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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叛逃”者的真实故事 (图)
 
2002年9月27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一名富有良心正义的解放军战士,89年在新疆执行“格杀勿论”的扫荡任务时,不忍心枪杀一名还不会走路的维族小孩,被部队记大过,影响了前程。转业退伍后,这名解放军在99年因水中有毒,不愿即刻执行向晨练的法轮功大众洒水驱散的“任务”,遭警察殴打住院,面临10年徒刑……

他于是逃到美国,申请政治庇护,于2000年10月获移民局批准。这名解放军递交美国移民局的申请自述,全文见附文,由纽约移民律师楼原高级顾问李世雄提供。因安全原因,张军涛为化名,其它地址、事件俱为真实。

*小孩还不会走路,怎忍心枪杀?

据李世雄向大纪元提供的资料,张军涛89年4月在新疆执行“格杀勿论”的扫荡任务时,由于良心道义上的不忍,没有杀害一名还不会走路的维族小孩,遭部队禁闭,并以“违犯军纪”的罪名记大过,还差一点掉了脑袋。这名二十一岁的解放军随即被清出野战部队,送进了军区农场劳动,在新疆的茫茫戈壁上种了三年的地。请看他描述当时执行扫荡任务的情形:

“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打著抖,我天生胆小怕事才成了最听上级话的人,可当兵还要执行“格杀勿论”的扫荡任务实在太出乎意料了,我只在电影里见过日本鬼子对中国老百姓的扫荡,我感到身边的战友也在发抖,我们连都是新兵,这是我们执行的第一个任务,我紧紧地握住上了膛的冲锋枪象个木桩被钉在地上,脑子出现了空白,除了有些鸡狗乱窜之外,一个逃跑的“老维子”(军人对维族人的别称)也没看见。因为在每家的门口都有老兵把守著,维吾尔人的住房窗户很小也很少,所以很难逃出去。不知站了多久,突然听到转移的命令,说要到另一个地方去执行搜索任务,那地方的房子很多,上级命令要尽快地再搜索一遍,看有没有“活口”。务必在天亮之前撤离该地区,在搜索时我发现一个小孩子坐在死人堆里哭,就停下了。那小孩见到活人就伸出双手要抱,我心想他还把我当成好人了,我犹豫了一下,把枪背到身后就跨过尸体准备去抱他(她),这时才注意到不知是男孩还是女孩,但肯定是还不会走路的孩子。我抱他时发现他身上到处是血,不知是不是受了伤,一双大眼睛毫不怀疑地看著我,看得我眼泪直往下淌,一双带血的小手紧紧地搂著我的脖子,小脸紧紧地贴著我的脸。这时班长气势汹汹地冲过来就是一脚,把我和孩子跺倒在死人堆里,破口大骂道:“他妈的,要不是看你是个新兵旦子,老子一枪就毙了你。”倒地后的孩子把我抱得更紧了,班长一把抓过孩子,孩子惊叫起来,也许是孩子惊恐的眼神使班长的心软了吧,他轻轻地放下孩子说:“我们是军人,不执行军令是要掉脑袋的,幸亏没有被别班的人看见,赶紧给老子滚吧。”我没勇气再看一眼那孩子就跑到外边去了,最后孩子是死是活就很难说了,班长和其余的新兵也跟在我身后出来了,其实也是前面的军人下不了手才留下的。除了那孩子就没见到一个还活著的维族人。”

*毒水洒法轮功大众?--不干!--十年徒刑

1999年7月10号,张军涛突然被叫到商场旁的停车场,让他洒水驱散安静练功的法轮功学员。因为头一天车子还在洒农药,张考虑到这种水洒到人身上会中毒,不干。姓赵的科长却说:“中了毒他们就不敢再来了,你只管洒就是了,出了事我负责。”张建议至少换一车水,未允,于是不顾领导阻拦,自行驱车去换水;警察随后追上,以警棍殴打并拘捕,随后拟以抢夺偷车定罪。期间法轮功被中共全面镇压,同事告知:“原定的‘抢夺罪’,改成了为了支持和包庇法轮功的违法犯罪活动而‘非法劫持汽车’罪,如果数罪并罚至少得判十年徒刑。”被警察打伤住院的张军涛不得不逃离医院,辗转逃亡到美国,提出政治庇护,于2000年9月8日呈美国移民局,10月底获得批准。

张军涛在申请材料中表示不后悔所作所为,并为自己的良心和正义而自豪。

图片说明:上图为1999年5月下旬黑龙江省某市公安、城管部门以高压水喷射法轮功学员,看来高压水驱散法轮功学员是中共镇压前全国范围内的统一行动,详情请见明慧网99年报导。

下文为张军涛递交美国移民局申请政治庇护的自述材料。

一个人民解放军的真实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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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庇护官:

我是张军涛,于1968年3月6日出生在中国河北省石家庄市。我出生在一个小干部的家庭,五个孩子中我最小,父母的牺牲精神使贫困的家庭充满了温暖。哥哥、姐姐成了我在学校的保护者,使我无险无忧地度过了整个童年及青少年时期。我原以为除了大街上那些要饭的人以外,世上再也没有比他们更惨的人了,没想到自己后来比他们还惨!

