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是李剛」成流行梗 「官二代」囂張是常態(視頻)
 
2023年10月10日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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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報消息】一句「我爸是李剛」讓中國人對十幾年前發生在河北大學裡的一樁車禍記憶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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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的中國大陸,每年死於車禍的人已超過10萬,多年來一直高居世界榜首。車禍對中國人來說,並不是什麼稀罕事。

然而,河北大學的「校園車禍」卻在當時引發了強烈的、甚至在此後也一直經久不衰的關注。中國人為何對此案久久不能釋懷?其實,答案就在那位叫囂「我爸是李剛」的肇事者身上。

肇事者名叫李啟銘,又名李一帆,男,22歲。他2010年6月從大學畢業,不久便在保定某單位入了職。同年10月16日晚9點半左右,他開車進入了河北大學的新校區,即河北大學工商學院的校園內。在短短5分鐘後,他撞倒了路上的兩名女生。其中,名叫張晶晶的受了重傷,後經治療得以康復;而另一位名叫陳曉鳳的女孩,在搶救無效後永遠地離開了人世。

當時負責偵辦此案的警方以及當地政府一直都宣稱,這是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然而,對此案進行了深入調查的記者、律師以及眾多目擊者們卻認為,事實並非如此。

首先,李啟銘在事發約一小時後被查出,其體內的酒精含量為151毫克/毫升;很明顯,這就是酒駕;

其次,他的車速始終成謎。10月19日,警方在《速度鑑定書》上寫道,「無法計算車速」。到了11月1日,警方的另一份《鑑定結論通知書》卻突然得出結論,稱其車速為45到59公里/小時。即便是這樣一個毫無根據的車速,網文《「我爸是李剛」果然不是肇事者的狂想、幻象》的作者也認為,按照校園的限速是「5公里/小時」來算,45到59公里/小時「已是規定的9-12倍了」,也「大大超過了市區道路規定限速」。

「中國經濟時報」記者王克勤在《河北大學校園「飆車案」調查》中寫道,「所有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目擊者都稱,李啟銘開車「車速很快……過減速帶都沒有慢下來」、「跟電視上的飆車一樣」;有目擊者推測,車速「足有80至100邁」,否則「人不會飛起來」、「不會把人撞死」。

就算李啟銘不知道校園裡有限速,不知道開車經過的地方是「平時就有好多人在那裡打羽毛球、練習輪滑、練功」的學生休閒場地,也一定會在路上看到不少行人,因為他本人還差點撞倒另外的目擊者。其實,從警方的鑑定中就能看出,他明知自己在一條不寬、且人也不少的路上開車,卻依然猛踩油門、不踩剎車。

可見,這起車禍並不是意外,而是借酒發飆、故意為之。對此,陳曉鳳家屬的代理律師張凱認為,「肇事者在撞人前後未採取任何制動措施,性質特別惡劣」,「是明顯的故意放縱行為」,「不屬於一般的交通肇事案,……應該定為危害公共安全罪」。

既然犯了罪,被判刑是在所難免的。但此案最大的看點就在於,儘管中國有上億人在圍觀,也期待法院能還原真相、公正審判,但最終,李啟銘卻還是以「交通肇事罪」,被輕判了6年。據張凱律師披露,此案「沒有實現公開審判」,從「偵察、審查、起訴以及最後到法院開庭,整個過程都包括大量不能說服我們的程序違法的地方」;「大量的媒體、民眾都沒能進入法庭」,「在封閉的環境下……,法庭到底怎麼審理,我們都不知道」。

這意味著,即使當時民情洶湧,民意昭昭,也無法使這起案子水落石出;司法正義從頭到尾都沒有實現過。2013年5月,有不少人在微博上爆料,李啟銘服刑兩年半後,已提前出獄了。儘管監獄方面不承認此事,但從整個案子都處在「封閉的環境」下來看,犯人不在牢中又有什麼好奇怪的呢?

當然,要做到這一切,「我爸是李剛」也就成了關鍵。首先,李剛是誰?經警方證實,他是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區分局的一位副局長,而事發地點河北大學就在他所在分局的管轄區內。難怪李啟銘開車耍威風時會搬出老爸,那句「我爸是李剛」大概是想說:這片都由我爸管,你們還敢管我?

