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上街为什么?
 
2000年9月28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中国青年报9月27日报导,早就听说许多罚款是有指标的,比如交通民警的罚款就是一例。但言之者凿凿,辩之者则说无。像我这样的“局外人”也就莫名其妙。甚至有的说罚款是可以提成,用作福利,发给奖金的。自然,还是有人辩得一干二净。记得有一回报纸报道,我那遥远的故乡查出乱罚款作小金库的事儿了,心以为证据确凿,果然有指标。其实还是我错了,报纸上说,那是个别人的违法行为,并没有什么规定、指令之类。

现在好了,日前《中国青年报》报道“交警上街不再依‘钱’行事/安徽严禁下达交警罚款指标”,文称:“在一些地方,由于有上级下达的上交罚款指标的压力和多罚款个人多拿回扣的利益诱惑,一些交警的执法、执勤工作竟然以多罚款为出发点,将维护交通秩序的大局抛在一边。有的交警以扰乱交通秩序为代价,逢车必查,对道路上没有明显违章正常行驶的车辆随意拦截检查,罚款;有的罚款不给票据,超越权限实施处罚并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有的只在容易出现违规现象的地段定点设卡,把其他更多需要维护交通秩序的地方丢在一边;有的执勤中还有意躲在暗处等待违规车出现,然后罚款了事;还有的交警故意拆除停车站牌,人为制造罚款理由等。”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至少,安徽一个省承认是有指标的,指标的祸害是如此这般的。我为安徽省公安厅这一举措叫好,致敬。圣人说:“过则勿惮改。”语云:“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自然,光有规定还不行,必须落实。有法规而不实行,等于零。

9月17日《北京晚报》《百姓新闻热线》发出质问:“停车必须刷卡可是全市统一规定?”说的是路边停车记时表,本来可以投币,也可以插卡。可有的车管员要求司机必须买卡,一张卡60元,其中卡价为50元,其余10元为工本费,而且不能充值,只能一次性使用;并扬言这是全市统一规定。待记者找到责任单位北京市公路联络有限责任公司安达停车管理分公司,经理否定了统一使用IC卡的说法,说“买卡完全是自愿的,计时表可以投币收费。虽然给车管员定了售卡的数量,多卖还可以提成,但不能采取欺骗手段。强买强卖的车管员要严厉处罚”云云。呵,又是指标,又是提成。

有一个新词叫“利益驱动”,流行已经十几年了吧,可惜《新词新语词典》尚未收入,那里只有“利益嗅觉”。连“嗅觉”都利益化了,也够可怕的。“利益驱动”也是这样,一个大活人由利益驱动着,也就是心肝肺利益化了,还不可怕?许许多多行贿受贿,回扣贪污,可以说,大凡腐败无不由于这个“利益驱动”。盖所谓“利益”者,钱而已矣,岂有他哉。

奇怪的是,贪污腐败已经成为社会公害,关涉生死存亡的东西,反贪污反腐败也是响亮的口号鲜明的旗帜,可像指标呀提成呀这种驱动人攫取利益的规定,不是像安徽省公安厅那样废除,而是保留,甚至继续出台。贪污腐败,出于道德不修,是个人行为;出于规定驱动,则是一个行业一个方面的群体行为了。韩非子有言,“不恃人之为吾善也,而用其不得为非。恃人之为吾善也,境内不什数;用人不得为非,一国可使齐”。不规定指标,而规定必须如何工作;不给予提成,而给予既定的待遇;利益就在工作之中,利益就在待遇之内,还有什么格外的利益驱动着人们损公肥私,为非作歹呢?

“网漏于吞舟之鱼”,结网者为之也。老话说问题在群众,关键在领导。新谚云问题在前三排,根子在主席台。盖只有领导,只有坐在主席台上的人物才有作出规定的权力也。(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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