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調查團回應中共使館的聲明
 
2006年7月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特約記者揚偉7月8日多倫多編譯)7月6日加拿大獨立調查團公佈其調查報告,確認在中共統治下的中國大陸,至少5年多來一直存在大量活體盜取法輪功修煉人的器官,販賣這些器官以牟取暴利的系統犯罪,並將該罪行稱爲「這個地球上從未有過的邪惡」。中共駐渥太華大使館當天發表聲明,否認調查報告的所有指控。對此,7月7日,加拿大獨立調查團針對使館的聲明發表了以下回應。全文翻譯如下:

中共政權針對我們2006年7月6日發佈的 「關於中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指控的調查報告」發表了一項聲明。該聲明可以在以下網站查到:http://www.chinaembassycanada.org

我們針對該聲明做出如下反應:

1. 中共政權在我們發佈報告的同一天發表了該聲明。中共政權即刻駁回了我們的報告。我們認爲中共政權的反應是欠考慮的。這意味着, 中共政權沒有作出任何調查來決定我們報告的內容是否屬實。

2. 中共政權聲明開頭說: 「爲了擺脫蘇家屯集中營的謊言被揭穿的尷尬局面,法輪功轉移…」這句話在幾個方面都是錯誤的。首先,它認爲我們的報告是法輪功報告。事實上,我們的報告不是法輪功報告。我們不是法輪功學員。我們是義務地進行這項調查和報告。法輪功或其他任何人都沒有付錢給我們。我們的報告代表我們自己的判斷。我們得出的結論不受令於法輪功或其他任何人。

3. 中共政權所指的關於蘇家屯集中營的指控是源於蘇家屯醫院一位醫生的前妻的證詞。該證人不是法輪功學員。她從沒有改變過她的證詞。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採訪過她。採訪節選可參看報告附錄13。

4. 我們認爲,在報告中已明確,這位女子沒有撒謊。我們得出的結論是: 該證人是可信的。

5.我們的報告並不僅僅依賴於這個證人而得出結論。報告中, 我們是這樣提到關於該證人的證詞的:

「我們認爲指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醫生的妻子的證詞是可靠的,部分原因是因爲證詞極其詳細。然而那些細節向我們提出了一個問題,因爲它提供了很多信息,無法加以獨立地證實。我們不願意基於單一的信息來源得出結論。所以,最後,只有當該證詞與其它證據互相證實一致時,我們才依賴這個證詞,而不是將其做爲唯一的證詞。

我們報告的結論並沒有改變該證人的證詞,而是這個證詞的祥述,焦點不僅僅是蘇家屯醫院。

6. 中共政權的聲明接着說: 「很明顯他們的目的是要損壞中國的形象。」我們要說的是, 我們無意於損壞中國的形象。我們僅僅關心的是對事實和人權的尊重。

7. 該聲明接着說: 「中國一貫遵守世界衛生組織1991年簽署的相關指導原則,禁止人體器官銷售。而且規定,必須事先取得器官捐獻者的同意,器官捐獻者有權在最後一分鐘拒絕捐獻。

事實就否定了中共政權的陳述。中國國際移植網絡服務中心,直到今年四月份還登有器官移植的價目表。四月份,該價目表從網頁中被移去,但是,仍然存在檔案網頁裏。可到:http://en.zoukiishoku.com,查看該網頁。欲查看網頁檔案,可到:http://archive.edoors.com/render.php?uri=http%3A%2F%2Fen.zoukiishoku.com%2Fli st%2Fcost.htm+&x=16&y=11.(編者注:查出的原始網頁已經被中共刪除) 

同時,有許多人可以證實在中國付錢做器官移植術的事實。

8.聲明稱中國一直遵守着器官移植的規定,器官移植須捐贈者書面同意。人權觀察組織報告表明只有少部分死刑犯簽署過同意書。該組織的報告指出就是這部分人「從被指控犯有死罪開始直到執行死刑,在中國濫用拘留和禁閉的環境下都不可能有所謂的『自由和自願的同意』」。(《中國的器官摘取和司法行刑》,1994年8 月)

9.中共政權聲明還說:「中共政權已經頒佈了關於人體器官移植的規定,明確禁止器官買賣,並建立了一套器官移植的醫學標準操作規程以保證病人的醫療安全和健康。該規定要求有資格進行器官移植的醫療機構都必須在省級衛生部門註冊。未登記的醫療機構禁止進行人體器官移植。如政府發現任何註冊機構違反規定,將取消註冊並嚴懲負責人。」

我們承認這是事實,並在我們的報告中提及。我們也注意到這個規定僅在7月1日以前幾天才生效,它不能回應我們對在此之前發生的事情進行調查所得之結論。而且,中國的制定法律和執法之間存在着巨大的鴻溝。

10.中共政權稱:「很顯然,法輪功的謠言有隱蔽的政治動機。」

我們的結論沒有一個是基於謠言的。我們得到的每個結論都有來源並進行獨立覈實。

11.中共政權聲明又說:「所以,幾個加拿大人基於謠言和誣告寫的所謂『獨立調查報告』是無根據和不中立的。我們相信, 謊言總是很蹩腳的,既使被重覆1000 次也不能將其變成事實。我們希望, 加拿大人民不要被法輪功的僞裝所欺騙,越來越多的人將識破"法輪功的" 本質,即邪惡的崇拜。"」

這樣的結論是對法輪功和我們本人的攻擊。判斷這份報告需根據它的真正價值。對作者的攻擊並不是恰當的反應。

其次稱法輪功是邪惡的崇拜是對法輪功誹謗的實例證明。在中國,這類誹謗使法輪功遭受着滅絕人性和侵害基本人權的迫害。

稱一羣無辜的平民爲邪惡的信衆是鼓動仇恨的表現,這是不能被加拿大所接受的。這是中國濫用外交手段引起的這種形式的仇恨宣傳。

更多相關信息,請聯繫: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 (613) 747-7854
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 (204) 944-1831

報告可全文下載: http://investigation.redirectme.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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