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在纽约的两个官司
 
作者:林保华
 
2002年6月21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国银行在纽约正面临两个官司:

第一个是同周强、刘萍夫妇的官司。这是前行长王雪冰留下来的苏州屎。这个官司又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纽约中银告他们诈骗,另一方面是他们反控中银内部危机的“草率、鲁莽”使他们成为代罪羔羊。他们之间涉及呆帐的款项达到3400万美元。周、刘的其中一间公司叫“扬美”,不是发“扬美”国精神,而是扬(州)美(国)之意;扬州是江核心的家乡,因此搬出“扬州”二字,抵得上上亿美元的信用,所以中国银行源源不绝,不需查核贷款给他们。这场官司正在开审,输赢如何还不得而知。中国银行方面当年的高层全部避席,他们是代表国家的金枝玉叶,却是丑闻沾身,岂可轻易亮相丢国家的脸?可怜被周、刘告的一位负责贷款的职员杨某,声称那样大的数额他哪里有权决定,还不是奉命行事?

由于中国银行太多黑幕不能亮出来,以免损及党国形象,因此要打赢这场官司并不容易。就算赢了,人家已经宣布破产,又能奈何?反正是国家的钱,只要江泽民不肉痛,谁拿不都一样?

第二个官司是总部在纽约的中国人权告中国银行。事缘1999年他们寄2万美元给北京的一个难属,但是在中国银行通知他们取走后就立刻被中共当局没收。

如果不是中国银行通风报信,中国政府不可能知道这件事。但是因为中国银行是国有企业,必须服从党的领导,因此有义务报告这个情况,但是既然它违反保密原则,串通政府掠夺民脂民膏,因此它自然也要负起责任来。

中共的国有银行对贪官污吏和犯罪分子出手阔绰,对老百姓则是寸金必榨,从这两个官司中可以反映出来。在中国,这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事,然而到了美国,要按美国法律办事,且看结果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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