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街──在至少可八人並行的街道上都是警察 (圖)
 
2002年3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警方首次對法輪功學員作出刑事起訴,前日在中央駐港聯絡辦公室門外絕食靜坐,遭警方以阻街爲理由強行抬走的十六名本港及瑞士法輪功學員,昨日被落案控告在公衆地方擺放橫額及絕食造成阻礙兩項罪名,在西區裁判署提堂。裁判官唐文批准四男十二女被告以五百元現金保釋候審,條件是不得離開香港,案件押後本月二十二日再提訊。

阻街──在至少八個人可並排走路的街道上,我們看到的都是警察。


據蘋果日報16日報導,警方首次引用《簡易程序治序條例》控告法輪功學員,兩項控罪指十六名法輪功學員於本月十四日在幹諾道西中聯辦門外,無合法權限、解釋及合理理由,留下兩尺乘五尺的橫額以及絕食,可能對公衆地方人士造成不便及阻礙。如裁定罪成,最高可判監三個月或罰款五千元。

*港官法庭搜錢包:「我們也可以接受美元」

法庭檢控主任張恩明在庭上指出,上述兩罪屬於暫控罪名,控方將尋求律政司指示,考慮是否修改或增加其他控罪。

警方安排十多名庭警在庭內維持秩序,與十六名被告法輪功學員差不多是一對一,庭外亦有大批警員守,由於各被告分別操瑞士德語、本地話及普通話,裁判官安排三種語文傳譯。

裁判官唐文詢問各被告是否有五百元現金交保釋金時,其中瑞士法輪功學員林維國表示身上沒有港幣,裁判官竟主動要求查看林的銀包,更從銀包掏出一張一百美元鈔票,笑嘻嘻說「我們也可以接受美元」,這種「掏銀包」做法在法庭罕見。他又對部分被告說「我看見你有足夠現金,幫一下其他人吧」,十六名被告終互相幫忙交足保釋金。瑞士駐港領事館昨也有派代表旁聽審訊,協助瑞士法輪功學員辦理保釋事宜。

*港學員警署練功

在前日發生衝突後,瑞士法輪功學員昨晨重返中聯辦外的行人路繼續第二天絕食,但前日發生衝突的中聯辦旗杆附近路面,則被警方圍起鐵馬,封鎖接近三分二,較前日法輪功學員被指絕食阻街的範圍大出幾倍。至昨午三時,四名瑞士學員在一羣香港學員聲援下,從中聯辦遊行到西區警署續保,香港學員在警署門外打坐練功。

香港法輪佛學會發言人簡鴻章對首次有法輪功學員被起訴感到「好震驚」。

案件編號:WSCC548/2002

*「對一國兩制好失望」

對專程從瑞士來港,打算在香港這片中國土地向當權者絕食抗議的法輪功學員Erich Bachmann來說,今次因絕食而被拘控,絕對不是一件值得懷念的樂事,他說:「It pains my heart!(它令我感到心痛!)」。

Erich堅持自己當日坐於中聯辦門外絕食練功並沒有阻街,今次明顯是一次政治檢控,香港警方非但沒有從支持人權的角度出發,反而禁止他們說出中國鎮壓法輪功的事實,令人失望。他在歐洲修練法輪功三年,原計劃來港絕食三天後,下週二返回瑞士出席法輪心得交流會和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議,但這一切已因面臨起訴而取消。

另一名瑞士籍的法輪功學員林維國則感到無奈,並擔心自己在瑞士的工作會否受影響,對香港落實一國兩制更感到懷疑:「對一國兩制好失望,我沒有犯法,香港令人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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