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動朱總理的金庫盜竊案主犯被捉拿歸案
 
2000年9月17日發表
 
【人民報訊】1998年9月,建行廣東東莞分行金庫的950萬元鉅款不翼而飛。此案當時在全國金融系統造成了不小的震動,一時也成了當地羣衆茶餘飯後的談資。

  兩年後,就在人們漸漸淡忘了此案的時候,昨天,筆者從廣東省人民檢察院獲悉了一個震奮人心的消息:經過兩年來不懈地追捕,最近,該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林進財、陳國強分別被從泰國抓獲歸案。

  1998年9月1日,建行東莞分行向東莞市人民檢察院報案稱:該行金庫保管員林進財、陳國強於8月28日失蹤,經點算,金庫短款950萬元。

  接報當天,東莞市檢察院就決定對林進財、陳國強進行立案偵查,並將此案定名爲「8·28」建行金庫貪污案。

  「8·28」案件驚動了中央,國務院總理朱基對此案專門作了批示。

  案情很快就清楚了:犯罪嫌疑人林進財、陳國強利用職務之便監守自盜,自1998年8月起先後侵吞庫存現金950萬元,後以請假爲名攜款潛逃。東莞市檢察院立即組織力量對兩名犯罪嫌疑人進行追捕。綜合多方線索分析,結論是兩名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潛逃到了泰國。

  今年1月23日,東莞警方派出精幹力量協同省公安廳的有關同志祕密到泰國查線索。在泰國,他們克服了種種困難,經過58天的摸查,先後證實了陳國強、林進財確實在泰國活動。

  4月12日,東莞市成立了由市有關領導任正、副組長和公、檢、法各一名副職領導任成員的追捕協調領導小組。6月12日,由市公安局和市檢察院的6位同志組成的赴泰國追捕小組在開赴泰國開展進一步的偵緝工作。

  專案組到達泰國的當日,即與我國駐泰國大使館報告有關案件情況;同時,通過與泰國國家警察總署副總監順通的關係,爭取得到泰國有關方面的支持。隨後,專案組兵分三路,分別摸查。

  20多天過去了,在清邁府摸查的小組終於傳來了消息:陳國強在該府某村建有一平房,同一名叫利瑪麗的泰國籍女子姘居,並育有一個小孩。同時,另一組在亞蘭府也偵查到,兩疑犯爲躲避警方的注意,有時在亞蘭府活動(到柬埔寨賭場避風),但此時已轉至曼谷。

  經進一步偵查發現,利瑪麗在一家名叫「老爺」的酒店以唱歌爲生。在泰國警方的協助下,辦案組深入該酒店展開調查。辦案組了解到,利瑪麗與陳國強原在曼谷某街「SPR」公寓的301和303房出沒,現又在315房出現。案情有了重大進展。

  鑑於陳國強已潛逃一年多,且辦案人員均未見過其本人,爲避免打草驚蛇,專案組人員對陳國強居住的公寓進行了長達一個月的周密布控,終於發現了陳國強的蹤跡。在曼谷京都警察局的支持下,7月14日晚上7時20分,犯罪嫌疑人陳國強被我追捕組抓獲。

  辦案組乘勝追擊,當晚讓陳國強打電話給林進財。電話接通後,接聽的並不是林進財,而是一個叫「明」的人。次日凌晨1點多鐘,辦案組再次令陳國強撥通電話,並約接電話的「明」到其公寓會面。幾經周折,狡猾的「明」還是進了公寓,在泰國警方協助下,辦案組有效地控制了「明」。

  據「明」交待,林進財在事發前,因涉嫌吸食「冰」毒和打架等刑事案件,被泰國警方抓獲,現羈押於泰國移民局。辦案人員馬上與泰國警方一道前往移民局,深入監押室認人,一直工作到次日早上6點多鐘,終於證實被泰國移民局羈押的林進財確係「8·28」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7月20日,由市紀委劉副書記帶領兩位辦案人員,於當日下午4時將陳國強押解回東莞。

  另一名疑犯林進財於8月1日被押解回東莞。至此,「8·28」建行金庫貪污案的兩名犯罪嫌疑人均落入法網,並追回贓款人民幣260多萬元。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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