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大陸雜誌 臺灣不要《人民日報》
 
2001年11月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臺北訊,當局從未開放的祖國大陸雜誌將在WTO架構下正式進入臺灣。

  據《中國時報》報道,臺灣新聞局已與陸委會達成共識,將在今年底到明年初開放大陸科技、觀光、文化等與軍事、政治無關的雜誌入島;但雜誌內容不得以簡體字呈現,也傾向要求必須重新編排,過濾敏感內容。

  至於《人民日報》等大陸報紙,新聞局長蘇正平稱,暫不考慮開放。

  蘇正平說,繼專案開放大陸圖書後,大陸雜誌也到了可以開放的程度。相關開放方案將在陸委會下次大陸文教工作會報中討論,確認後即可定案。

  至於《人民日報》等大陸報紙,蘇正平稱:「現階段不會開放,即使進入世貿組織後也可以透過防衛條款把關,不致發生被迫開放問題。而且即使開放,也必須對等,他們要來,我們也要去。」

  在開放大陸雜誌的部分,新聞局副局長李雪津說,未來只會審查類別,不會採取逐期事前審查制度。但在事後審查過程中,如果發現原應與政治無關的雜誌出現違反規定內容,進口商將遭懲處。

  至於字體則嚴格限制必須使用繁體字,比照現行專案進口大陸圖書標準,不得以簡體字版本在臺銷售。

  據報道,當局下次討論時,將針對是否要求進口到臺灣的大陸雜誌必須針對臺灣的標準重新編排,進行討論。不必重新編排,是指按照大陸銷售的版本轉換成繁體字後直接在臺銷售。重新編排則是以「臺灣版」的形式,根據大陸版素材另行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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