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歹徒猖狂搶劫殺人
 
2000年12月29日發表
 
【人民報訊】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宣判了三起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重大惡性刑事犯罪案件,4名分別犯有故意殺人罪、搶劫罪的犯罪分子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搶劫個體菸酒店並殺害店主的故意殺人、搶劫犯羅中興、曹林,均系四川南部縣人,今年2月15日,曹林糾集羅中興及另一同案犯曹燕從四川竄至南京,對江寧縣江寧鎮南浦街個體菸酒店店主程某某實施搶劫,羅中興持菜刀向程的頸部猛割一刀,隨後曹林抓住程的雙手,曹燕捂住程的嘴巴,致其急性大出血死亡。三罪犯劫得人民幣210元及香菸等物後逃離現場。

  故意殺人犯劉興餘,與方某某勾搭成奸後,爲長期保持不正當的兩性關係,萌生殺害方某某的丈夫經某某的歹念。4月8日晚10時許,劉乘與經某某在江寧鎮浦修村捕魚之機,哄騙經吃下含有「毒鼠強」的饊子糕,致使經某某當場中毒死亡。

  攔乘長途客車進行大肆搶劫的罪犯楊有其,是六合縣農民。1999年7月9日,楊與同案犯朱福河等人攜帶砍刀、匕首、菜刀等兇器,先後四次在本市浦口區泰山新村、安徽天長汊澗、大廠區葛塘等地段攔乘長途客車,當車行至六合境內時,楊等罪犯即持兇器威逼乘客,楊有其等人先後持砍刀砍傷乘客多人,共劫得2600多元。(明遠 龔達 薛兵)

摘自(中華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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