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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撼中南海的聲音──國際各界支持呼籲起訴江澤民言論集

【人民報消息】大紀元編者按:中共前領導人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鎮壓已逾四年,導致中國大陸至少800多名法輪功學員死亡,無數學員流離失所。2002年10月18日,6名法輪功學員向美國法院提起控告,提供江澤民及其所操縱的「610辦公室」意圖滅絕法輪功的種種罪證。至本文發出時,法輪功學員已在美國、加拿大、英國、比利時、西班牙、法國、冰島、芬蘭等國家對迫害法輪功的高官提起控訴,並在澳大利亞、瑞士、德國、愛爾蘭、亞美尼亞等國家做準備控訴。這一舉動引起各國的關注,現將各界人士聲援法輪功學員控訴江澤民集團的言論摘錄如下。本文匯編自大紀元、新唐人等媒體的採訪報導,截止於2003年10月22日。

1、各國政界:

「這是一個非常積極的、成熟的、非暴力的做法。通過對江澤民的控告,不但是對邪惡的一個重大打擊,而且可以引起媒體及世人對此事的關注,認清事實真象。」
──澳大利亞紐省上議院議員Ian Cohen先生

Cohen先生出生於1951年,在年輕時就已經是非常出名的社會活動家,爲環境保護問題四處奔走。1984年加入綠黨至今,今年3月紐省議會大選後連任上議院議席。上週日,八個社團在雪梨聯合組織了「揭露謊言、拯救生命」大型集會遊行,當時有不少社會知名或上層人士到會發表了演講。Cohen先生的發言給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江澤民集團要承擔對迫害法輪功的全部責任」
──前美國駐匈牙利大使,法輪功之友的創始人之一馬克.帕爾默先生

Mark Palmer (馬克.帕爾默),前美國駐匈牙利大使。馬克.帕爾默於1986至1990出任美國駐匈牙利大使。期間匈牙利人,波蘭人,及其他人上街遊行,從專制的共產黨制度下獲得了自由。他於1982至1986任副助理國務卿,指出江澤民集團要承擔對迫害法輪功的全部責任,以及中共的腐敗高官將鉅額資金從國內轉移到美國和其他一些國家。帕爾默大使呼籲美國政府支援中國的真正民主,將腐敗的中共官員曝光,並警告說,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是「對地區與美國安全最大的威脅。」

「「滅絕種族罪」危害的是全球公民的切身利益和人權,而不僅僅是某一個國家的事,當越來越多的民衆意識到這一點,百姓的呼聲越來越高的時候,這種呼聲便將形成一股勢不可擋的國際趨勢,那麼江澤民所犯下的滅絕種族罪也將被各國所公認,最終使全球公審成爲現實」
──阿德雷德Flinders大學法律系講師格蘭特尼曼先生

格蘭特尼曼,澳大利亞阿德雷德Flinders大學法律系講師。2003年6月10日晚上,由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全球家庭營救計劃行動及紐省法輪大法佛學會聯合主辦在澳洲的紐省圖書館舉行了「21世紀---制止群體滅絕罪行」研討會。近50位嘉賓參加了此次活動。

「江澤民不但對法輪功進行種族滅絕,他還是對整個中國的文化進行種族滅絕,除了人間審判之外,他最終將得到神的審判」
──澳洲上議院議員、基督徒民主黨領袖,Fred Nile牧師

Nile牧師,澳大利亞基督徒民主黨領袖,任上議院議員已有23年,是紐省議會中當政最長的議員,被稱爲「社會之父」。Nile牧師認爲人類的道德是社會穩定和發展的首要因素。針對中國對基督徒及法輪功的迫害,Nile牧師表示堅決反對,並且親自編寫出版《世界家庭新聞》月刊,其中以大量的篇幅將這些迫害向世界暴光。

「這是一項非常公正的舉動,要讓法庭來作出最後的裁決」
──澳洲民主黨紐省領袖,上議員議員Arthur-Chesterfield醫生

Arthur-Chesterfield,澳洲上議員,民主黨紐省領袖。在最近舉行的「揭露謊言,拯救生命」大集會上也發表了精彩演講,表示反對任何一個國家以經濟或其他利益作爲一種政治手段來影響及干涉澳洲的國家政策及澳洲人民的權益。宗教及信仰的自由並對法輪功學員在中國遭受的迫害表示同情。對於北美法輪功學員將在美國法庭起訴原中國主席江澤民一事表示贊同並認爲這是一項非常公正的舉動,由法庭來作出最後的裁決。

