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典型的流氓行为和强盗逻辑
 
一枭
 
2003年2月3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美国国会议员呼吁中国释放杨建利等更多的政治犯。《华盛顿邮报》引述北京外交人士的说,中国政府正在考虑满足美国提出的释放政治犯的部份要求,原因是释放持不同政见者相对来说比较容易显示出北京愿意改善美国和中国的双边关系。

这位外交人士说:“他们(中国政府)不愿意,同时也不可能在人权问题上做出真正的,可以明显看出来的让步。例如允许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实行法制,以及重新考虑西藏地位等,因此北京转向美方提供的政治犯名单在和美国打交道的时候,释放政治犯的做法特别有效,可以明显改善两国的双边关系”。

江泽民政府近十几年来玩上了“人质外交”的游戏,玩得津津有味孜孜不倦出神入化。为了缓和国际社会特别是美国的责难,表示“俺家”的人权状态正在改善,或者为了在重大国际政治活动上,达到有利于自身的眼前利益,陆续释放一些政治犯良心犯,这已成为大家长手中对付美国的一张常打的牌。著名的有:九七年江泽民访美后,为了表示与美国修好,释放了魏京生;九八年克林顿回访中国大陆前,释放了王丹;为了获得申奥成功和顺利加入WTO,释放了李少民、高瞻;在美中峰会前夕,释放了被长期监禁的西藏尼姑阿旺桑珠;最近中国人权对话之后,释放了徐文立。

或许这种人质外交确实获得了一些好处,取得了暂时的胜利,却是极其短视的、得不偿失的、下流无耻让世界瞧不起的,这种捉捉放放,视法律为儿戏,严重败坏一个国家的形象,尤其玷污它自称的“法治”形象。

中东的流氓国家往往以扣押美国人质来作要挟,我们的大家长却把家庭成员当人质,例如在撞机事件后,被扣押的美国EP--3侦察机的人员十天就放了,却把同为炎黄子孙的高瞻、李少民扣了好几个月作为谈判的筹码,结果他们要靠美国的压力才能获得自由。这等于把自己国家的老百姓绑架起来,做为人质,然后向西方国家讨价还价,价钱满意就放人,这是一种典型的流氓行为和强盗逻辑。

有人说,反正这些人质都是“罪犯”,拿来换点好处,何乐不为?但既使是罪犯,一个负责任的国家,也是不允许拿来作交易的,这里涉及国家尊严问题。你按照你制定的国法,说某人是罪犯而判他的刑,他的服刑乃是对你所制定的这部法律的一种落实,你倒好,把这个人从自己的监狱里提出来,跟洋人去做交易,换点什么──拿去做了交易的,其实不是这个人,而是你的法律;这里被颠覆的不是别的什么东西,正好也是这部法律!也只有毫无法律意识的中共,才会干这么愚蠢的事情。

我们常指责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人权外交”政策,说他们打着人权幌子谋取政治、经济、外交上的利益,殊不知人权外交在道义上已占尽了上风和优势,是堂堂正正之师、光明正大之旗,江泽民政府拿“人质外交”去与之抗衡,谁高尚谁卑鄙,不是一目了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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