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爷欠“忍”,乱搞男女关系?
 
作者:凌锋
 
2002年8月1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50岁的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和25岁的中国跳水国手伏明霞的恋情最近喜事频传。虽然今年3月公开恋情时伏明霞曾说过,到读完书以后才谈婚论嫁,但是7月28日香港媒体突然报导梁伏已经在美国秘密结婚,当记者对梁锦松提有关问题时,梁都以“私事”为由,拒绝回答。在媒体百般追击下,梁锦松才在7月30日晚上发表新闻稿,宣布他们已经于7月15日在夏威夷注册结婚。

到8月11日,事态又有进一步发展。香港媒体报导伏明霞已经怀孕,预产期在明年3月左右。对此,梁锦松不承认也不否认。由于媒体蜂拥采访,以致梁锦松在开车时不小心压伤了一位记者的脚部。可见这个消息的轰动效应。

但是香港媒体在报导这个消息时,也自相矛盾。一方面说伏明霞是婚前怀孕,他们是“奉子成婚”;另一方面又说不是,因为是在注册登记以后才发现怀孕云云。显然是不想破坏这对“金童玉女”的形象,用心可谓良苦。

其实,现代社会的开放观念,这种情况比较普遍,根本不必刻意掩饰,以免越描越黑。问题梁锦松是个官员,是新委任的香港“问责”高官,也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官员,这个情况就不同于资本主义腐朽制度下的资产阶级官员了。

众所周知,虽然中共官员的腐败程度尤甚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官员,但是表面上他们还是道貌岸然。在公开场合还是否定“婚前性行为”和“婚外性行为”,判定这些是“鬼混”、“流氓行为”、“乱搞男女关系”等等。中国的高等院校还规定在校读书期间不准结婚。因此梁锦松必须强调“一国两制”中的“两制”才可以避免上述的指控,但这同他及特首董建华强调“一国”的理念相违背,不知该如何是好?

而特首董建华一向强调他是儒家治港。儒家并不否定三妻四妾,但必须明媒正娶,婚前是“男女授受不亲”,梁伏可说是大大逾矩。在董建华最近强调高官必须“问责”的情况下,不知道梁锦松该如何向他的董家长负责?

这种种烦恼都在于梁锦松的“一念之差”,自己修炼不到家,欠了个“忍”字,才犯这个错。不过梁锦松也不必担心会影响形象或官运,只要中共十六大修改党章,把“三个代表”列入,在资本家可以入党的情况下,资本主义的腐朽生活也必然随之合法化,二奶到十奶都不成问题,何况婚前或婚外因为欠个“忍”字所犯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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