「江澤民不再是國家首腦,不應享有《外國元首豁免法》中的首腦豁免權。同時要求法院應該仔細地考慮這是對一個非民主政權國家提出的問題。建議書中說,中華人民共和國在任何意義上都不能說是一個民主國家,江得到的權力沒有經過民主選舉過程。相反,江的掌權是由於鎮壓1989年的民主運動。在他當政期間,美國國務院稱其爲「獨裁統治」,大赦國際、人權觀察等知名機構,甚至美國國務院自己的國家人權報告中都記載了被告江澤民政府對其自己的人民採取的系統殘暴的人權侵犯。」
──美國國會「法庭之友」建議書內容

6月9日,多位美國國會議員向美國法院提出有關訴江案的「法庭之友」建議書(Amicus Curae brief),表達美國國會議員對訴江案的支援。他們表示,鑒於原告指控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要求美國政府出面干預此案,所以對此問題就特別關注。建議書是由美國國會議員,民主黨成員湯姆-嵐透斯(Tom-Lantos)發起,到目前爲止已有39位國會議員在建議書上簽名。 建議書建議法庭不要在此刻取消對此案的審理,而是在法庭上根據案情內容判斷此案。

「法庭之友」系長期關心外國事務和人權、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權狀況的美國國會議員。「法庭之友」長期以來一直關心世界各地的人權保護和發展,並參與了民事訴訟法律多項條款的監督和制定,這包括《外國元首豁免法》、《外國僑民民事侵權法》、《酷刑受害者保護法》等。多位美國國會議員,組「法庭之友」,給法庭寫信,支援審議江澤民案件。強調《外國元首豁免法》確立的基本原則是這類訴求不應再通過因迫於強大政治壓力而採取的外交途徑來解決,而是基於法律標準由法庭來解決江澤民已經不再是國家元首,並且他是來自於一個非民主體制的國家的情況下,其元首豁免權問題是法庭應該慎重考慮的新問題。

「我們沒有看到任何政策或正當理由使我們接受政府要求對一個獨裁政體特別是中國前領導人的元首豁免建議」
──德州國會議員Christ Bell先生

6月12日,38位國會議員聯名簽署了美國「法庭之友」陳述書,支援芝加哥聯邦地區法院繼續審理法輪功成員對江澤民的「群體滅絕罪起訴」。美國國會議員「法庭之友」陳述書的聯署人之一--德州國會議員Christ Bell先生近日說:「該案件涉及到了對人權的迫害,我們認爲應該在法制的軌道上進行解決。」

「我認爲中國政府對法輪功學員及其它宗教人士的迫害是肆無忌憚、昧著良心的。人權的標準必須是一致的。我們給中國政府發出了衆多的請求,希望他們能改善對待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及態度,但中國政府基本上無動於衷,繼續鎮壓法輪功。近期的訴訟僅是一個給中國政府壓力,希望其變得寬容的手段。」
──美國衆議員金-麥高文

金.麥高文,聯邦衆議員,代表麻州第三選區。於6月11日以「法庭之友」的身份加入數十位美國國會議員聯名簽署由國會外交委員會資深民主黨成員,加州的國會議員湯姆.蘭托斯撰寫的關於請求繼續受理訴江案的法律論點陳述書(也稱非立案方辯論書),敦促法庭繼續受理一項起訴前中共領導人江澤民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及其它罪名的訴訟案,並於6月12日得到伊利諾伊州北區美國聯邦地區法院的接受。

「法輪功在新聞發佈會後的「大會審江澤民」的街頭劇新穎有趣,應該讓布希總統和美國各地官員來看看,看看法輪功被迫害的事實。」
──伊利諾州帝克迅市長基米-貝克

伊利諾州帝克迅市長基米-貝克(Jim Burke)在6月21日中午10點半在芝加哥聯邦廣場舉行的聲援支援對江澤民「滅絕群體罪」的訴訟案的集會上公開表示「大會審江澤民」的「街頭劇」很形象地反映了法輪功受江澤民迫害的情況。

