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严控内地对远华案报告
 
巡天
 
2000年11月28日发表
 
【人民报讯】中宣部最近发出通知,要求各新闻单位不得随意报道厦门远华走私案的消息,特别不得转载海外媒体对该案的有关报道。大陆网络的防火墙已将除了文汇、大公、商报和凤凰卫视等四个网站外的所有香港媒体的网站以及台湾和海外华文媒体网站封堵,以防止有关新闻流入内地,制造“政治谣言”影响内地政局安定。

中宣部的通知要求,在对厦门远华走私案的报道方面,各地各媒体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必须由中央新闻媒体作统一报道,不得各行其是,特别严禁转载海外媒体的有关报道。对违反宣传纪律的要严肃处理,根据新公布的警告制度对媒体予以处分,并追究擅自发布者的个人责任。严重者将永远取消在内地从事新闻工作资格,内地各家媒体永不录用。

中宣部的要求还重申,除了正式媒体主办的网站和北京“千龙网”、上海“东方网”等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网站以外的任何网站,均不准自行采访和发布新闻。商业网站只能转载内地媒体发布的新闻,不能转载海外媒体发布的新闻。中宣部的通知称,这样做是为了防止海外所散布的“政治谣言”和不实消息传入内地,造成不良政治影响,破坏内地的社会安定,影响破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据悉,大陆的网络“防火墙”最近已将香港的多家报纸和商业网站也列入“防火墙”堵截范围,原来只有“苹果日报”、“壹周刊”等少数几家香港媒体入列,最近,除《文汇报》《大公报》《香港商报》和凤凰卫视的网站外,香港其他报纸、杂志和商业网站的新闻网,均已为大陆所设置的防火墙所封锁。台湾的中央社、《中国时报》、《联合报》等几家在媒体也遭封杀。海外的多维等华文媒体亦遭封杀。大陆网友从正常管道已无法进入这些海外媒体的新闻网页浏览。

据悉,广东有几家媒体曾因为擅自转载香港媒体关于厦门远华走私案的消息,而遭到中宣部点名批评,有关领导人正在做检查,有关当事人已受到纪律处分。转自( 万维读者论坛 )
(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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