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個轟動世界大案 公審死了兩個人(多圖)
 
肖慶慶
 
2013年9月27日發表
 



爸爸被活摘器官,強強和媽媽要逃離中共的魔爪!

【人民報消息】 最近有三個震動世界的中共國大案:五人輪姦案、薄熙來夫婦判決案,還有瀋陽小販夏俊峯自衛殺死兩城管案。這三個大案公開宣佈死了兩個人,一個是英國商人海伍德,一個是瀋陽小販夏俊峯。兩人都值壯年。

海伍德被谷開來毒死,原因是事先說好的1400萬英鎊的佣金,谷開來不肯兌現,於是海伍德去找薄瓜瓜要,錢在薄瓜瓜手裏掌握着,薄瓜瓜向父母求救,於是谷開來決定用滅口來了結。谷開來被判死緩,當事罪犯薄瓜瓜依然在美國逍遙。

夏俊峯正當防衛被活摘器官




聽聞爸爸處以死刑,強強不停哭泣,奶奶在安慰他。

夏俊峯是遼寧瀋陽市一個沒有營業執照的賣燒烤的小販,夫妻都下了崗,有一個有美術天賦的兒子夏健強,五口人靠着夏俊峯老母親每月的800元人民幣退休金,老父親掃大街每月的700元度日,一個月1500元人民幣(父親決不能生病,母親更不能有個三長兩短)。夏俊峯與妻子張晶打了很多零工,依然窮兮兮的。後來擺攤賣燒烤,有一個月竟然賺了3000元人民幣,兩口子樂得不能自己,想辛苦點多賺些錢,好培養兒子成材。

和許多小販一樣,在2009年5月16日夏俊峯夫妻倆的臨時小攤被城管發現,燒烤的爐子被砸爛,工具全部沒收,夏俊峯被10多個城管圍着毆打,張晶跪在地上央求,夏俊峯依然被帶到城管辦公處,接着被往死裏打,用鋼杯砸頭,狠命踢他下體,……夏俊峯面前只有兩條路:被打死,或自衛。他被迫拔刀自衛,殺死兩名置他於死地而後快的城管,刺傷一毆打他的城管。

夏俊峯與其他被打死的小販唯一不同的是,忍無可忍進行了正當防衛。在中共國裏「主人」是不允許如此「沒有教養」的,只有「公僕」和「公僕」的家眷可以隨意殺人。薄熙來本人光是在重慶殺了多少人?!奪了多少富豪的財產?!薄的老婆谷開來不但讓家裏的警衛人員(薄熙來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有資格用咱老百姓的錢僱用殺人犯)張曉軍毒殺海伍德,自己還親自動手,事後跟王立軍說「是我殺的!」,但是她被判死緩,看她的錄像片,這個殺人成性的女人活的有滋有味,咱老百姓還得出錢養活她到死!

過了整整兩年,2011年5月9日上午,夏俊峯被迫刺死城管案終審宣判,夏俊峯因「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夏俊峯當庭高喊:「你們撒謊!」「我們鬥不過人家!」

是的,六名目擊夏俊峯被城管狠毒毆打的市民要求出庭作證,但黨不允許!這是共產黨的天下,共產黨就是靠謊言起家的,所以沒權沒勢沒靠山的夏俊峯的悲慘結局從一開始就註定的。那兩個想把夏俊峯打死的城管也付出了生命。

城管打死人不受懲罰的事數不清,被判刑的事寥寥無幾。2008年11月,湖北天門城管打死拍照男子,被判有期套b刑6年;2011年11月,遼寧省遼陽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獲刑11年,兩從犯獲刑3年; 2013年6月,貴州民警槍殺2名村民案,獲刑8年,法院稱是防衛過當。維權新聞中看到最多的內容是兩個字「搶屍」。打死人了,把屍體搶走讓你連證據都沒有。越來越多的民衆上訪,說明中共國越來越多的案子被冤判,這造成了一個局面,隨便打死「國家主人」就像踩死一隻螞蟻,中共把城管、警察、武警們從人變成惡鬼。

黨存活了90多年,建政了60多年,豈只讓這三個家庭破裂,遠遠不止八千萬個家庭!黨是一切不幸的根源。

法官在唸結果時雙手一直在抖




強強想念爸爸!



強強盼望着能像過去一樣,跟爸爸媽媽去玩耍,但永遠也不可能了!