「起訴江澤民對我來說是一件極爲有趣的事情。人們現在可以看到,即使是像中國這樣的大國,其領導人也不能逃脫對其罪行的懲罰。不管起訴情況如何,都肯定會引起公衆和媒體的關注。通過這一過程,中國政府也會看到,迫害法輪功並沒有使他們得到任何東西,相反他們卻損害了自己。」
──英國前上議院議員莫恩勛爵

莫恩勛爵是一位熱心的法輪功之友。在任議員期間,他曾多次在上議院提出法輪功問題。很多其他議員,包括國會人權小組的希爾頓勛爵,都對法輪功表示了支援在芝加哥起訴江澤民之際,英國前上議院議員莫恩勛爵發表談話,表示支援。莫恩勛爵對營救法輪功學員趙明作出了非常重要的努力。現在,他還在爲營救英國學員謝衛國和朱寶生在中國的親人而奔波。

「美國在歷史上一向致力於改革人權迫害弊端,因此我的國會同僚將與我並肩努力,堅決地幫助結束中國及其它國家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在美國華盛頓特區舉行的公審江澤民集會,有助於向中國政府施壓。」
──美國密蘇里州衆議員威廉.萊西.克萊(William Lacy Clay)

美國密蘇里州衆議員威廉.萊西.克萊(William Lacy Clay)表示,法輪功學員7.20期間在美國華盛頓特區舉行的公審江澤民集會,有助於向中國政府施壓。他說,在我的綿薄之力和法輪功學員持續努力下,我們終將結束這場對中國法輪功學員們的恐怖迫害。

「我認爲迫害的時間已經是太長了,早就應該這樣了。如果當他是國家主席的時候,起訴案會有更大的影響。很明顯的是世界上的各國政府沒有行動起來。像米洛什維奇因爲對人類的侵犯,在國際法庭受到審判。我看「江案」跟此案沒有二樣。江澤民鎮壓人民使許多人不明原因的死於監獄。他要爲自己所犯的罪付出代價,受到應有的懲罰。不管是民間的起訴還是通過世界各國的努力。如果你置之不理,讓他們隨心所欲,他們永遠不會改變他們的政策。他們就一直會對他們的民衆鎮壓下去,不管是在中國國內還是在國外。據我所知他們對許多生在中國的,但現在是澳洲公民的人士,進行了騷擾,我們不能容忍。」
──澳大利亞濱鎮市議員克萊福·泰勒

克萊福·泰勒是濱鎮市的市議員,也是澳洲著名畫家章翠英女士當初在中國蒙難時,第一個挺身而出的一位澳州政府官員。他曾在市議會上提出一項動議,譴責中國政府迫害宗教、文化和民逋盤淡籩泄⒓詞頭乓蛐蘗斗止Χ還匱旱陌拇罄槍裾麓漵ⅲ詰筆鋇某吧舷亂鷙艽蟮惱鴝?p>「起訴江澤民,用法律裁決的方式把中國鎮壓法輪功的真象訴諸於世。如果做了一些見不得人的事,那就應該受到懲罰,不這樣做,這些見不得人的事就會變得正當化,久而久之會被認為是理所當然的了」
──日本眾議院議員牧野聖修

2、法律界人士:

「。。。江澤民將面臨在世界多個國家被起訴,可能會面臨終身監禁等懲罰。」
──瑞士律師菲理浦.格朗

2003年3月19日,第59屆聯合國人權會議進入第三天, 「窮追未受懲罰者組織」與瑞士法輪功協會,在聯合國萬國廣場附近的Inter-Continental酒店舉行第二次記者招待會,控方律師菲理浦.格朗先生就將在瑞士起訴原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一事表示,江澤民將面臨在世界多個國家被起訴,可能會面臨終身監禁等懲罰。

「我們掌握一個文件:江澤民在一萬多名法輪功學員到天安門請願後,我想他非常不安,30多天之後,他下達命令,大概是說我們必須根除法輪功,在中國,也在美國。 他通過那些部委確實在盡其所能,要在美國消除法輪功。」
──律師馬丁•麥克曼先生

馬丁•麥克曼,律師。一年前,50多位法輪功學員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狀告中國國安部,公安部,和中央電視臺在美國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和打壓。因爲中國政府拒絕履行國際公約,拒不執行法律文件的送達程式,目前原告方已向法院遞交申請,要求執行缺席判決。

