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二奶」民愤极大 婚姻法撒手不管
 
2000年11月13日发表
 
【人民报讯】大纪元11月12日电:中国新婚姻法自传出修订消息后,大陆关于「包二奶」的讨论就一直未断。但最近参与起草婚姻法修正案草案的专家说,《婚姻法》不可能作出制裁「包二奶」的规定。这一决定让许多大陆人颇感困惑。

北京晨报报道,这位专家认为:「老百姓比较关注‘包二奶’的问题,于是就把不该由婚姻法规定的内容也寄托于婚姻法。这是对法律分工的概念有误造成的。」原来,婚姻法作为一部基本法,只能规定到「为了维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至于「什么情况构成重婚罪」,「怎样制裁这种行为」则是刑法所规定的范围。而目前的重婚罪也是刑法中确定的罪名。

他说,「包二奶」的行为违反了婚姻义务,可以作为离婚的理由,也可以以此向有过错一方要求赔偿;而且国家毫无疑问要保护配偶权,婚姻法也可以对一些具体规定的形成提供法律依据。「包二奶」问题比较严重的广东省就在不久前出台了一项地方性法规—《关于处理在婚姻关系中违法犯罪行为及财产问题的意见》,就是依据《婚姻法》,对重婚纳妾的行为作出相关的惩处规定。

专家认为,如果要对「包二奶」的行为加强执法力度,完全可以在刑法上增加一项罪名,如「有配偶者与他人非法同居罪」。除非修改刑法,或由最高法院对重婚罪作出新的解释。但这一日举措现不知要等到何时。(http://renminba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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