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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如顺自杀身未了 「猛醒悟」揭发死逃生
 
2001年2月1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大纪元2月14日电,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首批案件前日起分别在福建省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五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据悉,一审被判处死刑的福建省公安厅副厅长、福州市公安局局长庄如顺、厦门海关关长杨前线、厦门市副市长蓝甫等人因提出重要的检举内容有待核实,故当局押后二审宣判,部分人则维持一审判决,执行死刑。

明报14日据消息人士透露,庄如顺在自杀未遂后,对涉及远华案已有悔意,首先揭发福建省委宣传部长李闽忠在担任漳州市委书记期间,接受赖昌星贿赂高级房车等。李闽忠在去年十二月被中纪委「四二○」专案组「双规」(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交代问题),现已进入司法程序。庄如顺在一审判处死刑后,表示不服并上诉。上诉期间,庄如顺每日都写出数千字揭发材料和思想汇报,涉及包括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福建省委副书记石兆彬等官员。

专案组查检举内容

据了解,高院和专案组仔细研究了庄如顺的上诉书后,认为庄如顺在一审判决前已有揭发表现,接受赖昌星贿赂的房车在案发前亦已退还,与一审判决的受贿事实有一定出入,但因他为赖昌星通风报信罪不可赦,因此虽可逃过一死,但亦将面临无期徒刑。

远华案走私部分金额达人民币五百三十亿元,另涉偷逃税款人民币三百亿元。该案第一批八十四名被告于去年九至十一月在厦门、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五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其中判处死刑十一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三人、无期徒刑十二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四十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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