「我非常欽佩法輪功學員的勇氣。我本人當年也是因爲爲「六、四」學生說了幾句公道話,就被關了一年半。在那個環境下這樣做不容易。在中國那個社會民告官是不可能的,有理無理先打40大板,中共統治下與封建社會的做法差不多,甚至還厲害,打40大板是說你失禮「犯上」,現在是說你「顛覆國家」「顛覆政權」,這個罪可就大了,這不就是文革「階級斗爭」的翻版嗎?有了這個罪名他就可以任意整你,甚至殺了你,讓你有冤也無處告。」
──旅美學者、法學家於浩成先生

於浩成,1942年參加中囯共產黨,同年去晉察冀邊區任晉察冀日報編輯。解放後任公安部群衆出版社社長、主編。曾任南開大學法學教授,是中國作協成員,同時是國際筆會中國獨立作家分會成員。80年代因批評中共領導人被辭去所有職務,後又因六四入獄秦城一年半,出獄後在北京被軟禁三年。94年在美國國務卿克里斯多夫的堅持下,北京放行於教授來美。此後於教授在美國多間著名大學作訪問學者,從事政治學、法學方面的研究,同時又是多家著名媒體的自由撰稿人。於教授至今發表了各種專著十余本,他的最新專著是關於法學的研究《人權和憲政》。

「江澤民訴訟案若被受理,對香港熱愛民主人士來說是一劑興奮劑」
──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陳景生

當陳景生得知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在美國以「群體滅絕罪」被起訴一事時,他認爲,如果是控告江澤民這件事讓世人都知道的話,反而會使世界上的壓力反過來促使中國民主化,這個進程將會更快。

「江澤民的酷刑和群體滅絕罪,不僅違犯美國法律,違犯基本的國際法,也同樣違反中國政府的法律。 因此「訴江案」針對的是江澤民個人的犯罪行爲。「訴江案」可以看作是世界人權運動的一部分,這種訴訟的意義在於,在世界範圍內建立這樣一個基礎,即任何官員如果犯下嚴重侵犯人權的罪行,如酷刑和群體滅絕罪,都要負刑事和民事責任。」
──美國著名人權律師莫頓.斯凱勒教授

「法輪功學員被剝奪了說話的權利和信仰的權利,遭到如此的迫害、甚至失去了生命,所以我們相信,如果有誰能聽到我們的聲音,能相信我們,那其實我們就是贏了,就是這樣的。」
──澳洲公眾支援法輪功信仰權利協會發言人哈桑.古納裡先生

「中共如果想真正在世界上受到尊重和認同,就必須在人權議題上改變思考模式。法輪功是江澤民任內下令鎮壓的,中共如果持續貫徹其主張,等於是為了江的個人行為,賠上整個國家的形象。江澤民應該趁他還有影響力的時候,終止對法輪功的迫害,而新接任的中共領導階層,切勿重蹈覆轍。」
──郭林勇律師,臺灣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

3、知名人士:

「不管江最後是否被定罪,這一起訴肯定讓他害怕。很明顯他爲自己將來的出路而擔心。他做了這麼多壞事,怎麼會不怕呢?我希望這一起訴不光讓他感到害怕,還要讓所有跟著他犯下這些邪惡勾當的人害怕。」
──法輪功之友顧問董事、牧師肯尼斯-布魯克斯博士 (Rev. Dr. Kenneth Brooks)

牧師肯尼斯-布魯克斯博士(Rev. Dr. Kenneth Brooks)是一名優秀的藝術家,他的作品被梵帝岡和美國佛羅里達州聖彼得斯堡的納粹大屠殺博物館收藏。他同時也是一名有造詣的政治漫畫家,社會活動家,職業作家與編輯。他是美國法輪功之友的顧問董事。美國法輪功之友是一個非營利組織,他的使命是支援法輪功修煉者的信仰自由。美國法輪功之友成員本身不是法輪功修煉者,但他們支援法輪功修煉者的人權。

「在控告他的過程中,我想會有更多的人聽到公理和正義的聲音。」
──臺灣大學政治系系主任明居正教授

明居正教授,是臺灣大學政治系系主任,他不僅是學界極富聲望的學者,更是中國問題的專家。明教授日前談到正義、道德與良知的重要。他認爲,這次起訴不僅開啓了一項新的案例,更可透過此案,讓更多人知道他的錯誤,使一些人放棄繼續跟隨這種錯誤。所以,這個案件對中國人民是有正面的時代意義。

