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政府会真正改善人权吗?——拘押燕鹏的政治启示
 
牟传珩
 
2001年8月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当中共政府对外表现出一定的开放姿态,表示愿意接受世界共认的人权准则,并签署了两个国际人权公约,特别是为申奥向国际社会做出改善人权承诺后,不少舆论认为中共政府今后会在人权问题上有所进步,甚至包括我本人也曾幻想过中共政府会在人权立场上表现出一定的改良姿态。

然而,中共政府回答这一举世翘盼的惊叹号,却是于申奥成功第2天,滥用“偷越国境罪”,拘押了在国内一贯遵纪守法的温和派异议人士燕鹏先生,且不顾舆论,超期关押至今,并违反法律,不允许当事人及其家属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这是一起极为典型的政治性迫害案件。而它的严重性在于,他们可以无法无天地任意强加罪名,曲解法律,敲打国际舆论和国内异议人士——不要打算中共政府会在申奥成功后的人权立场上后退半步。他们所要借燕鹏一案向世人传递的信息是:中共政府不受任何约束,什么都不怕。什么上帝天理、民心民意、社会舆论、人权标准、国际潮流,他们统统都不惧。

而一个对一切都不敬畏的政府,那才是真正可怕的政府。因为。它什么事都可以干得出来。人如果没有了敬畏,就象猴子一样;政府如果没有了敬畏,就象一处连门面都不要了的妓院。他们可以把燕鹏以旅游者的身分接受关检的行为说成是“偷越”,可以把燕鹏当作“流窜案犯”超期羁押一个月,甚至可以借“国家机密”这样滑天下之大稽的荒唐理由,不允许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只要他们想捕人抓人,便不择罪名、不择理由、也不择手段地一定要达到迫害目的,以使一切坚持批评政府立场的人,都不敢乱说乱动。

这使我不得不重新探究、认识这个“改革开放”着的政府,为什么会在人权立场上出尔反尔、言行不一、又万变不离其宗。原来,它只把人权作为一种维持权力存在的手段。任何策略意义上的调整,都服务于其剥夺人、而不是尊重人的目的。因而,那些“捉放曹”事件,也就不难理解了。这燕鹏一案,也最明白不过地解读了中共政权不是为自由人而存在的现实性。

世界上任何合法的权力,都来源于公民合意基础上的法律委托。因而,它的存在目的性就在于尊重人、维护人。而当一种权力来源于暴力与欺诈,那么,它的存在就必然会奴役人和剥夺人。它的司法机关也就必然是命令的执行者,而不是法律的执行者。其政治警察们所充当的是,独裁者家丁的角色,而不是人权的维护者。因而,执法违法,不受监督,也就是见怪不怪的事情了。

这不仅仅是中国人的悲哀,也是全人类的悲哀!

在今天这样一个自我标榜为高级文明的全球化时代,世界还在容忍那些形形色色地把来源于人的权力用于奴役人、剥夺人,而那些政府立场的异议人士们的道德追究,却来得如此苍白、乏力,无法得到合法权利的有力支撑。真令人仰面浩叹!

如此看来,那种期望在权力本质没有改变的条件下改善人权立场的良好愿望,也太不切实际了。而那种寄希望于中共第四代领导人来改善人权状况,不如致力于首先变革权力的性质更切中要害。

燕鹏一案,使中共政府立场存在的合理反题——异议人士群体更加清醒、更加成熟、也更加坚定了——我们不会闭上嘴巴!

(200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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