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旗究竟還能打多久」──中共十六大面臨危機
 
2002年10月3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共十六大領導階層權力移轉,無論最後胡錦濤是否順利由江澤民手中接棒,可以預見的是,在中共堅持一黨專政,缺少民主法制監督機制的環境下,官員貪污腐敗必然繼續橫行猖獗,就像難以遏阻的瘟疫,無時無刻不在腐蝕著中共政權。

據中央社記者焦興華撰文報導,近年來中國大陸保持每年超過百分之七的高經濟成長率,吸引大批外資進入中國大陸,但是每年遭腐敗貪污的民脂民膏更是天文數字。江澤民曾在多次場合把反腐敗問題提到「亡黨亡國」的高度,然而情況卻是每況愈下,愈反腐敗就愈腐敗。

這其中問題的徵結在中共抗拒民主政治體制,堅持「黨大於法」,所有貪污官員涉案都是「先黨紀、後國法」,案件先交由上一級黨組織的紀檢單位查辦,在內部權衡各種利害關係、社會影響、人脈淵源,甚至先定出判決量刑共識,再交由法院審理,這就給貪官污吏大開方便之門,有機會找關係保命,貪污腐敗當然層出不窮,如洪水般一發不可收拾。

江澤民主政十三年,愈反腐敗就愈腐敗的另一個主要原因,是江澤民把反腐敗當作政治鬥爭的手段。前政治局委員陳希同遭到整治,與江澤民警告李鵬有關。在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江澤民嚴辦總參謀部情報部長姬勝德,而不追究前政治局常委、中央軍委副主席劉華清的兒子,也是出於政治考慮。造成那些「政治站對邊」的貪官污吏有恃無恐,貪污腐敗就愈演愈烈。

中國大陸近年來爆發的重大貪瀆案件,可說是層出不窮,其中最轟動國際的是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主嫌賴昌星賄賂中共官員數百人,金額高達八百億元人民幣,劉華清和現任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中央軍委副主席遲浩田,都在賴昌星供高幹玩樂的「紅樓」題字捧場。但劉華清是鄧小平授命扶助江澤民第三代領導核心,壓制軍方反江勢力的「顧命大臣」,賈慶林是江澤民的親信,當然最後一切都查無實據,不了了之。

另外涉及中共高官副部長級以上大案尚包括,中共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貪污案、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貪污案、江西省副省長鬍長清貪污案、前光大集團朱小華貪瀆案、前新華社香港分社副社長鄭華貪污案、遼寧瀋陽市長慕綏新貪污案、河北省副省長叢福奎集體貪污案、前深圳市副市長王炬、前華潤集團董事長朱友藍、前中信嘉華銀行董事長金德琴、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周文吉等貪污案,中國大陸從東海之濱至偏遠的邊疆處處有貪官。

此外,外界曾報導中共內部文件顯示,中共海關幾乎已被腐敗份子攻陷,海關總署直屬的十三個海關高官,都因收受賄賂遭到撤換查辦,包括海關總署副署長王樂毅、廣東湛江海關關長曹秀康、茂名海關關長楊洪中、深圳海關關長趙玉存、廈門海關關長楊前線、福州馬尾海關關長林水秀等人,反映中國大陸海關形同虛設,走私活動長趨直入。

長江三峽工程也難逃貪官污吏的魔掌,工程總金額達六千億元人民幣,成爲貪污官員覬覦對象,三峽經濟開發公司經理金文兆,將三峽建設基金中十二億元人民幣偷匯入海外帳戶後逃之夭夭。

中共三令五申反腐敗,而中國大陸仍腐敗叢生,除了一方面顯示反腐敗無法遏阻腐敗的龐大勢力外,另一方面是「刑不上皇親貴族」,江澤民等家族或親信捲入幾件貪污案件,例如外界盛傳,江澤民的外甥邰展因炒作房地產欠揚州工商銀行一千一百五十萬元人民幣,被告上法院,最後沒事。因涉及中共高層的利益及權力鬥爭,執法部門採取「放大捉小」、「高高舉起、輕輕放下」、「大案小辦、小案不辦」,這種選擇性辦案助長了貪污溫床。

中共官場貪污腐敗迅速惡化還有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幹部普遍對中共政權失去信心,懷疑「紅旗究竟還能打多久」?而且官職愈高,對共產黨的前途愈是沒有信心,以至「高官腐敗」成爲中國大陸腐敗的新現象。

北京政權反腐敗口號喊得響,但卻無法遏阻官員貪腐,根本原因是沒有建立權力制衡的制度。中國大陸著名經濟學家胡鞍鋼即明確指出:「解決腐敗問題的重點是透過制度建設預防腐敗,反腐敗是治標,防腐敗才是治本,有效解決腐敗問題的關鍵是從制度入手。」胡鞍鋼一語道破,中共貪污腐敗是體制上出了問題。

「權力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導致絕對的腐敗」,在中共堅持一黨專政和市場經濟的環境中,權力一元化的程度愈高,腐敗的需求愈大。中共十六大如果不能解決只有經濟開放而無政治改革、經濟與政治制度的不協調問題,這個中共政權結構性弊病,就將繼續爲禍中國大陸,成爲中共的宿命和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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