「法官在唸結果時雙手一直在抖」這成爲不少媒體的標題。法官是黨罪行的具體執行者,可見他知道爲什麼此時此刻要夏俊峯的命。

2012年5月,張晶曾在接受採訪時說:「我們現在是盼結果也怕結果。」「如果結果不好,我一定跟我兒子說,爸爸是得心臟病沒的,我一定要讓兒子覺得世界是美的、好的,起碼讓他的人格是健全的,不會仇視社會。」

2013年9月24日張晶聽到死刑的傳言,徹夜未眠,在等待死刑複覈的2年4個月中,張晶直言自己始終充滿希望,「找到了全國最好的律師,發現了新的證據,最高院也接見了律師、進行了補充調查。」她一直在關注網上的信息,並打算次日(9月25日)一早即前往看守所會見,以免留下終身遺憾。

9月25日凌晨5點多鐘,張晶從洗手間擦了把臉出來,發現屋子裏已經擠滿了十幾個人,其中一人身穿法院制服。她當即明白傳言已經證實,「全家人都哭成一團。」她回憶,法院工作人員通知了覈准死刑結果後,詢問家屬是否需要會見,得到肯定答覆後,當即要求家屬乘車前往瀋陽市第一看守所。

沒有留下合影──怎樣的冷酷

張晶和夏俊峯的父母、三個姐姐一道參與了最後的訣別,時間限定爲半個小時。

京華時報9月26日報導說,她已經有兩年多時間未見到丈夫,夏俊峯面帶微笑,身上穿的黑色棉襖和T恤是家裏上個月給他送去的。張晶回憶,丈夫很瘦,臉特別白,眼睛略有些腫,神情異常平靜。

夏俊峯告訴家人,法院昨天(9月24日)向他宣讀了覈准死刑通知,但他拒絕在複覈書上簽字。他說,法官在唸結果時雙手一直在抖,「你看我抖嗎?我是正當防衛,我問心無愧!」他希望自己執行死刑之後,妻子繼續爲自己申訴。

夏俊峯還告訴家人,一審時的一份詢問筆錄是對方早就寫好的,是被強迫籤的。

張晶稱,會見過程十分短暫。進入會見室時,看守所工作人員要求家屬出示身份證,而一早從家中匆忙出發大家都沒有帶,且開始只允許4人會見,經過家屬哀求才得以全部進入。在會見時,工作人員卡着表,不斷提醒剩餘時間。

隔着鐵窗,夏俊峯始終平靜的勸說哭嚎的家人。他說自己將被執行注射死刑,對骨灰則無所謂。

半小時到,夏俊峯最後提出,希望管教給自己全家合一張影,張晶等人湊到窗戶前,對方卻予以拒絕,稱自己沒有手機。在被管教拽走時,他一直回頭留戀的看着家人,好像要把親人的容貌刻在腦子裏,帶到另一個世界……很快,他在親人的哭嚎聲中,消失在鐵門後面。

9月25日上午10點43分,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官方微博中發佈公告稱夏俊峯被執行死刑。隨後家屬接到通知,9月26日早上前往殯儀館領取夏俊峯骨灰。隨後有消息傳出,37歲的夏俊峯被活摘器官,未施麻藥。

五人輪姦案的宣判相當詭異

2013年9月25日,正當防衛的夏俊峯被活摘器官,9月26日劇情跌宕起伏的五人輪姦案一審宣判。這樣的安排是爲了把對夏俊峯不公判決的視線引開?還是想讓張某某、魏某某(弟)趕快回家過「十一」?

報導說,海淀區法院認定李天一5人強姦罪成立,行爲構成輪姦。

26日上午11時許,海淀法院在判後召開的新聞通報會上介紹,李天一在共同犯罪中屬於犯意的提起者、主要暴力行爲的實施者,地位和作用明顯大於其他被告人,且無悔罪表現。但鑑於其犯罪時已滿16歲不滿18歲,系未成年在校生,本着有利於教育矯正原則,故依法從輕處罰,最終一審判刑10年。王某(成年人)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魏某某(兄)有期徒刑4年;張某某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魏某某(弟)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

新華網9月26日的報導有些詭異:「各方高度關注的李某某等人強姦案26日上午在北京市海淀區法院一審宣判,法院以強姦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某某有期徒刑10年、王某等4人有期徒刑12年至3年(緩刑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

不對呀,應該是「王某等4人有期徒刑12年至3年(緩刑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黨害怕什麼呢?爲什麼那神祕的第五人始終被保護起來,總是用李天一案、李天一強姦案模糊過去呢?爲什麼新華網不說那個姓江的(判決書上寫的張某某)是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

田參軍律師在9月16日的博文中說:比如李天一2月25日親自供述,「我和張某某(同案)還有王某先是摁着她並且捂住她的嘴,我們還說,你這個婊子別鬧了,裝甚麼清高,後來我和王某、張某某(同案)就抽了她幾個嘴巴,不讓她喊,後來她就不太喊了」。

張某某把受害人也打了,也輪姦了,怎麼判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呢?

