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朱先生的報告談點看法:言論管制是真正在亡種滅族
 
張雁
 
2002年3月8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一年一度的中國「議會」正在「代替」而不是「代表」我們討論有關我們切身利益的大事,《政府工作報告》仍然沒有脫離政府自我表揚和任意計劃我們未來的的基本特徵。

我沒有看到這個報告的原文,但間接得知有要求政府部門嚴格管理互聯網路的內容,似乎一些代表對次呼聲很高。

這是令人遺憾的。

在這樣一個資訊時代仍然堅持這種愚民政策,這實際上是一種倒退。一方面,資訊的封鎖不相信人民的理性判斷能力,或者太相信人民的理性判斷能力,但無論如何,剝奪人民的資訊交通自由,是對公民權的嚴重侵犯。

在今天,我們仍然過著一種資訊失真的文化生活,這本身就是對這個資訊時代的侮辱。問題更具有諷刺意味的是,互聯網路的發明不僅沒有使中國人充分得到它的好處,反而增加了額外的負擔──因爲毫無疑問,控制網路增加了政府的投資,而增加的這些封鎖資訊的成本肯定是用之慾管制而取之於民的,沒有人知道,這些年在這方面的開支有多少。一言以蔽之,這些反對談論自由的「轉移支付」恰恰用的是納稅人的錢。

90年代評論界一個普遍共識是民族道德水平的下降和漢語網路文化的痞子化,而其中一個主要原因是言論管制造成的。中國人有話不好好說是因爲沒有好好說的言論空間,就自然無法形成理性交談的傳統。這事實上意味著一種文化滅絕性的危機。從這種意義上說,言論管制是真正在亡種滅族。如果說一個民族的語言就是一個民族的靈魂,那麼管制網路是使中國心靈失去最後的拯救機會──因爲管制網路僅僅發揮了互聯網路的不負責任的胡言亂語這方面的「優勢」,卻沒有發揮它開闢新的公共空間方面的建設性優勢。

不寐之夜的關閉也說明了中國對互聯網路的管制不是太鬆了,而是太嚴了。在塔利班時期,這種狀況被推到極端。但是,爲什麼我們這裏年復一年地把這個方向看成的一個「進步文化的進步方向」呢?

基於納稅人的權利和公民權利兩方面的理由,基於我自己的「民族主義」,我強烈呼籲中國政府進一步開放互聯網,取消對海外媒體的封閉和電子郵件的監控,儘快恢復思想境界和不寐之夜這樣的優秀網站,並作出賠償和道歉。我也呼籲所有有責任感的網民一起呼籲當局尊重我們的知情權,捍衛我們的網民民權。更希望中國政府做一個副責任的大國,不僅對國際社會是這樣,對自己的國民尤其應該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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