中国人从小到大就被要求听党的话,做党的好儿女,结果我就和绝大多数人一样,从一个听话的好孩子成长为一个好青年。不管代表党的老师、上级说什么都习惯性地去服从,根本没有意识到存在一个道德问题,人权问题,法律问题,以及个人意愿等问题。而且各级党和政府机构把是否听了他们的话,作为给人“打分”的唯一标准。为了获得高分,我从小学到大学一直都是最听话的好学生。我只有一次没听党的话,就差一点给送了命。

那是我离开南京大学当兵以后所发生的事,那时我在新疆军区番号为三六二二一部队服役,刚刚通过了三个月的新兵训练,大约是89年4月初的一天晚上,突然军号吹响,是紧急集合,团首长宣布有紧急情况!一伙少数民族要分裂祖国,要搞武装叛乱。作为军人,我们要誓死捍卫党和军队的光荣传统,不怕牺牲,保卫祖国,英勇杀敌,血战到底!

上级发给我们两件平时绝不许碰的东西和一个笔记本。一件是香烟,一件是子弹,笔记本是用来写遗言或誓言以及“火线入党”申请书用的,首长说:“我们这次出征恐怕就回不来了,由于时间紧迫,‘火线入党’申请书只写‘我想加入中国共产党’几个字就行了。如果在战场上倒下了,党会追认他为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党最优秀的儿女,军队里最忠实的革命战士,人民将永远尊敬和怀念他的崇高品格及革命英雄主义的献身精神”!首长的话使士兵们个个精神抖擞,热血沸腾!

首长说:“敌人穷凶极恶,非常狡猾,所以部队在执行扫荡任务时,一定要格杀勿论,决不能留下一个“活口”。一枪没打死可以多打几枪,直到打死为止,每个班组打死的人由各班班长负责验尸,无论是谁,只要留下“活口”的就当场执行枪决。因为“活口”会跑到外边去造谣惑众,破坏民族团结,影响国家安定。对待敌人我们革命军人决不能心慈手软,不要看到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就成软蛋了,她们会突然从袖筒里扔出一棵炸弹来炸死你娘的胆小鬼。我们在打越南时不少军人就是这样送的命,死了还落个处分,真他妈的给祖宗丢脸。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仅在战场上不听指挥这一条就够得上死罪。上级把子弹交给军人是杀敌用的,不是他妈壮胆吃的,不许还没接近目标就开枪,更不许暴露我军方位,在形成严密的包围之后,要同时采取行动,遇到人多时一定要驱散分开后再打,不要让尸体过于集中,甚至堆积,以免妨碍验尸留下‘活口’。这包烟是军区首长让我转交给大家的。首长对我们无微不至的关怀,我们革命军人应该怎么办”?全体士兵齐声喊到:“感谢首长关怀,坚决完成任务!”

各级首长训话完毕后就上车出发了,我们包围了喀什市一个维吾尔人居住区,我们营执行封锁任务,其它营在悄悄进入作战位置(其实就是维吾尔人的家门口)时,一些狗就叫了起来,接著就枪声大作,探照灯突然都亮了,一道道强光使地面显得格外恐怖!总觉得从黑暗处会飞出子弹(因为敌人“穷凶极恶”,又非常狡猾),虽然每隔一米多就有班里的战友(部队以此距离形成封锁线)。但我还是不由自主地打著抖,我天生胆小怕事才成了最听上级话的人,可当兵还要执行“格杀勿论”的扫荡任务实在太出乎意料了,我只在电影里见过日本鬼子对中国老百姓的扫荡,我感到身边的战友也在发抖,我们连都是新兵,这是我们执行的第一个任务,我紧紧地握住上了膛的冲锋枪象个木桩被钉在地上,脑子出现了空白,除了有些鸡狗乱窜之外,一个逃跑的“老维子”(军人对维族人的别称)也没看见。因为在每家的门口都有老兵把守著,维吾尔人的住房窗户很小也很少,所以很难逃出去。不知站了多久,突然听到转移的命令,说要到另一个地方去执行搜索任务,那地方的房子很多,上级命令要尽快地再搜索一遍,看有没有“活口”。务必在天亮之前撤离该地区,在搜索时我发现一个小孩子坐在死人堆里哭,就停下了。那小孩见到活人就伸出双手要抱,我心想他还把我当成好人了,我犹豫了一下,把枪背到身后就跨过尸体准备去抱他(她),这时才注意到不知是男孩还是女孩,但肯定是还不会走路的孩子。我抱他时发现他身上到处是血,不知是不是受了伤,一双大眼睛毫不怀疑地看著我,看得我眼泪直往下淌,一双带血的小手紧紧地搂著我的脖子,小脸紧紧地贴著我的脸。这时班长气势汹汹地冲过来就是一脚,把我和孩子跺倒在死人堆里,破口大骂道:“他妈的,要不是看你是个新兵旦子,老子一枪就毙了你。”倒地后的孩子把我抱得更紧了,班长一把抓过孩子,孩子惊叫起来,也许是孩子惊恐的眼神使班长的心软了吧,他轻轻地放下孩子说:“我们是军人,不执行军令是要掉脑袋的,幸亏没有被别班的人看见,赶紧给老子滚吧。”我没勇气再看一眼那孩子就跑到外边去了,最后孩子是死是活就很难说了,班长和其余的新兵也跟在我身后出来了,其实也是前面的军人下不了手才留下的。除了那孩子就没见到一个还活著的维族人。

在返回驻地时总有些维族人在路边行走,军人就直接在行驶的车上向他们扫射,没有人会问为什么?在当时的情况下一切罪恶都是为了“立功”,而“立功”不仅是“听话”的具体表现,更为重要的是将来一生的“组织保障”是步步高升的凭据,一将功成万骨骷,是作将军的必然过程,这就是中国军人杀人从来就不眨眼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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