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两「正处」官员受贿腐化被查处
 
2000年11月7日发表
 
【人民报讯】大纪元11月7日讯: 中国武汉两名正处级干部因收受贿赂、接受礼金、乱搞男女关系,5日被武汉市纪委严肃查处。武汉市市纪委决定,给予武汉市电子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姜琦开除党籍处分,对其涉嫌经济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武汉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给予武汉市城市规划土地管理局曹口分局局长张细新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对其65万余元个人非法所得予以收缴,上交财政;对曹口规划分局截留应上交财政的收入1200余万元,予以收缴。

据中新社报导,现年55岁的姜琦,曾于1992年1月至1998年5月期间,分别兼任市电子集团公司下属企业金达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华中建筑材料公司总经理。1994年底,江苏省常州市某贸易公司因姜决定购买该公司设备,送给姜琦6万元;1994年12月至1995年10月,温州市某工程公司承接「金达」开发的商住楼桩基工程项目,分4次送给姜5.8万元;1997年3月,姜收受武汉某房地产公司贿赂款5万元;1994年7月至12月,姜3次收受省某建筑公司贿赂款3万元。以上四项合计,姜琦共收受贿赂19.8万元。1995年,姜两次接受某银行职员余某所送礼金9000元。1996年10月,姜两次在武昌某洗浴中心嫖娼。1994年至1996年,姜先后与两名妇女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现年52岁的张细新,在任曹口规划分局局长期间,该局私设「小金库」,截留应上交财政的收入共计1200余万元,代收有关费用800余万元。1999年2月至2000年2月,张先后3次收受某建筑工程项目投资人王某贿赂款共计2万元。1999年10月,不据实报销差旅费,将其赴云南考察的7000元余款据为己有。1999年11月,张接受某单位负责人雷某礼金1万元。截止今年5月,张家庭总财产达130余万元,其能说明来源的有71万余元,另外56万余元财产无法说明其合法来源。1996年12月至2000年6月,张多次与一名有夫之妇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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