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轮功审判进入最终辩护
 
2002年8月8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香港政府对十六名法轮功成员的审判进入辩方做出最终辩护的阶段。与此同时,美国等地的法轮功成员纷纷致函给新闻媒体和香港的官方机构,敦促香港法院宣布被告法轮功成员无罪。

中联办门前示威

被告法轮功练功者的辩护律师星期三在总结辩护词中说,根据香港的法律,法轮功成员有权在中国驻香港的办事处-中联办门前的人行道上举行示威活动,因此法院必须宣布他们无罪。包括四名瑞士公民在内的这十六名法轮功成员今年三月十四号在代表北京当局的中联办门前示威的时候,遭到警方逮捕。

政府检查官说,这些人在示威的过程中阻碍了公众的通行,其中一些人还阻碍了警察维护公共秩序。但是 ,被告表示自己无罪,因为当时他们整齐地端坐成一条线,没有给过往行人造成不便。辩护律师说,这些法轮功成员遭逮捕的地方是一个公共场所,而香港人民有权在公共场所举行示威抗议活动。

各地成员行动

在香港法院对这些法轮功学院的审判进入最后阶段的时候,美国、澳大利亚和其它国家的法轮功成员纷纷向各大新闻媒体和香港政府机构写信和发电子邮件,敦促法院宣布被告无罪。

法轮功在1999年被中国政府定为邪教,并受到当局的广泛镇压。法轮功人士指称,可能有几百名练功者被当局镇压致死。在享受自治的香港,法轮功依然是合法的。观察人士说,香港法院对这十六名法轮功学员的审判,将考验香港人能否真正继续享受言论和集会自由。

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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