「在法輪功這個問題上,江所用的是法西斯的手段,完全不讓任何不同的聲音在國內發出。我們是有證據相信(鎮壓法輪功)在國內是不得人心,國內有幾百、上千萬的信衆受到迫害。」
──《開放》雜誌總編金鍾

「法輪功在海外起訴江澤民和他手下的一些惡吏,也正是用理性的法治手段來解決問題。即使目前有這樣那樣的困難,但是相信公理最後必然戰勝強權,一些國家獨裁者或在國內被公審,或被押上國際法庭,都是江澤民未來可能的寫照。」
──林保華,筆名:淩峰,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評論員和大紀元新聞網專欄作家

林保華,出生於重慶,隨即到了印尼。中小學期間就接觸了中共地下黨的教育,因此17歲時即回到北京讀書,1960年畢業於中國人民大學中共黨史系。在中國大陸期間,淩鋒經歷了從「反右」開始到以後文革的全部政治運動,終於對中共有了深刻認識,遂於1976年8月毛澤東逝世前夕義無反顧離開中國大陸移居香港。1997年6月28日中共收回香港主權前夕,□鋒因爲珍惜自由和人權而不願意再接受中共的獨裁統治,離開香港移居美國。□鋒現爲自由亞洲電臺特約評論員和大紀元新聞網專欄作家等,勤於耕筆,在海內外影響廣泛。

「起訴江澤民這個事兒,確實是給中國領導人上了一課,讓他知道,世間的這個道理啊,不僅僅是共產黨一家說了算,在共產黨控制之外的地方呢,在世界上主要的文明地區,他還有另外一套道理,那是真正的道理,就是說,你不能胡來。像鎮壓法輪功這樣的事情,抗拒世界潮流,非要把中國文明的火車頭給拉回來往反了走,這種事情是不能允許的」
──《大參考》主編李洪寬

4、國際追查組織

「。。。全球很多人士在關注對法輪功的迫害,早日結束鎮壓,對兇手繩之以法,是民心所向。納粹所犯的罪行,幾十年後人們還在追查,追查迫害法輪功組織也將追查到底,不管罪犯將來逃到何方。。。」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言人John Jaw

針對江澤民政府在中國大陸迫害法輪學員已經4年,而中國現有的法院、公安、律師等至今仍然無力、無法和道德勇氣站在職業公正的立場,對這場迫害實行調查並予以制止。一個「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於2003年」1月20日在北美成立並展開調查取證。該組織成立聲明指出將追查迫害法輪功的一切罪行以及相關的機構、組織和個人。聲明說,江澤民操縱整個國家機器和社會資源,對數以千萬的法輪功修煉者實行恐怖迫害;修煉者的親屬、朋友、同事和單位受到連累,全中國人民受到謊言誣陷的洗腦;必須進行調查及加以制止。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發言人John Jaw 表示該組織將通過各種渠道向大陸發佈消息,希望大陸有正義感的各階層人士進行舉報。同時,追查迫害組織有自己的調查員,和調查核實渠道,還會爭取更多抵制鎮壓的大陸各階層人士及各國機構、團體、個人的協助。該組織將設置舉報信箱,並會保護舉報者的權益。
  
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成立第二天(21日)即公布了對「天安門自焚事件」的調查。該組織公布了第一批取證人名單及照片,包括公安部,北京公安局,中國國際電視總公司,北京積水潭醫院,新華社,中央臺焦點訪談等單位的相關人員。該組織聲稱將通過各種方式向當事人和相關者進行調查取證。

5、民主人士:

「江澤民鎮壓異見者就是犯罪!」
──港支聯會主席、立法會議員司徒華

司徒華,香港支聯會主席、立法會議員,十四來堅持要求當局平反「六四」,因爲他相信這是中國走向民主的第一步。司徒華指出,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仍堅持鎮壓民運人士,而且多年來,都是用強硬的手段對待要求民主自由的人民,因此他也是犯了罪,應該被審判。

