问题,更应当考虑对法轮功镇压本身是国家权力依照法律的一个运作过程,还是中共党内一个黑社会的运作过程。我在第三封公开信里回答了这个问题,就是他们完全以黑社会的方式来处理法轮功问题。非经法律程序可以对人动大刑,非经法律程序可以剥夺他人的性命,非经法律程序可以剥夺他人的器官,非经法律程序可以剥夺他人的财产,非经法律程序可以剥夺他人的自由,这就是中共在法轮功问题上的所做所为。

我们感到悲哀的是,我们感到沉重的是,或者说我们感到恐惧的是,不完全是中共罪恶的本身,而在于人类世界今日的麻木。我最近和美国,英国大使见面时都尖锐的提到这个问题。我提到你们和你们的政府在未来法轮功问题真相大白的时候你们会感到无地自容。当然你们是掌握着最好的语言技术,会告诉人们说,那是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在中共对我们欺骗的情况下,我们才没有能够发出我们应有的声音。我在和美国政府,英国政府见面的时候我提到我不是外交家,我没有外交辞令,我是一介草民,我的话是没有任何包装的,而且尤其是我目前的处境我也不是经常能见到你们,所以我对他们说话毫不客气。就法轮功这样的讲真相活动已经讲了七年,讲了七年,中美两国就人权的谈判仍然没有把法轮功问题纳入谈判内容。

对中国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看法

最近中国成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之一,这是一个莫大的讽刺。(笑)这同时也是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堕落的标志。这次余杰和三名基督教徒去见布什总统,我和范亚峰,郭飞雄也是在名单之列。有人就打电话说:“你非常遗憾,失去了见美国总统的机会。”我说:“我们从来没有把见美国总统当作机会去对待,我们没有把它视作是多大的机会。因为在中美人权对话几十年来,美国所做的程度我们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我们不糊涂。所以我们永远只靠我们,而不是靠他们。”

就目前人们对高律师状况揣度的回应

因为中共权力运作非常不透明,所以人们对目前我的状况都是一种揣度和推测。但是这里边显然有一些可供人们推测的变数,比方说,中共在大陆掌权五十多年来,绝不允许任何一个知识份子像今天的我一样,每天发表犀利的批判文章,这的确是个例外。就像我刚才的这番言论,中国特务也在监听,但是我不知道他们为什么始终没有彻底阻断我的言论,就像去年它们包围陈光诚一年的时间,陈光诚家的电话,手机全部断掉,但是它始终给我留了一些渠道。这样的方式决不是中共特务喜欢看到的,我想中共高层内部在我的问题上是有一些力量的,至少是在目前,他们是容忍了我这种现状存在。所以,最近的文章里我也多次提到中共领导体系内部以及那些对中国民族抱有良知的那些中共大部份的普通党员,他们和我们是命运是一样的,一致的。包括中共领导体系内部的那些人我也提到的,他们的子女和他们子孙后代,还要和我们的子女,我们的子孙后代一起生活在中国,今后中国的问题应当是我们共同的理性的去解决,而不能用敌对的方式。人们对中共的恐惧有些过火。我在中国绝对是一个自由的公民,我可以在任何地方发表任何自由的言论,中共它也奈何不得,去年12月份我曾经有一次演讲,当时这个演讲就是在几十名特务包围下做的演讲。当时全国各地上访的代表有五十多人,大概有二十多名特务。

奇迹、神迹

在提到法轮功七年来的和平抗争,在开始打压时许多人都认为法轮功顶不住,是在拿鸡蛋碰石头时,高律师连连说:“奇迹,奇迹,真是奇迹。对有信仰的人来说就是神迹。”

高智晟又说:我最近写了一系列文章,它不仅仅是批判在对法轮功问题上的残暴。我最近有一篇文章叫《敬天信神者的悲惨境遇——叩问天道》,这篇文章里我们也谈到了对家庭教会的野蛮镇压。对信仰本身残酷镇压而言它不仅仅是针对法轮功,它针对的是信仰本身。前天我在和美国大使见面的时候,他们提到一个问题:中共在人权问题上有许许多多需要我们关注的方面,他直问我:“为什么你非要盯着法轮功?”我问他:“你为什么避开法轮功问题?第二个问题:你为什么认为我是盯着法轮功而不是信仰自由问题本身?”我提醒他,“最近几年,哪一个群体被中共镇压最为残酷的时候,我是坚定地站在这个群体一边。最近几年我是站在被迫害的信仰者一边,而不是仅站在法轮功一边。你忽视了我最近几年对家庭教会灾难性的调查报告。”

是《永远的无耻》还是《永远的丰碑》

我今天写了一篇文章,标题是《永远的无耻》。在中国大陆,现在当你打开电视或者报纸,每天都能看到名为《永远的丰碑》,在老百姓那里戏称为“永远的无耻”。在文化大革命里有一句口号被它喊了十年那就是:“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他干吼了十年,但是最终,它自己说是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十年浩劫。今天,它仍然把那些曾经杀人,夺取政权过程中那些人说成是中国人民永远的丰碑,历史总归有一天回过头来就像人们笑谈文革一样笑谈它的荒唐。
  
我整日被苦难所包围

我整日被苦难所包围,全国各地来的上访材料,我就在这看着,有时候写一些感性的东西,就是在这样的过程中外边大概不低于八辆中共特务的车在周围游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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