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贪官为什么能不断的被提拔重用?
 
2000年9月20日发表
 
【人民报讯】据多维新闻社20日电, 九段20日在《强国论坛》发表文章,标题是《大贪官为什么能不断的被提拔重用》:有一个问题老百姓始终没有搞清楚,那就是:是「谁」在不断地制造大贪官?是「谁」的「慧眼」扫掉这些败类身上的「污泥浊水」,使其荣获了「政治上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考评的?这些罪大恶极的「千里马」是如何被「伯乐」轻而易举地选拔重用的?

  从几年前被审判的大贪官陈希同、欧阳德等人的腐败案,到最近被审判的大贪官成克杰、胡长清的贿赂案,几乎都具有一些共同的特色:他们不仅达到一手抓高官、一手抓金钱与美女「两手硬」的水平,而且每个人都有悠久的涉案历史记录---长的高达10多年,短的也有5年左右。令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些高层官员,愈是贪污、腐败的时候,官反而升得愈快、愈高。我们不妨从自己所已经披露的有限的资料,来浏览一下他们之「致富」史中的「冰山一角」,以便更好的理解、掌握这些现象。

  成克杰、胡长清、陈希同、欧阳德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人民政府主席的职务时,从1994年初到1998年初,利用其职权便利,单独或与情妇李萍共同收贿赂款物合计人民币4,109万元。随后,他就一帆风顺地进入具有监督职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机构,并荣升为副委员长。

  胡长清1985年在湖南省某单位办公室任主任时,就有搞情妇、倒卖钢材等违法乱纪的记录。在95年任省长助理期间,他在每月完成受贿达25万元的指标后,被「选」为江西省副省长。

  陈希同在1988年任北京市长时,不仅方便他的儿子凭藉其权力非法大搞房地产生意、大肆挥霍公款,他自己也常常干著「藏污纳妾」等种种腐败勾当,还带头镇压北京学生及市民要求反腐败运动。这个腐败透顶、参与制造「6.4」流血事件、并为各路腐败「豪杰」打通「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之路的始作俑者之一的屠夫,不仅没有被扫进历史的垃圾堆里、钉在人类的耻辱柱上,反而名正言顺地高升为北京市委书记、进入最高权力机构政治局,从而为其更目无法纪、肆无忌惮地鲸吞国家财产打开了方便之门。

  欧阳德这个曾有过「拒腐蚀,永不沾」美誉之称的广东省东莞市委书记,在当局暴力镇压旨在要求反腐败的运动之后,就和大多数的贪官一样,利用手中不受制约的权力,一方面纵容子女在其保护伞下为所欲为,干著巧取豪夺、谋取暴利的勾当,另一方面为了给自己营造一个「能舒适地颐养天年的好去处」,而不择手段制造「抓紧多捞」的「政绩」。身为市委书记的他,为了尽快满足那添不满的欲壑,甚至宣称要把中纪委的牌子从市委大院门口摘下来。就是这样一个把东莞市搞得乌烟瘴气的「人民公仆」,竟然在1994年进入省人大机构,荣升为省人大主任。

  谁是不断「慧眼」识这些「英雄」的「伯乐」?

  尽管这些贪官们在他们每一次高升前,他们的种种恶行在社会上就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为国人所耳熟能详,他们照样被自称是「代表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高层,一次又一次地选拔荣升为更大的高官,让他们有更好的机会进行更大、更恶劣的贪污腐化!

  虽然这些贪官们最终因「多行不义」落得个「必自毙」的下场,但是,有一个问题老百姓始终没有搞清楚,那就是:是「谁」在不断地制造大贪官?是「谁」的「慧眼」扫掉这些败类身上的「污泥浊水」,使其荣获了「政治上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考评的?这些罪大恶极的「千里马」是如何被「伯乐」轻而易举地选拔重用的?这个问题如不搞清楚,谁能保证「隐藏」的李克杰、江希同能被「挖」出来?谁又能保证中国不再高产这些类似的大贪官?

  如此这般不断制造贪官污吏的制度可以再优越下去吗?

  显然,具有如此「慧眼」和选拔及考评这些「千里马」的「伯乐」,肯定是与老百姓没有任何关系的。至于普通的官员,恐怕也是蒙在鼓里吧。之所以这样说,其道理很简单,就是中国的官员(尤其是高层官员)的产生,从来就用不著老百姓操心,都由「人民公仆」任劳任怨地代劳了。正是由于这个特色的选拔官员的制度所使然,官员产生的程序也就自然而然地采取「黑箱作业」的方式了。其结果,那些选拔重用官员的操盘者是哪些人,简直就成为「国家的机密」了。即使那些不走运的贪官一旦东窗事发,党中央为免影响「党的团结」这个重大的课题,也绝不会泄露天机,向人民公开这些贪官的推荐者或选拔者。

  尽管如此,老百姓对下面这个事实可是再清楚不过的:像成克杰、陈希同等这类的巨贪能够得到重用,推荐、选拔这类人的,肯定是些非同寻常的人,他们如果不是任人唯亲的高层领导,就是与贪官有著密切关系、并且比贪官地位更高的官员。但是,不管其结果如何,老百姓就是无法了解自己的「公仆」为老百姓选拔贪官的过程。因此,那些相「千里马」的「伯乐」,也就成了老百姓难识「庐山真面目」的「无名英雄」了。而这些「伯乐」,不仅无需为自己的失职、渎职、包庇的罪责承担一星半点的责任,而且还有可能继续以「代表广大人民最根本利益」的「正人君子」的身分,冠冕堂皇地利用自己制造出来的「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而与此有关的部门,在调查这些案件的长时期间,得以避重就轻地、甚至完全不去进行调查(中纪委)、不进行披露曝光(中宣部)、甚至(中组部)通过考评让他们步步高升了。既然上梁不正,下梁还会不歪吗?这些部门能承担什么责任呢?它们只不过是完成使命的工具而已。

  最后,笔者同老百姓一样,虽然知道了一些贪官的荣升与某些部门有些关系,但仍然无法弄清楚,是谁在替我们老百姓选拔重用这些贪官污吏的。对此,笔者不免要问:这样有利于选拔重用、助长和袒护贪官并不断制造大贪官的、官员不承担任何责任的社会制度,还有必要「优越」下去吗?(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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