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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入调节税“逆向调节”综合症
 
【人民报消息】王地按语:中共以暴力颠覆国家政权之初,高举的是民主自由的大旗,所以无数仁人志士向往和投奔之;为了民主和自由,亿万万人支持中共,什么暴力不暴力,不计较了。结果如何呢?从中共依靠暴力登基的那一天直到现在,暴力机器一直都在轰鸣。唯独“民主和自由”的光环不见了,美丽动人的口号幻化成法西斯专制独裁。民主、自由和科学本是从西方拿来的,西方的成功证明了她的价值所在。为什么好事到了中共手中的中国就会面目全非,甚至成为大众的噩梦?……是不是可以这样说——基础(制度)不好,必然导致南辕北辙、橘化为枳。请看中共《半月谈内部版》第8期报道《个税得了“逆向调节”症》——简直就是何清涟经济理论的注脚:

个人所得税本是作为调节高收入,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的矛循而开征的一个税种。时至今日人们发现,当前的个人所得税没有完全起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相反,征收上存在"逆向调节"怪现象,低收入户反倒成了纳税的主体,而高收入群体的纳税贡献率竟低得可怜。

南京市地税局日前对旅游业的专项检查发现,南京市秦淮区注册的8家专职旅行社,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竟然为零。市地税局抽查了4家较大规模的旅游公司,近100名导游收入竟无一人达到个税起征点,账面反映的月工资只有300多元。而据业内人士介绍。实际上,一个中等收入水平的专职导游年收入一般在三四万元。律师、医生、股评人等各种收入较高的职业,纳税者同样寥寥。

调查显示,去年我国600多亿元的个人所得税中,工资、薪金项目占了40%以上,工薪收入阶层成为实际的纳税主体。去年广东全省个人所得税总额为84.69亿元,高收入者的个税收入只占2.33%。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01/9/11/157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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