中共國的官官相護、沆瀣一氣由來已久。據說,事發前兩個月時,李剛的上級部門——保定市公安局剛替河北大學校長兼黨委書記王洪瑞擺平了他的學術造假醜聞。兩個月後,「恩人」的同僚家屬突然「官司纏身」,那就得由河北大學來「投桃報李」了。這種「投桃報李」是沒什麼恩義和感情的;說到底,還是因為大家都姓「黨」,不能給組織抹黑;要一致對外,把刁民們的不服「扼殺在搖籃裡」。同時,河北大學也得把自己摘乾淨,畢竟學校對學生的安全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這樣一來,校長王洪瑞就跟李剛不分彼此了。

在警方取證過程中,河北大學至少給李剛幫了兩個大忙。

其一、迅速將受害人家屬封控起來;當陳曉鳳的父母等一些家屬找到學校時,有關人員就將其安置在省招賓館的兩個房間裡。而在對面房間,還有兩位老師進行監視。據陳曉鳳的哥哥說,他「打電話時感覺有人在偷聽,自己出賓館大門,服務員或門衛都跟著」。後來,當有記者以親友的身分去探望張晶晶時,也遭到了醫生、護士的盤查;記者進入病房,房門立刻被鎖上,門外還有老師在看守。同時,為促成李剛與受害人家屬私了,校方人員還親自帶著其夫婦二人、三番兩次地與家屬見面,別提多殷勤了。

其二、對內封口、對外公關;10月17日,河北大學某輔導員在羣發的短信中寫道,「不要聽信謠言,不要散步謠言」。隨後,記者在採訪時發現,很多目擊者都不願接受採訪,甚至否認自己在現場,他們的理由是「學校已封口」。有「11位目擊者也一再要求記者不能透露個人信息」。還有學生反映,「論壇裡對於學校不利的言論大都被刪了」。此外,武術協會的成員也表示,自己的協會已「下了全體封口令」。從頭到尾,河北大學及其工商學院的校園網上根本就看不到「任何關於此次撞人事件的文字、圖片」。

校方一邊在校內封口,一邊又安排自己的人員去接受個別媒體的採訪,比如「組織了16日事發時值班的門衛接受中央電視臺專訪」。不但學生被採訪時,「後面總是得站著兩個領導」;面對媒體,校內人員也在竭盡所能地袒護學校和李啟銘。比如,那個接受央視採訪的門衛說,當時「車速不可能有80邁」,不存在「飆車現象」,他也不認為肇事者「一身酒氣」。又比如,一位院長辦公室的主任說,「學校施救很積極,比較到位」;他與新聞中心的主任一樣,全都否認學校下了「禁口令」。學校還對外宣稱,他們「從來沒有封鎖消息」,而是「一直在努力公開信息……」。

懂得利用媒體的,不只是這所指鹿為馬、顛倒黑白的大學,還有肇事者的父親、在大學一帶稱霸的副局長李剛。律師張凱在公開信中披露,當時李剛主動找到央視,使他和兒子獲得了在《法治在線》欄目「現身道歉」的機會。「央視獨家採訪李剛,無休止地播放李剛父子的懺悔和哭訴」,立刻在網上引起譁然,因為「悲痛欲絕的受害者親人卻沒有機會在這裡訴說他們的遭遇」。

要知道,李啟銘當時已被關進看守所,「只有公、檢、法工作人員和律師才有可能進入看守所,其他人根本不可能」。央視一旦進去了,就是「違規」;看守所就有了「濫用職權或央視協助串供的可能」。

然而,從那以後,不但沒人去查辦看守所的瀆職、濫權行為,連其它的各路媒體也被「整體性噤聲」,因為「有權力部門已下令……」。

一年後,海外「新紀元」媒體在《「打黑記者」王克勤被整肅探究》的文章中爆料稱,「中國經濟時報」的「首席記者、被譽為中國『打黑記者第一人』的王克勤被停職,他……獲報社分配的房子也被收回」,一直領導的「調查報導部」也被「連鍋端」。文章指出,他被整肅、打壓有三個原因,其中之一就是「讓『我爸是李剛』的河北飆車死人案的真相曝光天下」。

按照維基百科的記載,王克勤在報導此案時就已經「被談話」了。當時,「大量報導事件的大陸媒體和報紙基本上都停止了有關消息的報道」,而背後操刀的就是中宣部。

一起發生在地方的案子,竟累得中央直屬部門為其遮醜,這是中共在變相承認,培養了害羣之馬的「黨」難辭其咎!中共不解決問題,只解決發現問題的人,在李啟銘的「飆車案」中再次被發揮到極致。這表明,中共才是問題的製造者。

此外,為維護「黨媽」的顏面,保定警方又採取了哪些漏洞百出、難以服眾的損招呢?

