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來越多黨政幹部重金賄賂上級官員
 
2000年12月16日發表
 
【人民報訊】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昨天披露,越來越多的國家工作人員和黨政機關幹部「行賄」上級官員,行賄金額也越來越大。

  據新華社、中央電視臺昨天報道,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趙登舉指出,行賄者的身份已從一般的企業經營者、個體業主等發展到國家工作人員,甚至出現黨政機關的廳(局)級領導幹部。

  趙登舉舉例說,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府原副祕書長甘維仁,不惜重金,「跑官買官」,向當時的廣西自治區主席成克傑行賄27萬元人民幣(約5萬7000新元);中共福建省政和縣原縣委書記丁仰寧,通過行賄當上縣委書記後,其下屬紛紛效仿,爲謀求官職向丁仰寧行賄。

「性賄賂罪」

可能納入刑法

  趙登舉也表示,「性賄賂」同樣屬於犯罪,未來修改法律時應該考慮把「性賄賂罪」納入刑法。

  趙登舉說,近年來查處的部級以上領導幹部受賄案中許多都涉及到不正當性關係以及包養情婦的行爲。不法分子利用美色或花費巨資僱傭妓女將黨政領導幹部拖下水,並藉此謀取不正當利益。

  他說:「『性賄賂』是一種非常惡劣、危害極大的犯罪行爲。」

  根據最高檢察院提供的數字,1998年查辦的行賄案件爲837件,1999年爲984件,而今年1至11月已達1199件。在犯罪嫌疑人中,非國家工作人員825人,國有公司企業人員303人,其他國家工作人員68人,機關工作人員62人,國有事業單位人員49人。

  趙登舉還介紹說,目前行賄犯罪逐漸向社會多領域多行業滲透,過去行賄犯罪侵蝕的範圍主要以生產經營、商品流通、建築工程、金融證券、房地產等經濟熱點爲重點。近年來,行賄犯罪開始向醫藥衛生、文化教育等多種行業和黨政機關、司法機關發展。

  趙登舉說,目前行賄犯罪手段也不斷翻新,從送金錢、電器、首飾到送股票、汽車、房子、包辦出國旅遊等,不擇手段,肆無忌憚。行賄人作案心態從過去的「被迫給予」轉化爲「心甘情願、主動出擊」,有的甚至「選準目標,精心設計,長期經營,拖人下水」。

  他說,更爲嚴重的是出現了多次行賄、向多人行賄、一人擊倒多人的現象。例如河北邢臺市私營企業主張天會,在代徵土地過程中,非法牟取暴利,先後向1名副市長,7名土地管理局正、副局長,5名土地管理局科長,6名鄉、村書記,共19名各級幹部行賄360萬元(約75萬新元)。

  趙登舉指出,行賄犯罪活動的猖獗還表現在行賄金額越來越大。據統計,行賄5萬元以上的大案,1998年313件,1999年442件,今年1至11月就有609件。

  個案的最大值從十幾萬元、幾十萬元上升到百萬、數百萬、甚至上千萬人民幣。如福建省今年查辦的行賄案件中,平均案值高達67萬元,其中個案的案值在100萬元以上的就有9件,個案的最大案值達580萬元。

  他說,行賄犯罪給國家造成的損失更是觸目驚心,廣東湛江特大走私案、行賄案,造成國家關稅損失60億元;廈門賴昌星走私集團及其它走私犯罪分子走私、行賄案,偷逃稅款造成國家損失高達300億元。

  趙登舉坦言,檢察機關打擊行賄犯罪的任務相當艱鉅,目前檢察機關查辦的賄賂案件中,行賄案佔12.5%。

(摘自博訊網)(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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