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民必须挺身敦促政府重返法律 (图)
 
作者:明居正教授 (台湾大学政治系系主任)
 
2002年4月2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日前香港警方逮捕了十余位在中联办门口附近示威的法轮功学员,并声称要对这些学员提出法律告诉,在香港与国际上都引发了相当的议论。这件事情乍看之下本属平常,因为中国大陆官方也就是这么办的,但是深思之后,发觉其实它对于香港的「一国两制」体系已经产生了很大的冲击,因此很有必要来深入剖析。图:维护「一国两制」才能保持香港的经济繁荣。图为香港金融地带夜景(法新社)。

*事件本身的可议之处

任何国家,不论其为民主抑为专制,都有维护秩序的需求。其间的差异只在于:在专制国家中对于「秩序」的要求标准比一般国家高得多,而当它觉得秩序受到挑战时所采取的镇压手段要严厉得多,而民主国家则反是。作为中国一部分的香港自亦不例外。香港在英国人百余年的统治之下,并未建立民主,但是却建立了一套基本上完善的法律制度,香港一个半世纪来的繁荣可以说就是建基于这套法律之上的。

此次法轮功学员的「示威」,如果我们称之为「示威」的话,其地点距离中联办车辆出入口十余尺,整个人行道宽三十余尺,并不至于妨碍交通。论人数则只是西人学员四人,外加前来声援的香港本地学员十二人,一共只有十六人。论其行为则只是拉了一面横幅并静坐练功,既无激情的口号又无吵杂的喧嚣,而因此就被警方强力取缔,所以取缔的本身的确是有可争议之处。

*对于「一国两制」的冲击

这件事情看来虽小,但是它对于香港的「一国两制」其实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

一九八0年年代,邓小平与英国谈判收回香港时,为了化解英国与香港民众的疑虑,所以推出了「一国两制」。简言之,北京要的是「一国」,而香港得到了「两制」。在邓小平的设想中,「两制」是香港未来持续保持繁荣安定的最大保障。邓本人非常清楚,如果变成了「一国一制」,则不但香港的繁荣安定无法保持,香港反而会变成北京的包袱。进言之,所谓「两制」就是说香港的制度要有其特色,绝对不能和大陆内地一样,否则就不成其为「两制」了。而要维持这个「两制」,就要有「三个不变」:社会制度不变、生活方式不变以及法律制度基本不变。也就是后来人们口中的「马照跑,舞照跳」。

所以当时邓小平要收回香港时可谓煞费苦心。那么这套「一国两制」的安排会被谁所破坏呢?按照中共向来的「阶级斗争警惕性」来说,问题必然来自外边。所以不甘心失去香港的英国、反华亡华之心不死的美国、甚至身处台湾的「国民党」都是可能的嫌疑犯。

如果按照它的逻辑来看,这些疑虑都不是没有道理的。但是从事实的发展来看,真正对香港的「一国两制」会带来根本性破坏的,其实只能是北京中央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这个道理很简单。因为在香港所实行的制度究竟是「一制」或是「两制」,其分际只能掌握在北京或香港的手中,其它的政治力量——不论是英国、美国或是台湾——是完全无法产生影响的。当然,对这个分际的掌握,北京的力量又远远大于香港。因为如果香港对于这个分际掌握得不好,北京有充分的权威去加以纠正。但是如果破坏分际的力量来自北京,香港是绝对无力抗衡的。

在香港的「一国两制」之下,宗教信仰与集会游行原本是市民的合法权利,这与大陆内地是有明显区别的。这次香港警方拘捕法轮功学员的事件,其原始的推动力量来自何处我们还不清楚。如果它是来自香港特区政府的主动,则北京为了维护「一国两制」对于香港市民以及国际社会的可信度,就必须加以纠正,而且这是它可以作得到的。反之,如果这个压力是来自北京的话,人们就不得不为香港「一国两制」的未来而忧虑了。

*如何维护「一国两制」

明白了对于「一国两制」伤害的真正来源之后,如何维护的问题也就容易解决了。首先是北京必须发挥自制,在「一国」的大前提下,真正尊重「两制」的特殊性。这种尊重不能只是表面的或是口头的,必须落实到行为尤其是法律运作和制度的层面。其次是香港特区政府。港府必须要自觉地维护这种两制的特殊性:一方面也要自制,不能在心态上事事逢迎北京;另一方面,当北京的行为「出格」时,要站在一国两制的理上,与北京充分沟通,提醒后者尊重两制的特殊性。第三则是香港市民。在现代社会中,人民固然有守法的义务,但是当政府自身不守法时,人民亦必须挺身而出敦促政府回到法律上来。否则今天发生在十余位法轮功学员身上的事情,明天就有可能成为政府对待每一位香港市民的作法了。

平心而论,对于处在特殊时空的大陆和香港而言,一国两制是个不错的安排。如果真正信守的话,它未来有可能对于全中华民族都会带来好处。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见,「一国两制」的维护确实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它还需要人们持续的关注和努力才有可能成长和茁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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