「在法輪功這件事上,江澤民把不是敵人的人趕去當敵人,所以是他做得最蠢的事」
──《開放》執行總編輯蔡詠梅

蔡詠梅,香港《開放》執行總編輯。她表示江澤民鎮壓法輪功的決定,是幹了「一件最蠢的事」,把不是敵人的人趕去當敵人,同時也是他現在下臺不放權的其中主因之一。她認爲,訴江案象徵著「對善惡的一個表態」

「我認爲把江澤民繩之於法的希望非常之大、真的是非常大,他雖然現在是軍委主席,但是無論從道義上來講,還是從法律上來講,還是從形勢上來講,他都應該被繩之於法,他都應該被立即趕下臺去,被攆下臺去。只有這樣,中國大陸現代化的偉大事業才能夠有一點啓色,因爲經過十三晁奈弈芨芡持危泄舐椒段諛酥潦瀾綬段詰鬧謝褡逶斐閃四岩匝雜韉暮亡ブ衲咽櫚募笏鷙Α?br>──鄭貽春

鄭貽春,1959年出生於中國遼寧省營口市,現爲東北某大學教授。著有《中國政治體制改革綱要》、《中國憲法體制改革綱要》、《王朝循環論》、《論人民政府》等學術著作,其作品《大陸架的命運》與《洗腦時代》已獲國家出版社出版,被譽爲「現代化學者」。就江澤民被控以「群體滅絕罪」一事,鄭貽春細緻地分析了一些法輪功被鎮壓的情況,以至這次江澤民被起訴對中國的影響,他更直言江早該被繩之以法,江下臺之日就是中國大陸的現代化事業走上正軌之時。

「我相信,不論再過多少時間,由於迫害而死亡,或者受到虐待和迫害的人,都是有權力直接提出,或委託他們的親屬提出司法控告。任何一個文明國家都不能容忍有幾百個人被迫害致死而不發出任何聲音」
──海外民主人士方覺

「一個國家的平民在遭受到政府殘酷鎮壓後,向國際社會求助,向外國的法庭起訴本國的領導人,這種無奈而正確的選擇不能不說是一個創舉——一個舉世無雙的創舉。」
──來自中國大陸的自由派學者民子

「只有這部分敗類被打倒了、或者被繩之以法了之後,中國才會強盛起來,中國人民才能呼吸真正的自由空氣,那個時候才是真正的改革。而且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是中國,那僅僅是共產黨的一個統治符號。祖國一詞是每個人都覺得非常令人遵從的,那麼像在海外起訴江,揭露中共的謊言等的這些人,他們比任何人都愛國,願意對祖國表達赤子之心」
──中國勞工黨主席方圓

方圓,中國勞工黨主席,在1989年天安門事件之後,受到中國政府通緝而流亡海外,現居住在澳洲的堪培拉。

「89年我們就動員了北京大學、中國政法大學的一些搞法律研究的教授,組織了一個班子,專門來起草起訴江澤民的起訴書。」
──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任訪問學者張偉國

張偉國,1989年六四前是世界經濟導報編委並擔任導報駐北京辦事處負責人,見證了江澤民鎮壓經濟導報事件的前因後果。六四後,張入獄20個月,後到美國柏克萊加州大學任訪問學者。張在美國繼續從事新聞工作,爲多家媒體作專欄。

「信仰真、善、忍沒有錯,相反,共產黨之所以爲惡,因爲把人性中原始的獸性盡量釋放出來了,貪婪、殘暴、陰狠、兇毒、猜忌、掠奪,無一不備。毛澤東的斗爭講狠、穩、準,完全是獸性的大暴露。我覺得所有有正義感的中國人都應該起來反對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這種迫害是不得人心的。我常說,對中共多一分幫助,多一分諂媚,即是對中國人民多一分壓迫」
──中美文化協會會長及華人活動創辦人,華聲報發行人趙增義先生

趙增義,是華聲報發行人,中美文化協會會長及華人活動創辦人。現雖退休賦閑在家,但始終如一地關注著中國大陸民主與人權現狀,熱心參加各種社會活動,並常在媒體上發表見解獨到的文章,譴責中共政權的種種倒行逆施。

「江澤民對法輪功在美國起訴感到恐懼。就算是殺人不眨眼的劊子手,內心還是空虛的。他也知道,他殺了很多人,這些死難者的家屬,全國的老百姓都會不滿意的。它們畢竟要遭到後人的千秋萬代的唾駡。」
──民陣民聯德國分部主席費良勇先生

