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瞻捉了又放 中國人要不要趕快申請美國護照?
 
2001年8月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明報網4日發表香港中文大學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劃研究員王友金署名文章:中國人趕快申請美國護照?全文如下。

   中共的法制改革神速,加入世貿須與國際規則接軌,但司法獨立,仍有待改進,司法與政治仍無法分開,中共政法委仍然領導公檢法的運作,並不是什麼祕密。

  轟動一時的臺灣間諜案,牽涉到不同國籍的華人,雖沒有判決書犯罪事實的舉證,但從官方報道的蛛絲馬怺中,已可窺測其中梗概。

  中國臺聯副宣傳部長曲煒,以內部祕密文件,提供給在美國而持有綠卡的高瞻,高瞻被指幫助李少民蒐集關於中國分析兩岸關係和臺灣局勢的情報,李少民爲美國籍,被指接受臺灣間諜組織的任務,蒐集情報。覃光廣是否與李少民他們有關係,新聞沒有提及,但他也持有美國綠卡。

  中國人命特別賤?

  這案對不同人的不同量刑,令人質疑,中國人的命是否特別賤?外國人或半外國人的命特別矜貴?美籍華人李少民,在整個組織活動中,職責和角色特別重要,他還曾把高瞻介紹給臺灣的一個「基金會」,他負責將所有情報蒐集後交給「臺灣商人」。沒有他,大概整體組織活動不起來,但他只緩判「驅逐出境」,沒有其他附加刑,現更已返回香港。

  高瞻雖然是「中國人」,據說在內地十分活躍,把情報從源頭曲煒那裏轉交給李少民,角色不輕,判刑十年,相對屬於重判,她應該和李少民一樣判處「驅遂出境」,只差她僅是持有「美國綠卡」,法律地位仍是中國人。高瞻判刑後立即保外就醫,令人感到突然。

  另一位覃光廣,罪行事實與高瞻十分相近,也看不出與李少民他們有什麼聯繫,同樣被判十年,他也持有美國綠卡,法律地位仍是中國人,不能把他「驅逐出境」,量刑亦算過重,但也傳言可能到美國保外就醫。

  放幾個間諜算不了什麼

  最後是曲煒。他是中共幹部,所有祕密情報都是由他提供,他是源頭,如果判他重刑,也是應該的,看來他可能提供的僅是中等祕密材料,例如領導內部講話、對臺的一些一般機密或計劃等,故判處十三年徒刑。

  法官在判處四宗案件時,首先從法律上量刑和定罪,但四宗案件當前仍需要中共政法委的研究和批示,包括外交部的參與,再從外交和政治上作出最後定奪。李少民案件顯然是輕判了,只驅逐出境,大家都看得出,當時中美關係趨緩和,多位美國領導人準備訪華,加入世貿問題也密鑼緊鼓,更不用說爲了爭辦奧運等。種種因素都促使在黨統一領導下的法院,不得不放開法律的閘門,爲外交政策開道,放走幾個間諜,算不了什麼,其外交上的回饋是更豐富的。

  在國際間,這種以法律交換政治的實例多不勝數,二戰時交換戰犯、韓戰時交換戰俘、中美敵對時期交換諜報人員,還算是現代的事例。況且,中共的法制改革神速,加入世貿須與國際規則接軌,但司法獨立,仍有待改進,司法與政治仍無法分開,中共政法委仍然領導公檢法的運作,並不是什麼祕密。

  最後法官在審案量刑方面,不能不考慮政治問題,尤其是如此驚動中外的間諜案件,更應該根據當時黨和國家的外交政策、中美關係及世界局勢,參酌其中,權衡輕重,法律還僅僅是一個罩子而已,表面看來是法律的尊嚴,基本實質是政治外交的利益。明白這一點,也就容易看通看透李少民等間諜案件的演化了。

  司法與政治仍不分

  想不到的是,李少民只判驅逐出境,高瞻雖判十年,幾天後就保外就醫到美國,覃光廣也一樣,這在中國刑事訴訟程序是沒有規定的,異見分子王丹、魏京生等准許保外就醫就保外就醫,只是王魏等人事前已坐了十年八年牢。

  無論如何,從李高覃三人判決後就回到美國,無論是什麼名目,中國幕後向美國示好的意向,明明可鑑。

  這令人想起題外的一個問題:中國人是否需要趕快去申請美國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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