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吃海喝 “生猛小姐”也上桌
 
2000年11月6日发表
 
【人民报讯】有些人的嘴巴堪称世界第一,越难弄的越吃,越稀有的越吃,越值钱的越吃,越不让吃的越吃,而且明着吃不着,就变着法子暗地里吃,总之,亏什么都不能亏了自己的一张嘴。但这毕竟还是一般意义上的吃,近期发生在河南省博爱县的一起吃喝官司,却将胡吃海喝诠释得登峰造极。据《工人日报》披露,前不久,河南省博爱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吃喝官司,原告博爱县清化一酒楼在诉状中称,被告博爱县某曲轴厂自1998年至今在原告处就餐,共拖欠餐费34040元。企业处于风雨飘摇之中,工人多数下岗生活无着落,然而在该厂原厂长刘某签字吃过的菜单上,人们不仅看到了山珍海味、美酒佳酿,还有价格标明为100元、60元、50元不等的“生猛小姐”。在此,笔者无意评论这起官司本身的是是非非,只是奇怪什么时候“小姐”也上了菜单成了一道“大菜”,并且堂而皇之地被用于证据提供给法院?其实说怪也不怪。博爱县的事情是明着将“小姐”变成了一道“菜”,湖北省鹤峰县司法局两位“局座”所为则有异曲同工之妙。该局原局长傅爱民、副局长曹茂林在下乡验收“三五”普法期间,分别携“小姐”同吃、同玩、同住一室。显而易见,“小姐”虽未上两位“局座”的菜单,但实际上也成了两位“局座”公干之余的开胃“大菜”。明着也好,暗着也罢,“小姐”成了一道“菜”已是不争的事实。据说,博爱县那个酒家的做法还真灵验,公款吃喝的人不仅喜欢点“小姐”,还专点价格高的“小姐”。我们虽然有理由质问博爱县的那个酒家,把“小姐”作为一道“菜”送给顾客的经营方式是谁批准的,但明眼人都知道,追究酒家的责任并不是根本。如鹤峰县司法局两位“局座”所为,即便酒家没将“小姐”摆上菜单,他们不照样可以将“小姐”作为开胃“大菜”吗?鹤峰县司法局的两位“局座”已受到了应有的惩罚,那么博爱县那些专点价钱高的“小姐”的公款吃喝者是否也该揪出来见见光?相信在从严治党的进程中,一切腐败堕落分子都绝无容身之地。借用一句老话,“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当心秋后拉清单”!转自(博讯)(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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