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己私利害一方百姓──評董建華在香港踐踏人權之所爲
 
李良
 
2002年3月2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1996年,董建華在"小圈子選舉"中當選爲香港特首,當時有四名候選人出來參選,那時的香港人民尚沒有徹底看清這位「新特首」的真實面孔。短短的6年,香港由一個自由、繁榮、民主的東方明珠,迅速地蛻變爲今日的百業蕭然、民怨沸騰、靠吃以前政府的財政積累維持。而首當其責的董建華,卻依然能夠在百分之七十七的香港民衆希望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特區行政長官的情況下,坦然地以「除了四五行動成員推舉的「懂愛港」的小狗參選外、無人蔘加競爭」的「驕傲成績」,連任香港的首席行政長官。爲什麼呢?

<<詩經>>曰:投之以木瓜、報之以瓊瑤。董建華以一介商賈,在一夜之間,搖升爲香港的特首。若論資歷和民望,顯然他不如現已辭職的陳方安生。然而,董長期與中共的密切往來,加上董的「善解人意」,使得董爲北京政府「欽定」,連任「特首」。作爲回報,董建華自然要「惟江澤民之馬首是瞻」。政治利益的腐臭,自然使得董建華這樣的官員趨之若騖了。至於說,香港民衆的權益,多半都是可以爲了某些官員的美好前程,犧牲給北京政府的了。

君不見,2002年的3月14日,香港警方在中聯辦指使下,以五比一的警力,用暴力手段將十六名在中聯辦門外和平絕食靜坐的法輪功學員抬走。有五名學員當場受傷並在事後被警員押送到醫院驗傷。而香港警方卻惡人先告狀,場後演出了一場賊喊捉賊的醜劇,聲稱有五名警員被打傷,並在15日以「阻街」爲由提出起訴。

在此次事件中,港警的手段酷似大陸政府對法輪功羣體的鎮壓:造謠、欺騙、暴力。香港的言論集會自由的再一次面臨嚴峻挑戰。港警在此事件中扮演的不光彩角色已引起國際上的嚴重關注。除美聯社、德新社發出電訊外,《紐約時報》、《洛杉磯時報》、英國《金融時報》、《泰晤士報》及英國廣播公司的網上新聞,均報道了此事件。這次瑞士和香港的法輪功民衆在中聯辦外打坐練功,和世界各地法輪功的其他活動一樣,只是爲了講清真相,呼籲停止迫害和虐殺。除了使江澤民以及香港中聯辦的個別人感到不舒服外,沒有給香港人的生活帶來任何不便。

可是,在董建華的眼裏,這些人的正常訴求,揭穿了他的頂頭上司江澤民在大陸殘害百姓、爲非作歹的醜惡嘴臉,倘若不予以制止,豈不危及「董大特首」的官運亨通、再次連任?所以,一定要找出碴子來,予以鎮壓。可惜的是,香港畢竟不是北京,香港的警察,還不能象他們的北京同行那樣將在場的記者逮捕沒收膠捲,還不能將攝影的人以「泄露國家機密罪」判刑,所以我們還能在這些照片上看到,動用武力的正是香港警察。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董建華的媚態,真可謂貽笑天下。

雖然,法輪功問題只是有關香港民衆人權的一個個例,但是,民衆從董建華的所爲當中,清清楚楚地看到了在他面臨個人利益與公衆權益之間的選擇時,甘願「爲一己之私、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韙」的心態。賈人之心,其毒可見!

看看歷史上的清廉之士吧:海瑞死後,妒忌他的御史,去他家中看到的是家徒四壁,一貧如洗。爲海瑞送葬的百姓,不絕於途。董特首,相比之下,你爲了討好大陸的極權政府,置香港近千萬的民計民生於不顧,還信誓旦旦「愛民如己」,不覺得羞愧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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