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軍死緩 給江澤民放行(圖)
 
李威
 
2013年7月16日發表
 



劉志軍死緩,民呼不公!


【人民報消息】劉志軍死緩,有人說:劉不死,法律死!

其實,劉死,法律也是死的。中共沒死之前,根本談不到法律死不死的問題,因爲中共從來沒有法律。

翻翻歷史,什麼時候聽說中共真正執過法?沒有。連習近平他老爹都差點被挖個坑埋了,那個在延安寫《野百合花》的文人竟被用石頭活活砸死。這樣的一批比土匪強盜還恐怖的不是人的東西組成的政權,說直接點,就是吃人的政權。

吃人的政權必須有人維護,維護的人都得喜歡吃人。例如江澤民之所以能成爲黨的三呆婊,是因爲江是吃人政權的總代表。誰想拿下江,你得有讓這個吃人政權垮臺的勇氣。否則你說什麼都是瞎耽誤功夫。

維護黨和江利益的人都喜歡吃人

劉志軍被判死緩,民呼不公。劉曉原律師寫道:又一個被司法「寬容」了的大貪官: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受賄6460萬餘元,被判處死緩。如胡長清( 受賄544.25萬元,判處死刑)、成克傑(受賄4109萬餘元,判處死刑)、鄭筱萸(受賄649萬元,被判處死刑)、王懷忠(受賄500多萬元,被判處死刑)在地下有知,是否會向馬克思喊冤呢?

劉志軍受賄是胡長清的10倍還拐彎,胡長清是爲了彰顯中共是偉光正才上砧板的,而劉志軍是江澤民的人馬,才會在中國條件最好的秦城監獄安享晚年,繼續花咱老百姓的錢,繼續養尊處優。人大副委員長成克傑死的那個冤,他哪裏受賄4109萬餘元啊,那都是媒體受命說的,真實的原因是宋祖英爲了在江澤民那裏邀寵,而要了他一條命。你看宋祖英現在的眼神多歹毒,那都是老姘爺爺江澤民傳染的。王懷忠不是受賄500多萬元,而是行賄500多萬元,受賄人是江澤民的堂妹子江澤慧,你說王懷忠能不被徹底封口麼?

2013年7月8日,北京市二中院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數罪併罰,一審判處中共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審判長白雲山還聲稱劉志軍具有從輕處罰情節。

民憤怒!民說:

*劉志軍受賄,查不到行賄者。賴昌星行賄,查不到受賄者。中國的司法系統真尼瑪太好玩了……全都不乾淨,不敢查。查來查去查自己?當打假變爲假打,所有人都成了鬧劇的觀衆。

*劉志軍保命成功,說明土共治下,不僅貪官精神不死,而且貪官肉身也不死。

貪污53萬全部退還,被處決的最年輕女貪污犯劉伊平讓人想起宋祖英

劉伊平成了中國改革開放以來被處決的最年輕的貪污犯。她貪污的53萬元,一分錢也未用過,案發當天就全部追回。且看她獄中的親筆供詞:...... 同樣的天空,不一樣的金額,不一樣職位,不一樣的判決......

還記得宋祖英重判小保姆12年嗎?

1992年江澤民睡上了羅浩的老婆宋祖英,1993年羅浩就成了離婚不離家的地下丈夫達20餘年之久。1994年,農村苦娃子出身的宋祖英就有錢僱請小保姆了!

據新華網報導說,1995年8月6日,不滿18歲的江海平趁宋祖英外出之際,盜竊其人民幣3.5萬元,美金3千元,活期存摺(內存人民幣10萬元),後攜款逃匿廣州,同年8月15日,江海平由其父帶領向宋祖英居住所在地公安部門投案自首,所盜之財分文不少退還。

報導說,1995年12月9日,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審理認爲,江海平利用當保姆之際,盜竊僱主家的鉅額錢財,數額特別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爲已構成盜竊罪。鑑於江海平能主動投案自首,坦白罪行,可依法從輕處罰。判處江海平有期徒刑12年,剝奪政治權利2年。判決後江海平先在北京市服刑,後於1996年8月被遣返回湖南省女子監獄繼續服刑。

有人說,江海平9天后主動投案自首,宋祖英一分錢沒損失,還堅持要重判人家12年,這太狠點兒了吧?

最奇怪的是,宋祖英的小保姆1995年被捕時,沒有一個媒體敢報導,因爲宋祖英的錢來歷不明,直到7年之後,2003年6月被提前釋放才翻出舊聞來。

法院的人私下裏說,如果不是2002年11月十六大江澤民失去了總書記大權,2003年3月兩會江交出國家主席之位,江海平6月份決不會被釋放,那12年刑期一天也不可能少。

黨不死,江澤民的人不死

官方報導說:劉志軍受賄6460萬,死緩;許宗衡受賄3300萬,死緩……

注意到沒有,他們都是江澤民的人!

至於劉志軍4900萬元的定性問題,該案審判長說:劉志軍爲防止有關部門正在辦理的何洪達案牽連自己,以及爲自己職務調整創造條件,授意丁羽心疏通關係。事後丁羽心亦將花費數千萬元的情況告知了劉志軍。

有一個微評問的好:已經是部長了,還要給誰行賄?部長行賄的錢花給誰了?!

有民問:吳英非法集資一審二審都毫不留情判了死刑,劉志軍貪污6000多萬、涉案几十億元卻判了個死緩。難道劉是合法貪污、合法犯罪?如果劉志軍只是一個小幹部,還能撿回此命嗎?難道官做得越大、貪污的越多反而沒事?

其實不然,成克傑已經成爲人大副委員長,爲何死了?因爲他得罪了江澤民;胡長清爲什麼死了?因爲他不是江澤民的人。

據中共《刑法》第383條,個人貪污十萬以上且情節特別嚴重的,即可處以死刑。但是,那是寫在紙上的,是專門對付那些黨和江澤民們想對付的人。

非想跟黨走的都得踹腿

最近一直說要打「大老虎」江澤民,劉志軍死緩應該是給「小老虎」薄熙來死緩鳴鑼開道的吧?

最近,連自己上臺表演都要有人寫本子的趙本山拿到殃視聘書,被聘爲2014年春晚副總導演,語言節目總監!

現在看來,劉志軍死不死目前不是重點,趙本山腦瘤爆炸不爆炸目前也不是重點,關鍵是黨不想活了,黨一踹腿,那非想跟着踹腿的也都得踹腿。△

(人民報首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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