民陣民聯德國分部2003年6月4日在中國駐德國波恩領事館門前再次集會抗議中共十四年前的六四大屠殺。集會後民陣民聯德國分部主席費良勇先生就法輪功起訴江澤民一事發表了意見。

「我想,通過法律的手段來解決這個問題會比較好。可能有人會說採取別的手段,比如找一批人把江澤民暗殺掉,這種事情是不會發生的,或者說以暴易暴,我想法輪功是不會這樣做的。如果有這兩個選擇的話,我想法律選擇會比較好,法律選擇可以伸張正義,可以懲治罪惡,還可以在伸張正義和懲治罪惡中教育其他的人」
──曾任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研究員的吳國光

吳國光,曾任中共中央政治體制改革研究室研究員的,於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天安門事件爆發前,曾擔任中共前總書記趙紫陽的重要政治幕僚。他於當年二月獲美國哈佛大學「尼門獎學金」,到美國遊學,「六四」之後,他曾一度遭北京當局拒絕進入大陸。他現旅居香港,在中文大學從事學術研究工作。

「江澤民不等於中國,更不等於中國人民。江澤民對法輪功等信仰的迫害實際上是對中國人民的道德、正義感的一次摧殘,起訴江澤民是爲了維護人類正義、制止對信仰的邪惡迫害。希望所有正義力量包括華裔朋友能給予支援。」
──美國新州華裔團體召開「 透視江澤民十三年」研討會

2003年6月15日,新澤西州時事文化協會舉辦題爲「透視江澤民十三年」的專題研討會,應邀參加研討會的演講人包括「北京之春」主編胡平、原中國社科院政治學研究所所長嚴家琪、羅格斯大學教授周世雨博士、中國宗教迫害真相調查委員會主席李世雄、賓州李海大學經濟學教授李強博士,五位演講人就江澤民自89年以來對中國政治、經濟、社會和人權等多方面造成的影響展開了深入研討。

6、法輪功學員:

「讓當權者和有關官員受到公正的審判,他們要爲所犯的罪行負責。」
──愛爾蘭都柏林三聖大學學生趙明

趙明,愛爾蘭都柏林三聖大學學生,因爲修煉法輪功,於1999年耶誕節假期回中國探親,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裡二十二個月。他承受了肉體和精神上的殘酷折磨,不准睡覺,被警察和犯人毒打、電棍擊。他於去年三月十二日獲釋,隨後返回到愛爾蘭。2002年十月,趙明身爲該案原訴人之一,在伊利諾伊州以「群體滅絕罪」入稟美國聯邦地區法院控告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控告江澤民案件已經得到法院受理,代表法輪功的控方律師將於三月中旬向法院提出相關資料。

「起訴江澤民最根本的問題是令人能分清是非、善惡,以及正人心。他說,這宗起訴更能讓世人了解在中國發生的對法輪功的暴力鎮壓和迫害,恢復人間的正義,速使更多善良的人們站起來制止這場暴行;同時通過國際法庭的公正審判,可以使邪惡的生命得到應有的懲罰,讓正義、善良的人得到應有的保護。」
──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

2003年4月14日,一百多名香港法輪功學員爲回應美國法輪功學員起訴中國前國主席江澤民「群體滅絕罪(Genocide)」等案件,下午三時起,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靜坐行動。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強調,這宗訴訟不是針對中國人民或中國政府,而是將危害人民的敗類清理出來,令中國政府今後的施政更加清明,令人民的生活更加幸福和自由,對中國的經濟和民生方面都會有好處。

「那麼這樣一個對政治完全沒有威脅的團體,江澤民居然以整個國家將近四分之一的力量,用這樣多國家的財力,來壓迫、壓制,甚至是要消滅法輪功。」
──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

張清溪,著名的經濟學教授,曾任臺灣大學經濟系系主任、經研所所長,目前是臺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對於海外法輪功學員以「群體滅絕罪」的罪名控告中國前國家主席江澤民一事,張清溪表示,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在歷史上是空前絕後的,江動用了四分之一的國家財政資源。張教授希望這個訴訟案本身能夠獲得世人的關注,他認爲當所有人都了解真相的時候,江澤民也就沒辦法繼續迫害了。

