箩筐法院装萝卜青菜 瀛台金屋中南海出金凤凰
 
佚名
 
2001年11月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日前有媒体揭露了陕西省富平县“舞女当法官,流氓提院长”的丑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有人在法制日报就此发表评论文章,指出在现行体制下,地方法院就像一个筐,青菜、萝卜、歪瓜、裂枣都可以往里装。这一比喻简直是黑色幽默,不过还有比这更绝的,坊间有人把中南海比喻为瀛台金屋好藏娇,里面飞出的都是身穿霞披(霞披是古时宫里的娘娘的官服,也叫凤披。)光彩耀眼的金凤凰:歌星、部长、省委书记、随身翻译、电视台主持……哪个不是响铛铛的“娘娘”。当然,也有人喜欢把中南海比喻成山沟里的养鸡场,放出的都是攀上枝头的金凤凰。
 
日前媒体披露,一个只有小学文化程度、先在舞厅做“小姐”,继而又经营舞厅的黑社会老板娘,竟然可以摇身一变成为堂堂法官——而且是一个连笔录都不会做的法官,这岂不令人觉得匪夷所思,又啼笑皆非。
  
这发生在陕西省富平县一个乡村女子身上的事,在富平县还不是个案。“作风败坏”的法官被提为副院长;刑释人员可以穿着警服在法院上班;剧团演员、招待所服务员、倒闭企业的工人……只要有门路,皆可进入法院。就在《法官法》颁布后,还有十多名像那名舞女一样的社会闲散人员进了县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曾精辟地论述道:“地方法院不是地方政府的法院。”然而,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地方法院是吃地方财政饭的,于是一些地方政府少数官员凌驾于地方法院之上,动辄让地方法院听命于己,大到案件处理,小到人事的安排,都要插上一手。在这样的情况下,地方法院法官队伍的鱼龙混杂和地方法院不依法判案的出现便不难想见了。
  
评论文章的作者在文章中说,自己曾亲眼见过一个从未在司法部门上过一天班的人,却突然成了某县法院院长;还亲耳“聆听”过一个法官站在法庭上结结巴巴、嗫嗫嚅嚅、语无伦次的“法庭调查”。
  
文章说,存在富平县法院现象的地方法院在全国并非惟一,这种地方法院就像一个筐——什幺青菜、萝卜,什幺歪瓜裂枣都可以往里装。这样的筐,谁敢说地方政府的某些个“劣质官员”没有参与编织?那名“舞女法官”,便是由富平县原县委副书记白兵权一手操办,塞进法官队伍的。作者质问:在这样的“筐”里,谁敢相信我们能找到我们所要的公平和公正?
  
如今人们都在关注法官的素质,以后的法官也将与律师站在同一水平线上。文章指出,现在的问题是,某些地方法院的筐型结构,如不斩断编筐的黑手,倒掉里面的歪瓜裂枣陈芝麻,怕是不易打破。

当人们抱怨地方法院流氓院长胡作非为的时候,不要忘记,毒根是在最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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