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影憧憧的網吧大火(之一)
 
小石頭
 
2002年7月7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2002年6月16日凌晨,北京市海淀區學院路的「藍極速」網吧發生一起離奇縱火案,燒死25名無辜百姓,燒傷13名。這起網吧縱火案之後,中國大陸包括香港在內,掀起了席捲全國的查封網吧的運動。

說這起縱火案離奇,是因爲這把大火發生的時機離奇,燒得離奇,事後的處理離奇。

(一)發生的時機離奇

當權者對網吧早已切齒有年了。從2001年4月開始的全國範圍整頓網吧直到當年年底,8個月內整了近10萬家網吧,罰款、罰沒不計其數,各地警察大發利市。

但是還不夠。

今年6月11日,在北京召開了「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治理動員大會」。會上決定,至今年10月1日前,北京市將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對「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的專項治理行動。據稱「此次專項治理行動的重點是,堅決整治「網吧」等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中出現的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社會穩定,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傳播淫穢、色情、暴力、賭博等有害信息。」

這場大會5天之後,學院路網吧就燃起大火,真是不遲不早,恰到好處。可是天下哪有這樣巧的事?「動員大會」怎麼動員出一場大火來?往下看看小石頭的分析,讀者自會心明眼亮。

(二)好買賣──「1.8升汽油」,查封全國網吧

我們先談談事後的處理。僅北京市一地,截止到6月23日,出動了四萬兩千七百八十二人次對全市網吧進行查封,同時在各大報紙上刊登「舉報電話」,鼓勵市民「舉報」(也就是告密)所謂「黑網吧」。(這來自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吉林在6月23日的「打擊網吧工作部署會議」上的報告。)原因呢?據說是因爲黑網吧「消防設施不完善」。那麼人們不禁會問,你北京市政府、中南海的消防設施應該是夠完善的吧?讓那兩個小毛頭──13歲的「張某」、14歲的「宋某」澆上「1.8升汽油」不是一樣着大火嗎?是不是應該把你賈慶林、江澤民給查封了?我看很有這個必要。別忘了這是縱火,不是失火,跟消防設施不完善有什麼關係?北京市歷年來春節放鞭炮燒了多少倉庫、學校、住家,最後也只聽說有個「禁放鞭炮的條例」,沒聽說查禁全市倉庫,查禁全市學校,查禁全市住家。按照賈慶林的邏輯,這些倉庫、學校、住家「消防設施不完善」啊!

哪裏出事就查封哪裏,追捕哪裏的管理者,根據這個邏輯,中國多少飛機墜毀,多少礦井爆炸,多少橋樑倒塌,多少毒米毒油毒面粉毒瓜子,這個國家的頭頭腦腦們,早就該統統下大獄了。可他們不還是在百姓頭上作威作福嗎?

隨着北京的縱火案,全國範圍內開始查封網吧,媒體對網吧一致聲討,所有的罪惡似乎都是從網吧發生的。

比如,河南偃師市諸葛鎮中學初一學生被四名本校高年級學生尋仇在網吧找到,拉出網吧後打死,因此網吧就被查封。這真是荒唐:殺人者是諸葛鎮中學的學生,受害者是諸葛鎮中學學生,要查封也是查封這個一舉培訓出四名殺人犯的諸葛鎮中學啊,爲什麼查封網吧?

廣州也很懂得湊趣,6月22日上午9點20分左右,廣州市白雲區先烈東橫路11號一間網吧適時地燃起熊熊大火,員工宿舍被焚燬,據現場消防隊員介紹,「火災來得好像十分突然」,同時,「警方立即封鎖了現場」,這一手也是跟北京市政府學的。然後大家被告知:「起火的原因還得要進一步調查才能夠知道。」

(三)黑網吧?白網吧?

各個渠道的報道告訴我們:這次起火的「藍極速」網吧是所謂的「黑網吧」,也就是營業手續不全的網吧。可是我在北京的一個記者朋友到現場調查後,卻發現背後大大的有貓膩。

帶着沉重的心情,我來到了火災現場。我在石油大院裏和院內居民聊天,當說到網吧開業不到一個月時,一位居民把眼一瞪說:「誰說的?!」我詫異的回答:「新聞裏呀?」他說:「胡說!」。然後他告訴我說:這個網吧至少兩年前就開業了,只不過當時是在馬路邊上一家房屋裏,後來因爲拆遷,搬到大院裏面來了。而那個房屋是今年4月15日才開始拆除的,也就是網吧搬進大院開業以後,原營業場所已經空了才開始拆除的。那麼從4.15到6.16起火,這家網吧實際已經在石油大院內開業兩個多月了。另一位居民也明確說網吧開業已有兩個多月了,他們還多次進去過。並且在場居民們一致認爲,新聞中卻把它說成開業才半個多月是有「鬼名堂」。

那麼這裏就有一個問題:此網吧已開業兩年多了,兩年前開業的網吧那時環境還是比較寬鬆的,審批很容易,辦理「三證」應該不是難事,老闆不會兩年多還沒有辦齊所需證件。這最起碼說明它有工商營業執照,而且它在馬路邊上營業,很容易被工商、城管監察、公安查到。而北京經過去年到今年一年多的反覆對網吧「清理、整頓、治理」,如果它沒有營業執照,肯定早給封了。所以,報道中說其是非法經營是有很大疑問的。

可是新華社的報道完全抹去了它開業已兩年多的這一重要事實,而且把其在大院內也已開業至少兩個月說它開業不到半個多月。

但是,謊話編得再圓,也會露出破綻。《生活時報》記者孫展、葉斌於6月17日報道,「藍極速網吧是因原址拆遷而搬來的,裝修完開業只一個多月。」;《三聯生活週刊》記者巫昂莊山、實習記者郝利瓊報道,「……羅來(化名),是「藍極速」網吧的網管。據他親戚說,他是因爲別人介紹從郊區農村來這裏打工的。他的網絡技術全靠自學,已經在這個網吧做了一年了」,這說明,「藍極速」網吧起碼開了一年了。

石油大院的居民還講,出事以後,公安把附近的店鋪強行關閉了5天,不準店鋪業主們進出。同時公安向他們了解情況而且還做了筆錄,有他們的簽字。以北京公安對此次事件的重視程度,怎麼會連業主開業兩年多還是半個多月這樣一個重大基本事實都搞錯了呢?!

那爲什麼還硬要這樣報道呢?其目的很明顯,就是想給人造成一種認識:網吧老闆急着開業,還沒有來得及辦理執照──他是「非法」經營。這樣就可以完全推脫管理部門的責任,把責任栽到網吧的頭上,放手進行打擊了。這樣混淆是非,是爲當權者打擊、取締網吧製造藉口、創造輿論。栽贓陷害、挑動羣衆鬥羣衆、從中達到自己的不可告人目的,這是自XX黨在江西「革命根據地」抓「AB團」特務以來的一貫手法。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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