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白蘭」總商會案首次開庭 (圖)
 
2006年5月2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美西法輪功學員於今年2月針對舊金山新年期間的遊行和擺街會活動,主辦者中華總商會對法輪功的一系列歧視行爲,向舊金山民事法庭提出了起訴。此案件一直以來受到舊金山灣區各界廣泛關注,5月24日上午,舊金山民事法庭就此案件首次開庭。

據大紀元記者黃毅燕舊金山報導,這起訴訟案共分三部份:

一、舊金山市政府涉及用納稅人的錢資助帶有歧視行爲的遊行而被起訴;

二、中華總商會在新年街會中對法輪功學員的一系列歧視行爲被起訴;

三、要求法庭明確聲明今後不允許中華總商會再向市政府申請任何資助。

今年4月底,中華總商會向法庭遞交了要求撤銷訴訟案的動議。在法庭上,代表美西法輪大法協會的律師布里爾( Joseph Breall ),與代表中華總商會的律師Randy Riddle,就此項動議舉行了約一小時的辯論。辯論結束時,法庭沒有做出判決。法官Ronald Evans Quidachay表示,法庭會對當天的辯論進行考慮後裁決。

被告律師除了Randy Riddle外,另一名代表中華總商會的律師出庭,舊金山市政府律師亦出現在法庭上,不過,這些律師都沒有發言。

首次開庭結束後,代表美西法輪大法協會的律師布里爾就訴訟案中的第三部份作了說明。他說:「我們是要求法官宣佈:中華總商會的做法違背了合同,是違法的,市政府不該再撥款資助他們所組織的遊行活動。」

布里爾說,「我們不僅要確保市政府收回去年給中華總商會的8萬撥款;由於今年6月,中華總商會還會向市政府申請明年巡遊的撥款,所以我們要確保以後市政府不能再撥款該這個具有歧視行爲的巡遊。」

布里爾指出,總商會律師的論點是荒謬的。總商會一方說,他們有權控制誰可參加擺街會或遊行。那麼,他們也有權力決定誰可參加他們舉辦的1萬米賽事,如小朋友可以參加騎自行車賽等,但法輪功不可以參加。布里爾說,「最高法院不會保護他們的這種說法,因爲這就是歧視。」

代表中華總商會的律師Randy Riddle表示,不知道法庭會作何決定,要等着看。

當天,數十位法輪功學員旁聽了法庭的整個過程;中午,他們在法院外舉辦了簡短的新聞發佈會。法輪功學員張雪容表示,這幾年總商會都在歧視法輪功,甚至迫害法輪功。在此情況下,他們還一直繼續拿市政府的錢,拿納稅人的錢,其中也包括舊金山法輪功學員的納稅錢。

張雪容說:「就象舊金山居民Eva Chuck,她是法輪功學員,她的納稅錢就被中華總商會拿來歧視她。這是很不公平的。」

法輪功學員Eva Chuck表示,美國是一個法制的國家,中華總商會因親共僑領白蘭的勢力,而歧視法輪功,這是不允許的。她希望法庭能儘快做出公正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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