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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宣佈:這是周永康受審的主要理由(圖)
 
李子木
 
2014年8月20日發表
 
新華網8月14日首頁刊登的驚人消息,16日還沒拿下去!
這將是周永康被審判的主要理由!

【人民報消息】8月14日新華網以《北京黑監獄截訪案開審 訪民曾被燒紅鐵鉗烙身》爲題拉開審判周永康的序幕。文章來源:新京報/人民網微博。 新華網首先發表的是文章提要:【北京黑監獄截訪案開審 訪民曾被燒紅鐵鉗烙身】安徽訪民王維龍進京上訪時,被幾名陌生男子非法關押了數十天。其間,他多次遭到毆打,皮帶抽頭部,甚至用燒紅的鐵鉗在身上烙。據稱在此被關押的人都是各地訪民,「什麼時候送人、什麼時候接人,都是駐京辦告訴看押的人」(圖片來源:人民網微博) 。 誰應該承擔這個責任?該案事發時間2012年9月至10月,時任中央政法委書記是周永康。 新京報2014年8月14日報道說,安徽訪民王維龍進京上訪時,被幾名陌生男子非法關押了數十天。其間,他多次遭到毆打。 這種事情過去太多了,失去生命的也屢見不鮮。怎麼?「昨日(2014年8月13日),被告人星某因(2012年9月)涉嫌非法拘禁罪,在大興區法院受審。」「被告人當庭道歉求諒解」! 太陽打西邊出來了?現在,想讓太陽打哪邊出來,它就得打哪邊出來! 報道說:昨日開庭時,和公訴人坐在一邊的,還有兩名曾被星某非法關押過的訪民王維龍和駱貞良,作爲該案刑事附帶民事案的原告。(訪民和公訴人坐在一條板凳上,這事過去從來沒有,現在剛出現)。 檢方指控,星某在2012年9月至10月,夥同張偉、龐太峯(均在逃)在大興區魏善莊鎮王各莊村的一間出租屋內,對王維龍等多位訪民非法拘禁,時間從十幾天至一個月不等。 星某稱,經朋友介紹看守的訪民「大概20多個人。」星某說,他在被控制前,總共看守過訪民超過10次。其間,他曾對訪民進行過毆打,在把訪民轉送到外地時,還曾對訪民烙身等,但都是受別人指使,「如果我不打,別人就會打我」,「那時年輕不懂事,我也是受害者」。 星某供述,2012年9月,一位朋友說要給他介紹一份工作,到王各莊村的出租房裏看守訪民,「每月工資2000多塊」。當時,負責「看人」的,除了他還有張偉、龐太峯(均在逃)兩個約20歲的年輕人。院內的房屋很簡陋,「地上有很多床墊,還有一臺電視」。 訪民王維龍說,2012年9月22日,他參加最高院接談後、準備買票回家時,在北京南站被三個人「接走」,被帶到王各莊村。而被帶進出租屋之前,就有幾個人將他的手機和現金沒收。周永康手下的人都是土匪。 星某謊稱,他只負責看人,並沒有直接跟駐京辦聯繫過,「都是張偉、龐太峯直接聯繫」,現在「他們兩人在逃,跟駐京辦聯繫的情況只有他們知道」。 而王維龍否認這種說法,他曾聽星某親口說去過駐京辦,「什麼時候送人、什麼時候接人,都是駐京辦告訴他們的」。駐京辦爲什麼要駐京辦?就是各地給周永康進貢的專門機構。 「剛開始他們不打我。」王維龍說,這些保安知道他家人在網上發消息後,對他進行毆打:皮帶抽頭部,拳腳相加……被關押29天后,星某等幾人給王維龍戴上頭套,轉移到河北省張家口的一個村莊。在村裏,星某等人對他進行更嚴重的毆打。「他們先是用雪把我身體埋住,只露一個頭」,被帶到屋子後,有人又用燒紅的鐵鉗在他身上烙。 「你不是姓王嗎?我就在你身上烙一個王字。」王維龍回憶當時被燙烙的情景,略顯得有些激動。至今,王維龍的肩部和後背,還留有烙傷後的疤痕。 庭上,星某表示,案發時,自己還未成年,沒有法律知識,因此才做了一些違法的事,他向受害人道歉,希望得到諒解。這不是得到諒解的藉口,只要是個人,就應該知道該不該拿着燒紅的鐵鉗往人身上烙。如果不把周永康抓起來,星某現在還會繼續這樣做。 在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中,王維龍提出包括醫療費、誤工費等費用共計200萬元的賠償要求,訪民駱貞良則提出賠償誤工費等20萬元。 這樣殘忍的事實過去是絕對不會刊登在人民網和新華網的,8月14日刊登出來是在透露一個消息:這是周永康被審判的主要理由,判決即將開始。△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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