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得罪湘高官傳判死刑
 
2000年11月5日發表
 
【人民報訊】香港美光有限公司董事長麥炳瑜,在湖南被指觸犯合同詐騙罪,扣押1年多後,最近在長沙中級人民法院初審,傳出法院判處他死刑的消息。家人指他是得罪當地高官被誣告,法院是領了判死刑的任務來審訊麥。

據蘋果日報5日報導,現年46歲的麥炳瑜,在湖南長沙投資經營船廠,被指觸犯合同詐騙罪,扣押1年多後,最近在長沙中級人民法院初審,傳出法院判處他死刑的消息。

家人指他是得罪當地高官被誣告,要求中聯辦及保安局作出協助營救。

報導說,他於九六年與長沙交通局簽訂合約,經營長沙船舶廠,但其間雙方發生爭拗,交通局不滿船廠生產程序受影響,於九八年提出民事訴訟,凍結美光的資產。

去年四月交通局更以麥炳瑜涉嫌以合同及信用證詐騙爲由,向公安局報案,將他扣押在長沙市第一看守所內。控罪指他詐騙四百五十多萬美元(約三千五百萬港元),至今年八月底開審,共關押了四百八十多日。

麥炳瑜家人指出,麥在經營船廠期間,因得罪了交通局局長,並掌握了其犯罪證據,因此非置之死地不可。家人已收到消息,指長沙中級人民法院,是領了判死刑的任務來審訊麥。

麥的家人又稱,麥在內地投資五千萬元,結果落得如此下場,影響到港商在內地投資的信心。(http://renminbao.com)

 
分享:
 
人氣:10,585
 

如果您喜歡本文章,歡迎給予打賞。讓我們一起打拼未來!
 
       

 
 

 
 
人民報網站服務條款
 
反饋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