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必须履行保护儿童权利义务 停止侵犯儿童基本权利的行为
 
2004年10月1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国人权10月12日发布新闻稿:中国政府镇压法轮功株连儿童,已有至少5名儿童因而丧生。

中国人权最近接获有关法轮功儿童遭受迫害的报告,根据这一有具体情节的案例报告,在中国至少已有5名少年儿童,因受法轮功的有关牵连而非正常死亡,其中最大的17岁,最小的仅仅只有8个月。许多法轮功修炼者被政府关押而非正常死亡,他们的孩子也变成了孤儿,并因而失学。有的孩子与修炼法轮功的父母一起被关押,有的孩子则被强迫与父母分离。参与修炼法轮功的少年的状况更加恶劣,他们被强迫写保证书洗脑,不准上学,被拘留和送进劳教场所。

孟昊死的时候年龄还不到8个月,他的腿脖子上有两道很深的伤痕,头部有两块紫色瘀血斑痕,鼻子中还有血,这是法医检查报告讲述的伤情。孟昊的母亲王丽萱是法轮功修炼者,2000年10月孟昊随母亲王丽萱一起被关入北京市团河劳教所。2000年11月。他们的亲属即接到他们死亡的通知书。法医对王丽萱的死亡鉴定是:王丽萱颈椎已断,坐骨断裂,头部凹陷,腰部留有一针头。

陈英是佳木斯市树人中学高一二班学生,他因为反对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1999年8月16日到北京上访。他被警察抓捕押解回佳木斯的途中,不堪忍受警察的殴打、恐吓和污辱,跳下火车摔成重伤。佳木斯市国家公安干部李政委在陈英被送到医院后,对医生说:“看不能活就拔了氧气!”当晚陈英被直接送到河北省丰润火葬场冷冻。

河北省雄县的刘倩非正常死亡时年龄12岁,刘倩原患有白血病因而2003年开始修炼法轮功,并在几个月后病情好转恢复上学。但是学校得知刘倩修炼法轮功后,强迫刘倩写不再修炼的保证书,因刘倩拒绝写攻击法轮功的保证书,被学校强制送到家中,并在2004年春节因抑郁而死亡。

根据国内外追踪法轮功受迫害的专题报导,因修炼法轮功在中国遭受毒打虐待而死亡的人数,截止2004年9月18日已经达到1047人,而被关押的法轮功修炼者数以万计。这些死亡和关押,已经造成了大量儿童沦为孤儿,无人照料,失学和流离失所。

今年才4岁的蓉蓉3年半以前就失去了父亲。她父亲在2000年11月在山东淄博的一个劳改农场非正常死亡。蓉蓉的母亲从2001年即逃亡在外,她母亲是因宣传法轮功被通缉而逃亡的。蓉蓉因此一直由外婆抚养,但是外婆由于悲哀不久前去世,蓉蓉成了无人照料的孤儿。5岁的女童林慧璇则是被与父母强行分离,她的父亲林燕清虽是哈尔滨工业大学的博士后,但因修炼法轮功2003年被判处3年劳动教养。林慧璇的母亲徐蕾以及外祖父、外祖母,也都是法轮功的修炼者,他们都于2004年2月被非法抓捕,并从哈尔滨押往北京关押,林慧璇失去了亲人照料。

甘肃兰州化学工业公司职工赵旭东的家中,现在仅有年迈的父亲和8岁的女儿相依为命。赵旭东2003年12月7日被关押在兰州市华林山第二看守所,同时被关押的还有其他法轮功修炼者。赵旭东2004年2月7日非正常死亡,临去世前几天已被折磨得奄奄一息,送入兰州市监狱医院几天后去世。据目击者称,赵旭东死时鼻子里都是血。赵旭东的母亲白金玉于2003年12月7日同时被抓,现不知关押在何处。赵旭东的妻子李红萍,也因为修炼法轮功被判处3年劳动教养,现在已经被非法关押2年多。

为法轮功辩护或亲属是法轮功修炼者的,也往往会受到株连丧失掉学习的基本权利。2004年2月18日,辽宁昌图县第一高中的学生王哲被学校开除,原因是王哲在学校为法轮功辩护。4月6日王哲与母亲去学校要求恢复学籍,却遭到了警察的逮捕。康佳琪曾在河北衡水市第二中学读书,她母亲是这个学校的老师。由于她母亲练法轮功,该校强迫她离开学校。

中国人权强烈谴责侵犯儿童基本生存权、发展权和受教育权的行为。1948年的「世界人权宣言」宣告,儿童必须受到特殊的照料和看护。1989年的「儿童权利公约」强调,每一儿童均有固有的生命权,各国应最大限度地确保儿童的生存与发展,保护儿童免受身心的伤害和忽视。中国在1992年就正式地成为该公约的签字国。中国政府必须履行保护儿童权利的国际法上的义务,停止侵犯儿童基本权利的行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侵犯儿童权利的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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