「如果起訴江澤民這件事情能夠讓中國人都知道,讓國際上都知道,形成一種國際的輿論,形成一種壓力,讓這件訴訟案得到正確的審判,不僅是對中國的民主,甚至自由經濟,都能有所促進。那麼,這件事能夠成事本身,也必然會對中國的前途,有著極爲重要且深刻的意義!」
──自由經濟主義學者,臺灣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中國人權協會理事吳惠林

吳惠林是著名的自由經濟主義學者,目前擔任臺灣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中國人權協會理事。針對江澤民被控告一事,吳教授從自由經濟與人權的相互關係,剖析中國目前的諸多問題。吳教授指出中國若要永續經營,必須得遵行世界潮流,走向自由開放的市場經濟。所以,他認爲:針對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一事,如果國際社會能夠對中國施加壓力,讓中國人民進一步覺醒,將有利於中國結束專制獨裁,走向開放的市場經濟。對於中國與全世界來說,都應該是件好事!

「中國還是在江澤民的權力掌握之內,我們在中國還沒有控告他的機會。但是在國際上,人們對於自由民主的維護,是很認同的。我們也知道,他被告的這個「群體滅絕罪」是鑒於希特勒迫害猶太人後,所以基於人道的立場,爲防止對人權極端的迫害,所以在美國有這麼一個法條。依法控告他,我想這算是人權維護的一個標竿吧!」
──臺大新聞研究所所長張錦華教授

張錦華教授,是臺大新聞研究所所長,她不僅是這方面的專業權威,本身也長期發表許多文章,關懷人權自由,澄清新聞媒體的正面價值。她的文章擲地有聲,多爲公平正義之讜言正論,普受各界敬重。她從人權與新聞自由的角度,談法輪功學員控告江澤民的必要。

「江犯罪集團對待法輪功問題上已經失去理智,處於瘋狂狀態之下。不但對國內法輪功學員進行殘無人道的鎮壓,採用 「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和肉體上消滅。」 已經知道名字的就有近千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同時他還肆無忌憚的迫害外國公民,如美國公民李祥春至今還關在中國監獄裡,加拿大林慎立、張昆侖、愛尓蘭的趙明、日本的金子容子等等四十多位外國公民,我本人就是其中之一。我的目的是要通過法律途徑把殘酷迫害中國千百萬無辜的法輪功學員的罪魁禍首江澤民繩子依法,結束這場完全建立在謊言基礎上的反人類道德的浩劫。聯合國是一個保護人權、維護和平的國際機構,中國也是聯合國的成員國,而江澤民的暴行違反了聯合國的憲章。所以要把他告上聯合國,讓全世界的人民都來審判他。」
──澳洲著名女畫家章翠英女士

7、民衆反響:

「公審江大遊行應在世界範圍全面推開」
──芝加哥華僑

2003年7月,全球法輪功在芝加哥華埠舉辦的遊行場面之盛大,氣氛之熱腋橇畹鋇厝順鋪靜灰?,參加「聲援法庭審江」大型活動的各國法輪功學員代表人數達5千人左右。一位在芝加哥華埠居住了近半個世紀的老華僑在唐人街觀賞了整個遊行的全過程。他表示,這麼華貴艷麗,並具有中國傳統特色的遊行表演,從來沒有見過;「這樣的活動,應該在美國各地和全世界都搞,讓所有人都知道你們有多好,都看到你們的聲勢和勇氣。」他說,他期望將來能有在大陸看到這樣的遊行隊伍的一天。

「江澤民--他是世界頭號暴君,他謀殺和酷刑折磨他的人民,我不希望江澤民成爲我的客人,如果抗議者們被允許進入本國,如果江澤民被遣返的話,我仍將爲我是冰島本土人而感到自豪。」
──冰島最大的報紙Morgunbladid讀者來信

2003年6月5日,冰島資訊保護專局就去年冰島司法部利用黑名單阻止法輪功學員進入冰島一事正式作出裁決:「冰島司法部將法輪功學員的有關資訊提供給冰島航空公司,以及冰島駐美國、挪威、丹麥、英國、法國的使館,用以阻止進入冰島的行爲是非法的。」 這一消息,在冰島媒體立即引發了強烈反響,反應了冰島人民沒有忘記政府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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