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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6年12月6日 星期三
     
    賭資下給中共就是自毀前途
     
    龍泉墨客
     
    【人民報消息】在歷史上,導致一個國家的衰落可能有多種因素,既可能是來自外因,也可能是來自內因。就一個現代化國家而言,人為摧毀其社會道德基礎、摧毀其法制基礎可以說是致命的內因。今天的新加坡當局,正逐步促使這些致命的內因形成。這不是危言聳聽。

    今年七月二十日,三名新加坡法輪功學員因在中使館前展示內容為“七.二零絕食抗議中共滅絕人性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橫幅,被警方以所謂“展示侮辱性文字進行騷擾”的罪名控上法庭。控方證人認為橫幅上的文字是“侮辱性”的,是因為他不認為中共迫害法輪功是事實。

    法輪功在中國到底有沒有受到迫害?這對於任何一個身處中國大陸以外的人來講,並不難回答。這裡隨手從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的報告《“非法致死”監察專員年度報告二零零一年》(人權監察專員阿詩瑪.嘉翰戈爾女士提交)摘抄兩例案件:

    “一九九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趙金華在地裡幹活時被鎮派出所抓走。在鎮派出所,趙金華被毒打和電棍電。十月七日,趙金華被折磨致死。驗屍報告指出,趙金華頭部及身上多處創傷,估計被鈍物擊打致死。”

    “二零零零年二月二十日,陳子秀在關押時致死。據報導,陳子秀是被當地專管法輪功的負責人抓走,並帶至北關派出所。次日,陳子秀被帶至『法輪功轉化看管中心』城關街道辦事處,政府官員毒打了她幾天。就這樣,陳子秀被毒打致死。”

    可惜,新加坡法官閉著眼睛拒絕接受這些證據呈堂。

    如今在世界各地正義力量的幫助下,受到迫害但後來從中國大陸逃出來的法輪功學員為數不少,他們本身都是人證。比如目前在加拿大的林慎立,二零零零年曾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被判處兩年勞教,期間不斷遭到體罰,每天被強迫奴役勞動十二小時以上,導致胸腹、臀部皮膚潰爛,還遭受強迫洗腦;澳大利亞的戴志珍女士的丈夫陳承勇因為上訪被抓,二零零一年七月遭中共當局殺害。此外還有第三方獨立的律師調查報告,如加拿大前資深國會議員大衛•喬高和國際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曾發表“中國法輪功學員被活體摘取器官調查報告”,兩位調查員通過十八種不同的方式進行舉證和反證,並得出結論──關於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是真實的。還有中國大陸律師高智晟曾經調查並公佈了中共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事實,因此而被秘密抓捕。

    新加坡當局並非不知道法輪功在中國遭到迫害的事實。李光耀一個月前在美國德州達拉斯演講中大談人權永遠至上,現場有聽眾問及法輪功學員在中國大陸遭到人權迫害,並被活體摘除器官,如何促進中共改善人權?李光耀說,“新加坡是個小國,在亞洲有很多大國……”他隨即表示,他不清楚法輪功為何在中國遭到迫害,並信誓旦旦的稱法輪功在新加坡享有完全自由。可見新加坡當局這位幕後要人對法輪功遭到迫害的情形完全知曉。

    換句話說新加坡起訴法輪功學員,背後還另有目的。新加坡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王宇一博士談到,“新加坡政府在針對法輪功時,最常引用的法律條款是『無准證集會』,至今已連續引用三次。二零零一年的案子是因為燭光守夜,二零零四年在旅遊景點的煉功發資料,二零零五年是在鬧市區分發資料。他們引用這條法律的原因是參加人數超過五人。但是超過五人的社會活動,如郊遊、餐飲、購物、聚會、分發各種商業資料等都沒有人會向警署申請准證。”“新加坡政府起訴學員的原因並不是因為學員行為觸犯法律。其背後的原因是為了討好中共,獲得經濟利益而阻止法輪功學員的講真相活動。”

    在法庭上主控官曾提出這樣一項要求:“我向法官提出要求,要求將所有這一類的證詞從法庭記錄中抹掉。這些包括他們一直宣稱的中國對法輪功的所謂迫害,李資政所說的話、聯合國報告、美國國會決議案等。有關的證據都已被法庭拒絕,如果證詞仍然保留在法庭記錄中,就等於是從後門插入的。”這位主控官大概也昏了頭,庭審記錄是以文字形式對法庭審理全過程所做的記錄和再現,是重要的訴訟檔案之一,豈能隨便刪改。庭審記錄是否全面、準確,直接關係到審判是否公正。法官可以拒絕“這一類的證詞”呈堂,但是法官的決定是否公正,可以從庭審記錄中反映出來,將來案件上訴時,這些記錄都可以重新審核的。如果法官的拒絕呈堂有理,你主控官怕個甚麼?!

    主控官還有一些問題也很可笑,比如他問黃才華女士,展示橫幅讓人知道真相後,“他們知道了能做甚麼?能幫你制止所謂的迫害嗎?橫幅與拯救中國的生命有何關係?”黃女士答:“最起碼能消除他們的誤解,他們還可以寫信或告訴朋友他瞭解到的,至少如去中國移植器官要三思。”

    看來這位主控官已經被迷了心竅,缺乏起碼的道德判斷。另一位被訴法輪功學員余文忠質詢警方證人時說:“你知道迫害法輪功的嚴重事件正在中國發生,他們甚至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法官竟打斷說,“這些與本案無關。”這句話吐露了實情,新加坡當局認定了橫幅上揭露迫害的文字是“侮辱性”的,與中共是否迫害法輪功的事實無關,總而言之就是要把法輪功學員關入監獄。

    據說新加坡的發展是建立在儒家文化的基礎上的,當局的幕後要人李光耀對儒家文化頗有研究。儒家尚“仁義”。孔子講“見義不為,無勇也”。新加坡法輪功學員揭露中共迫害,正是見義勇為的義舉,明知當局慾加罪於己,仍然以揭露罪惡、喚醒民眾良知為己任,是仁者胸懷。新加坡當局為討好中共,一意孤行將法輪功學員送入監獄,實乃不仁、不義、自毀根基的短視行為。新加坡當局配合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雖然能得到眼前的一點小利,但是損失的是法制的根本——公正,並且當局以權力向大眾示範“見利忘義”,無異於直接打擊社會道德基礎,此為衰落之先兆,豈可不慎歟?

    自從《九評共產黨》發表,退黨(團、隊)大潮衝擊中國大陸,中共自身已經察覺到大限將臨。中共大量貪官外逃、高官在南美大筆置買礦產,最近更在黨內推出“蘇共亡黨警示片”,可見連中共高官自己都覺的中共靠不住了。新加坡作為小國,經濟上和中國(並非中共)的合作固然重要,但是中國的經濟潛力來自廣大中國民眾,對國內民眾犯下滔天罪行的中共隨時將被清算,新加坡繼續把賭資下在中共上,就是自毀新加坡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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