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反酷刑」征文大赛大奖:“邪教”的“转化” 与酷刑的罪责
 
傅正明
 
2001年10月6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1633年6月22日,罗马异教裁判所特别法庭开庭审判意大利科学家伽里略,指控他宣扬哥白尼日心说的“邪教”观点。六十八岁高龄的伽里略,出于对酷刑的恐惧,当庭承认日心说是错误的,地球是不动的。但审判一结束,思想“转化”了的伽里略就轻声嗫嚅著:“地球还在转动!”

伽里略的软弱情有可原。人毕竟是肉长的,人们不能要求每个坚持真理和信仰的人都是钢筋铁骨。获释后的伽里略,继续从事科学研究,最后留给世人一本研究力和运动的著作。

异教裁判所为了维护“正宗”的权力,以强迫“邪教徒”“改宗”的酷刑和火刑,在人类历史上写下了黑暗的一页。

1955年,胡风曾预言,他的“反党集团”案子一出,中国文化界将回复到中世纪。这个可怕的预言,在文革中得到充分应验。善良的人们以为文革不会再来,然而,从六四屠杀到近年来滥用酷刑取缔“邪教”法轮功,历史又一次昭示:中国大陆已经真正退回到中世纪。1999年由中共中央工作会议决定成立的“防范处理邪教办公室”,各地兴办的“转化学习班”和“教养院”,活脱脱就是异教裁判所的翻版。

像早期的异教裁判所以劝说“邪教徒”“改宗”为要务一样,中国官办的“转化学习班”也是以洗脑为目标。1252年,教皇英诺深四世授以异教裁判所以酷刑的特权时,基于天主教信仰,他限定对嫌疑犯只能用刑一次,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不得让犯人流血。而中共官方默许、纵容的酷刑却无所节制。据报导,今年5月,武汉一家法轮功学员李莹秀和她的两个儿子彭敏、彭亮被迫害的惨剧就是明证。彭敏被迫害致死以后,李莹秀和彭亮被强行送到武昌青菱红霞学习班去“转化”,结果,坚持信仰的李莹秀被毒打致死,彭亮被折磨得满身脓疮。今年6月,大连法轮功女学员王秋霞也是因为拒绝“转化”而被该市姚家看守所管教人员毒打致死。这样的案例只是中国大陆酷刑的冰山一角,据不完全统计,已有两百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酷刑折磨致死,其他刑事犯遭受酷刑更是家常便饭。据国际特赦组织的报告,中国大陆的酷刑,手段之残忍及其规模之大,在八十多个使用酷刑的国家中高居榜首。法轮功学员如何在管教人员“苦口婆心”的教育下幡然悔悟的故事,中国官方报刊时有报导,我们不难理解个中奥秘。在滥用酷刑的地区,受害者往往因为害怕自己及其家属遭受更残酷的的攻击而不敢说出真相。也许,当某些法轮功学员实现“转化”时,他们心中仍然在默默祷念:“法轮仍然在转动!”

较之异教裁判所,中国大陆的酷刑有过之而无不及。虽然,官方对法轮功学员尚未直接动用死刑,但对其他以枪毙执行的死囚,其残酷性也不见得亚于火刑,因为枪响过后,有时还会接著发生一桩对死者的酷刑--摘取人体器官。

酷刑亵渎了人的尊严,侵犯了人的基本权利;酷刑制造了一桩桩人间惨剧,不但给人的身体带来巨大的痛苦,而且给人的心灵带来难以愈合的创伤;酷刑使得这个社会充斥著谎言。

作为中国社会一大祸害的酷刑,罪责应当由谁来负责?

中世纪酷刑的罪责在于残酷的教会制度,中国大陆酷刑的罪责,当然在于仍然坚持一党专政的极权制度。毛泽东在文革期间以“千载犹行秦政法”而自得。据最近披露的中共中央关于法轮功的机密文件,在<<江泽民同志给中共政治局常委及其他同志的信>>(1999年4月25日)中,这位现代无神论“教皇”对其部下诘问道:“难道我们共产党人所具有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所信奉的唯物论、无神论,还战胜不了法轮功所宣扬的那一套东西吗?”江泽民还多次告诫部下,对法轮功“绝不能心慈手软”,这种以敌我划线的“你死我活”的“战胜”政策,就是对酷刑的默许和纵容。

实际上,靠镇压是无法“战胜”法轮功的。在江泽民这番话讲了两年多后,法轮功学员依然在为他们的信仰自由和人格尊严而进行不屈的抗争。假如江泽民和执政党有同样的制止和取消酷刑的决心,并且对那些动用酷刑的执法人员依法追究责任,那么,酷刑应当可以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可是,他们当然不会这样做,因为官官相护乃是封建司法的悠久传统和现代中国的一大特色。我们从未听说过,那些动用酷刑的执法人员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许诺公民以各种权利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过是一纸空文。1997年中国政府颁布的新刑法,就明文规定了几项与酷刑相关的罪行:即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和虐待被监管人员罪。可是,这些罪名实际上很难用来起诉酷刑的实施者。

直到1992年,命名为“伽里略号”的太空船向木星进发时,梵蒂冈教廷才正式公开宣布,伽里略没有犯过任何错误。近年来,现任教宗已多次为天主教在历史上的宗教迫害的错误道歉。

但愿中国政府承认取缔法轮功的错误,不要化太长的历史时间。需要“转化”的,首先是中国政府,这当然有赖于中国的政治改革和民主进程,有赖于每一个中国公民为之承担责任。

在目前状况下,西方任何国家的领导人,在与中国领导人的各种场合的交往会见中,都有责任提醒中国政府:

尊重人权,制止酷刑!

作者傅正明简介:

1948年生于湖南省邵阳市,198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中文系,获文学硕士学位。曾在邵阳师范专科学校任教文艺理论多年,1993年移居瑞典,现为自由撰稿人,香港《明报月刊》驻瑞典特约记者。

摘自(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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