宣判中有一個最重要情節法庭沒有考慮進去,那就是其中4人被抓時,車上有一年輕女子,據估計是要帶到什麼地方去輪姦。受害人楊女士的律師田9月16日曾透露說,李天一們輪姦時駕輕就熟,都是強姦、輪姦的老手兒。

5人都是輪姦老手

被害人楊女士在2月20日陳述:「我問坐在我左邊的那個穿黑色外套和灰色阿迪達斯運動褲的人(即李天一):張某某(酒店工作人員)在哪兒,他說:你不用管張某某在哪兒,今天晚上你就是我們的。後來我就不停的央求他們放了我,他們不同意。」

進入湖北大廈8915房間後,被害人更是苦苦哀求五被告人放過自己,不要碰自己,同樣遭受毆打和辱罵。李天一先命令被害人楊女士自己脫衣服,見被害人楊女士沒有動,就指示王某收拾收拾被害人楊女士。王某隨即連踹被害人楊女士頭部四腳。

田參軍律師透露,比如被告人大魏2月22日供述:「李天一對被害人楊女士說開始吧,趕緊脫,楊女士不脫,李天一對王某說,兄弟上!王某拽着楊女士的頭髮將她拉到衛生間和單人大床之間的夾縫,楊女士蹲在地上,王某踹楊女士的頭,楊女士就哭了。」

楊女士的衣服被強行脫光後,先由李天一對被害人楊女士實施了性侵害,隨後依次是王某、大魏、張某某(同案)和小魏。五名被告人都成功地對被害人楊女士實施了性侵害,五人在對楊女士輪流強暴的同時,還採取極爲卑劣的方式侮辱她。

田參軍律師在博文中透露,五人在實施這些行爲時,事先沒有商量,現場也無人指揮,但是配合得非常默契。由此可見,此五被告人對以這種方式對女孩子進行性侵犯非常熟悉,可以說是輕車熟路,遊刃有餘。

9月17日,新華網以《網曝李雙江舊文證李天一涉案時已滿18歲》爲題轉載了《網易娛樂》的報導,有網友貼帖子說:「如果文章屬實,李某某在實施強姦時已經成年人,至少應該判12年以上,因爲本案中成年人王某被判的12年有期徒刑。而李某某是主犯,卻只判10年有期徒刑,顯然是給足了李家面子。」「還是從輕發落了!」一位網友在發展論壇貼帖子說:李天一「10年太輕了,死刑才有震攝」跟貼:「這個建議好,那幾個判死緩、無期、十五年以上。」

「李天一活着就是浪費糧食」

據新華網報導,早在8月28日和29日,海淀區法院對李天一等五人進行了不公開開庭審理。(李天一和王某某)兩名被告人不承認起訴指控的事實和犯罪;另外三名被告人當庭認罪,並同意賠償且已獲諒解。有網友在發展論壇貼帖子說:「爲什麼那個成年罪犯的名字至今還保密?」

朱德的兩個孫子還沒有這幾個流氓慣犯折騰的厲害,一個被槍斃,另一個死緩。1986年胡耀邦批的強姦案,2個高官之子被槍斃,另一個判20年。

有人說:「按照這個標準,王某某應該被槍斃,李天一活着也是浪費糧食,是害羣之馬。」但李家律師說要上訴。看來他們想多賺點錢,非要把李天一送上斷頭臺。

五人輪姦案、薄熙來夫婦判決案,還有瀋陽小販夏俊峯正當防衛殺死城管案的三個判決都讓人民失望。不是老百姓矯情,是因爲黨不是個東西。不是個東西的黨決不會做出是「東西」的決定。

所以,想要真正的法律,那就讓中國有能執行真正法律的政府,至於說黨,那當然,誰成立黨都沒問題,但決不能散發着中共那樣的褲襠味兒,以致整個地球村都被薰臭。△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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