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恶党发通知销毁机密文件
 
2006年5月1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苏家屯活体摘除法轮功学员器官的暴行被曝光之后,中共恶党极度恐慌,企图销毁证据掩盖其罪行。2006年3月25日,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发出通知(厅字[2006]12号)布署各市(地)、县(市)委,省委各部委,省直各党组(党委)销毁机密文件。

《通知》中说:“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中央文件发布、阅读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中办发[2004]37号)的要求和中央办公厅秘书局《关于中央文件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中秘文发[2005]37号)的精神,为了保证中央和省委文件的高效运转和安全保密,有效地杜绝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现对我省党内文件清理清退工作通知如下:

一、 清退范围

1、 标有密级的中央发至省军级、市地级以及县团级的文件。
2、 标有密级的省委办公厅制发的文件。

《通知》中对文件销毁有具体要求:

“绝密级中央、省委文件和发至省军级中央文件各单位不得留存。”

“中央绝密文件由省委办公厅收回上缴中央办公厅秘书局销毁;省委绝密文件由省委办公厅秘书处负责清理和销毁。省委办公厅秘书处、市(地)委和县(市)委办公室负责销毁有密级的中央、省委文件。”

《通知》中说:“销毁纸介质涉密公文,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销毁纸介质涉密载体,采用焚烧、化浆等方法处理,粉碎销毁涉密公文使用符合保密要求的碎纸机;化浆销毁送保密部门指定的单位销毁,并由送件单位2人以上押运和监销,监销人员在文件销毁之前不得离开销毁现场。”

中共到底要干什么?很多人心里已经发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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