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 - 正體 - 手机版 - 电子报

人民报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美国政府就香港营商风险发出更新警告(图)
 
示意图,图为香港中环海边。(宋碧龙/大纪元)
【人民报消息】美国国务院、农业部、商务部、国土安全部和财政部在美东时间星期五(9月6日)早上联合发布更新后的商务警示,警告美国企业在香港的营运和活动风险。 据美国之音报导,这份名为《香港商务警示》(Hong Kong Business Advisory)的文件对2021年7月16日发布的同名文件的更新。商务警示提及的很多风险源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又称《港区国安法》)以及根据《香港基本法》第23条而订立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又称《基本法》第23条)的实施。这些法律被认为进一步削弱了香港的基本自由和人权保护。 国务院公布的商务警示说,美国企业应该意识到他们在中国面临的风险现在越来越多地在香港出现。这两项法律以及中国(中共)和香港当局的行动(例如悬红通缉)可能会对企业的员工、财务、法律合规性、声誉和营运产生负面影响。《香港商务警示》为美国企业提供了可以帮助他们做出明智的业务决策和正确评估风险的资讯。 这份商务警示强调多个方面的内容,包括在香港经营的企业以及代表这些公司展开业务的个人均须遵守《港区国安法》和《基本法第23条》内容广泛而模糊的规定。企业应注意当局应用《基本法》第23条的「域外适用」可能会影响香港以外的企业和个人。 商务警示也提及美国企业在香港经营需要面临潜在的法律、监管、营运、财务和声誉风险,包括加强审查、潜在的经济处罚以及因违反香港的《港区国安法》或《基本法》第23条的内容而采取的法律行动。 另一方面,美国国务院发出的香港商务警示还提醒美国企业必须注意美国的相关制裁措施。商务警示强调说,在香港经营的企业可能面临需要履行与制裁合规工作有关的管辖权要求和责任时出现互相冲突的情况。文件警告,不遵守美国制裁可能会导致美国法律规定的民事和刑事处罚。△
文章网址: http://www.renminbao.com/rmb/articles/2024/9/7/84978.html
打印机版

如果您喜欢本文章,欢迎捐款和支持!

 
     


分享至: Facebook Twitter Google+ LinkedIn StumbleUpon Pinterest Email 打印机版
 
 
 
 
 
 

 
 
 
 
 
 
 
 
  
  
  九评共产党
  历史惊变要闻
  神韵晚会
  共产主义的终极目的
  魔鬼在统治著我们世界
  秘卷玄学系列
  高层秘闻内幕
  时事评论
  奇闻怪事
  天灾与人祸
  政治小笑话
  环宇遨游
  三退保平安
  还原历史真相
  江泽民其人
  焦点专题
  神传文化
  民间维权
  社会万象
  史前文明
  官场动态
  国际新闻
  控告江泽民
  活摘器官与贩卖尸体
  精彩视频
  谈东谈西
  聚焦法轮功
  精彩网语
 
 
本报记者
 
 
专栏作者
 
首页 要闻 内幕 时事 幽默 国际 奇闻 灾祸 万象 生活 文化 专题 寰宇 维权 视频 杂谈
 
 
Copyright© RMB Public Foundatio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