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在無知的「報復」着自己
 
2000年10月9日發表
 
【多維新聞社9日電】今年國慶節,唐山市古冶區31歲的少婦李豔華是在看守所裏度過的,因爲就在節日前不久,她殺掉了自己的「情人」。

據燕趙都市報10月9日報道:9月14日上午,唐山市開平區公安局接到報案:越河鄉東馬各莊村玉米地裏發現一具被焚燒過的男性屍體。警方勘察確認死者爲該區大柳樹村村民王樂歧,經縝密偵查,古冶區太古莊村31歲的少婦李豔華有重大嫌疑,遂將其依法留置審查,李豔華承認了自己殺人焚屍的犯罪事實,同時道出她同王之間的一場孽緣。

李豔華曾有過一段不幸的婚姻。1992年,她認識了一有婦之夫並在對方離婚後與之結了婚,婚後雖生了一個男孩,但因男方同原來的妻子始終有來往,兩人關係始終不睦。1994年,李豔華外出打工時結識了有婦之夫王樂歧,並很快發展爲「情人」關係。今年初,李豔華的前夫因同原來的妻子破鏡重圓而同李豔華離了婚,李豔華因此對前夫懷恨在心。7月份,李豔華要求王樂歧替自己報復前夫,王雖滿口答應卻遲遲未動。李豔華想到了報復。9月12日一早,她便將王樂歧約到村口的玉米地裏,假意溫存後,將70多片安定溶入飲料中哄騙王喝下,待藥性發作後,將昏迷中的王樂歧勒死,然後又將事先準備好的汽油倒在王臉上點火焚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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