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媒体煽动仇恨 原武汉电视台长在美被控(多图)
 
——──制仇恨片促镇压法轮功 酷刑杀戮罪责难推卸
 
2004年7月15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记者徐竹思康州报导)7月14日上午11点,正在美国康州纽黑文市访问的原武汉市广播电视局局长、武汉市电视台台长赵致真接到美联邦法院的民事诉讼传票,控告他制做影片煽动仇恨,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对法轮功学员的酷刑和「群体灭绝」的镇压。这是法轮功在海外起诉案中,首次要求相关人员为其媒体宣传引起的酷刑与杀戮负责。

原告律师玛甚(Terri Marsh)说,「武汉广播电视局和电视台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前主席授权制造针对海内外法轮功学员的仇恨、恐惧和暴力气氛。同样的宣传策略曾经被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使用,在卢旺达胡图族对图西族的种族灭绝中使用,在中国的文革和六四天安门广场屠杀学生中使用。在所有上述暴力屠杀中,受害者被妖魔化、被描绘成罪犯、杀人犯和国家的敌人。在中国,这种策略和被告制作的节目,鼓励(使用酷刑)「转化」和/或非法虐杀法轮功学员。」

据「追查国际」调查,1999年6月,在赵致真的亲自负责下,武汉电视台《科技之光》节目赴长春拍摄了专题片《李洪志其人其事》(以下简称「赵片」)。此片被江泽民用来说服中共其它领导人同意镇压法轮功,是对全中国人民洗脑的主要宣传之一,在劳教所等处被用来强迫洗脑并作为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的依据,警察看此片而加深对法轮功的仇恨从而坚定镇压。

原告之一的来自北京的法轮功学员陈刚说,他修炼后身体性格都变好,在工作上兢兢业业,不料想1999年7月20日开始,当地派出所警察开始逼迫他放弃炼法轮功。22日下午,全国范围内铺天盖地播放赵片。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只要打开电视,就会看到赵片;拿起任何一份报纸,都是和此片内容一样的文章。这些连篇累牍的歪曲宣传,使社会上大批不了解法轮功的人对法轮功产生了仇恨和误解,尽管我以亲身经历澄清事实,一些邻居和同事还重复那些电视上散布的谎言甚至开始谩骂。」

陈刚于2000年6月25日深夜,被从家里抓走并送团河劳教所。「无论在哪里,所有的警察、政府官员都在说著赵片上的这些东西,有些人也感觉镇压法轮功不对,但在切身利益的威胁下,选择了宁可接受诬蔑宣传来保护自己,道德良心遭到扭曲和践踏。」


美国联邦康州地区法院签发
那么为甚么说赵片是诬蔑呢?陈刚说,「其实这部片子是重演长春的宋炳辰、赵洁民等人所炮制的谎言,大量事实早已证明其内容根本就是歪曲和诽谤,1994年底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就已经调查澄清了。此时赵片再次别有用心地抛出这些谎言,为镇压法轮功制造借口。」

「追查国际」认为赵片是最原始的宣传仇恨法轮功的影片,也是强迫洗脑的主要「教材」。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同意并重复此片的内容及观点,否则就会遭受残酷的精神折磨和肉体酷刑。

陈刚回忆「永远忘不了的痛苦一幕」:「因为全身伤痕累累,腰部受损,我象死了一样躺在床上动不了,耳边传来的是其他法轮功学员遭受折磨时,所发出的一声声痛苦的嘶喊!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可是最伤最痛的是在心里!我不仅失去了优越的工作,幸福美满的家庭被拆散,被无辜关进劳教所,现在就连内心保留给自己的一点点尊重、清白和信念都要被摧毁。」

「追查国际」的调查显示,赵致真是2000年成立的「中国反邪教协会」的理事之一,而「中国反邪教协会」是以民间组织之名专门向社会发布和解释中国当局镇压法轮功的理由,向当局建议镇压的措施,制造「揭批」理论,并直接参与迫害法轮功的各种活动,有的地方反邪教协会直接挂靠于专职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


位于康州纽黑文市的美国联邦法院
原告的康州律师莱宁(Joshua Lanning)说,「此诉讼案是法轮功学员通过法律制止在中国及世界范围内对他们的迫害的进一步。选择以暴力反对其公民信仰的中国官员应该知道,他们无法因自己控制国家法律就可以避免责任。」

国际社会首次认定利用媒体煽动仇恨应与实行种族灭绝者同等论罪始于去年12月3日,位于坦桑尼亚阿鲁沙的联合国「卢旺达战争罪刑事法庭」,对1994年在卢旺达大屠杀中利用媒体煽动暴力的三名被告进行了审判。卢旺达前政府新闻官员、卢「千丘广播电视」(RTLM)的负责人纳西马纳和报刊总编辑纳泽被判无期徒刑;卢外交部原高级顾问、RTLM电台主要创办人巴拉亚维萨被判35年徒刑。三人的罪名都是「大屠杀,策划实施大屠杀,政治煽动和直接参与大屠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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