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瞻捉了又放 中国人要不要赶快申请美国护照?
 
2001年8月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明报网4日发表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署名文章:中国人赶快申请美国护照?全文如下。

   中共的法制改革神速,加入世贸须与国际规则接轨,但司法独立,仍有待改进,司法与政治仍无法分开,中共政法委仍然领导公检法的运作,并不是什么秘密。

  轰动一时的台湾间谍案,牵涉到不同国籍的华人,虽没有判决书犯罪事实的举证,但从官方报道的蛛丝马怺中,已可窥测其中梗概。

  中国台联副宣传部长曲炜,以内部秘密文件,提供给在美国而持有绿卡的高瞻,高瞻被指帮助李少民搜集关于中国分析两岸关系和台湾局势的情报,李少民为美国籍,被指接受台湾间谍组织的任务,搜集情报。覃光广是否与李少民他们有关系,新闻没有提及,但他也持有美国绿卡。

  中国人命特别贱?

  这案对不同人的不同量刑,令人质疑,中国人的命是否特别贱?外国人或半外国人的命特别矜贵?美籍华人李少民,在整个组织活动中,职责和角色特别重要,他还曾把高瞻介绍给台湾的一个「基金会」,他负责将所有情报搜集后交给「台湾商人」。没有他,大概整体组织活动不起来,但他只缓判「驱逐出境」,没有其他附加刑,现更已返回香港。

  高瞻虽然是「中国人」,据说在内地十分活跃,把情报从源头曲炜那里转交给李少民,角色不轻,判刑十年,相对属于重判,她应该和李少民一样判处「驱遂出境」,只差她仅是持有「美国绿卡」,法律地位仍是中国人。高瞻判刑后立即保外就医,令人感到突然。

  另一位覃光广,罪行事实与高瞻十分相近,也看不出与李少民他们有什么联系,同样被判十年,他也持有美国绿卡,法律地位仍是中国人,不能把他「驱逐出境」,量刑亦算过重,但也传言可能到美国保外就医。

  放几个间谍算不了什么

  最后是曲炜。他是中共干部,所有秘密情报都是由他提供,他是源头,如果判他重刑,也是应该的,看来他可能提供的仅是中等秘密材料,例如领导内部讲话、对台的一些一般机密或计划等,故判处十三年徒刑。

  法官在判处四宗案件时,首先从法律上量刑和定罪,但四宗案件当前仍需要中共政法委的研究和批示,包括外交部的参与,再从外交和政治上作出最后定夺。李少民案件显然是轻判了,只驱逐出境,大家都看得出,当时中美关系趋缓和,多位美国领导人准备访华,加入世贸问题也密锣紧鼓,更不用说为了争办奥运等。种种因素都促使在党统一领导下的法院,不得不放开法律的闸门,为外交政策开道,放走几个间谍,算不了什么,其外交上的回馈是更丰富的。

  在国际间,这种以法律交换政治的实例多不胜数,二战时交换战犯、韩战时交换战俘、中美敌对时期交换谍报人员,还算是现代的事例。况且,中共的法制改革神速,加入世贸须与国际规则接轨,但司法独立,仍有待改进,司法与政治仍无法分开,中共政法委仍然领导公检法的运作,并不是什么秘密。

  最后法官在审案量刑方面,不能不考虑政治问题,尤其是如此惊动中外的间谍案件,更应该根据当时党和国家的外交政策、中美关系及世界局势,参酌其中,权衡轻重,法律还仅仅是一个罩子而已,表面看来是法律的尊严,基本实质是政治外交的利益。明白这一点,也就容易看通看透李少民等间谍案件的演化了。

  司法与政治仍不分

  想不到的是,李少民只判驱逐出境,高瞻虽判十年,几天后就保外就医到美国,覃光广也一样,这在中国刑事诉讼程序是没有规定的,异见分子王丹、魏京生等准许保外就医就保外就医,只是王魏等人事前已坐了十年八年牢。

  无论如何,从李高覃三人判决后就回到美国,无论是什么名目,中国幕后向美国示好的意向,明明可鉴。

  这令人想起题外的一个问题:中国人是否需要赶快去申请美国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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