其一、讓難以避嫌的公安局來辦案;

一個公安局分局副局長的兒子犯案,中共的各級部門從大學、黨媒、看守所到中宣部,都在想方設法息事寧人、包庇肇事者。那麼作為自己人,上級單位保定市的公安、司法部門也決不會袖手旁觀。
當有人質疑,李剛所在的北市區警方在辦案過程中「是否該迴避」時,保定市的司法部門就立刻回應,要「採取異地審判的方式」,即由望都縣公安局來偵辦此案。然而,該縣公安局也同樣是保定市公安局的下級單位,等於是左手倒右手,根本就無法做到真正的「避嫌」。

其二、讓現場的監控錄像消失;

關鍵的目擊者被集體「封口」後,人們便將焦點集中在案發現場的攝像頭上。隨著要求公佈現場監控的呼聲越來越大,校方乾脆聲稱,已將視頻移交了警方,但公安局卻表示,「因為撞人點處於拐角處,攝像頭沒有拍到」。監控沒拍到,攝像頭壞了,視頻弄丟了,這些理由究竟會在什麼樣的案件中出現,不妨參照過往發生的紅黃藍事件、唐山打人案、胡鑫宇失蹤案等涉及權貴違法、犯罪的案子即可。

其三、偽造肇事車輛的車速鑑定;

從最開始的「無法計算」到後來的「45到59公里/小時」,警方似乎對肇事車輛的車速鑑定很傷腦筋。如果從目擊者那兒取證,李啟銘故意撞人的罪名就成了實錘,因此只能往意外的「交通肇事」那個方向去合理編造。

或許是因為編造者怕有天東窗事發,不敢擔責任,於是寫著「45到59公里/小時」的車速鑑定書上竟沒留下鑑定人的名字,而日期也「低級黑」地寫成了鑑定書被送往北京鑑定的那一日。估計那人也信心十足:咱上面有人,不怕造假穿幫。中共官僚們向來如此,不問你「信不信」,就問你「服不服」。

其四、在受害者屍體上動歪腦筋;

懂點法律的人都知道,「對鑑定車速來說,屍體是關鍵證據」。警方「無法計算車速」時,就逼著陳曉鳳家人「從速火化屍體」;偽造「45到59公里/小時」的車速後,又逼著陳家同意將屍體交給警方解剖,即「破壞屍體」。對此,記者王克勤匪夷所思,保定市公安局「已經認定肇事方負全責的非常清晰的酒駕、肇事、逃逸、命案,……在異地辦案人員的操弄下,死者的死因反而變得撲朔迷離,誰是幕後的操手?難道還要給死者弄個疾病死不成?」

看著案子已成僵局,中共各個級別的警方、官方就開始來橫的了。一方面,張凱律師被自己的事務所要求「中止對此案的代理」,因為「主任受到北京司法局的警告」。後來,他不僅被解僱,還遭到一羣有著官方背景的兇徒一路追殺。

另一方面,陳曉鳳的父親被迫與律師「解除了代理合同」,因為「受到了很大的壓力,家裡的公務員被領導談話,還有村支書……讓其放棄」。隨後,他又與李啟銘的委託代理人匆匆達成了民事賠償協議。

由於「李啟銘親屬賠償死者陳曉鳳家屬46萬元」,法庭就認為,李啟銘是「積極賠償」,能獲得「從輕處罰」。這樣,一起「危害公共安全罪」變成了「交通肇事罪」,兇徒被輕判、在牢裡還獲得了減刑。

看來,「我爸是李剛」還真不是玩笑話。李剛在兒子犯案後,能同時讓河北大學對學生下封口令,讓中宣部對媒體下禁令,讓北京司法局向律師事務所發出警告,讓村幹部向受害者家屬施壓、動粗;說到底,還不是因為有「黨媽」在背後「翻手為雲、覆手為雨」!

一個基層官員的兒子犯案,中共卻當起了「保護傘」,這還有何公信力可言!寧可顛倒是非黑白,打擊正義記者、人權律師,讓受害者蒙冤,也不懲奸除惡、正本清源。這只能表明,中共本身就是一種邪惡的存在。不難想像,在惡黨的包庇下,中國社會只會出產更多的李剛和李啟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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