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露江胡鬥現況的一張難得的照片!(圖)
 
田恬
 
2002年12月15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人民網12月5日發表了一篇文章,題目是《早餐吃了個怪蛋 敲開一層蛋殼還有一層蛋殼》。爲此俺寫了一篇文章《一條世界上聞所未聞的新聞》,依俺看,外面那層只有少許蛋清的多餘蛋殼就是暗諷江澤民,明明人家政治局常委會是一個完整的「蛋」,可它硬要包在外面,充大瓣兒蒜。

現在江澤民不但在大陸搞獨裁,還給香港搞了個23條,這個23條可是衝着全世界所有人去的!不管你皮膚是黃的、白的、還是黑的,黃頭髮還是藍眼睛,只要到香港,不管居住、旅遊還是做生意,統統包括在內。

什麼?您還不知道老江的馬屁精董建華在香港搞了個基本法23條立法諮詢條例?俺給您準備下了,您看了下面這23條中的一小部份內容就得嚇出一身冷汗:

1、條文規定在中國大陸內任何以國家安全爲由被取締的團體,其分組織在香港隨時被取締,港府無須任何獨立調查。換言之,大陸怎麼做,香港就跟着做。

2、條文中還有意偷換概念,混淆國家與政府的概念。在民主自由的國家,公民有監視、彈劾政府的權利,而在23條立法中規定反對政府就是反對國家。

3、23條立法中授予警方的權力過大:如警方不需要有法庭手令可隨時進入民宅搜索、拘捕,無需證據,警方的懷疑就構成證據。

4、任何港府認爲是煽動性的言論都可入罪,無論此言論是口頭的,書面的,還是電子形式的;發表此言論的人有罪,聽到的人有罪,知情不報者還有罪。

5、如是香港永久居民,不管身在何方,都受此法律限制,如違反23條可被引渡回港;在香港內的人,無論國籍如何(包括過境者和來訪者),都受23條立法的限制。輕者一般入獄7年,重者終生監禁。

俺早就說過,照江澤民這樣搞下去,中國一定會生出來許多怪東西。爲什麼呢?老江不讓人說話,那動物出來抗議總不能說是犯了23條,要判終身監禁吧?

12月5日人民網剛剛報導了母雞生怪蛋,這回老母豬也跟着忿忿不平啦!

人民網12月13日轉載《燕趙都市報》當日的文章《小豬2個腦袋3隻眼 同胞四兄弟只有這頭怪》 。報導說,12月11日,河北省新樂市邯邰鎮香城村一農戶家的母豬生下了一隻奇怪的小豬,這個小豬長着兩個腦袋、兩張嘴、三隻眼,村裏人對此嘖嘖稱奇。

文章說,接到反映後,記者來到了該農戶的家裏。這隻體重1000克的白色小豬確實長着兩個頭、三隻眼睛、兩張嘴,其眼、嘴及頭以外的其他部位與正常小豬沒有差別,只是兩個頭連在一起,一隻眼位於中間與其他兩隻「共用」。

您看看,「兩個頭、三隻眼睛、兩張嘴」!這不是反映出當今咱黨中央的狀況嗎?本來只有一個頭兒,現在第四代一接班,按理來說還應該是一個頭兒,結果江澤民硬賴在軍委主席的位子上不下去,現在就成了兩個頭(江頭兒和胡頭兒),兩張嘴同時髮指示,這樣新華社和人民日報發出的聲音自然就不一樣了,江氏把持的新華社把江澤民的大照片登在胡前面,江出席的會議、講的話都登在頭版頭條,而新中宣部長指揮得了的人民日報把胡錦濤的活動放在頭版頭條,而讓江澤民在一邊「稍息」。

還有更絕的!

「只是兩個頭連在一起,一隻眼位於中間與其他兩隻「共用」」,如果咱黨中央兩個頭不連在一起,那就是「割據」局面了,割據一定要有軍人蔘政,軍方分裂各保其主,按照胡錦濤的個性,不到要掉腦袋的程度,估計他不會走到這一步。所以明明是兩個頭,但還連着;明明各有各的眼,但還維持一隻「共用」,這隻怪豬不是把黨媽媽那點兒絕密揭露得體無完膚了嗎?

文章還說,據這家的主人說,這個母豬是他們家自小用玉米面、麥麩等喂大的,這是它第三次「生產」,前兩次產下的18只小豬都很正常。上午7時30分左右,他家的母豬開始生產,生下的第一個就是這個奇怪小豬,後面產下的三個小豬都很正常。

咋就這麼巧,生下的第一隻是怪豬?俺猜,是老母豬在罵老江:不管中共怎麼折騰,怎麼內鬥,八十幾年來此等怪事還是第一次出現。

文章最後把主題點明嘍:「河北省農科學院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小豬其實就是動物變異的產物,母豬在受孕過程中可能受到了某種因素的影響,形成了一個非正常的胎體。」

中共十六大在「受孕過程中」受了什麼因素的影響,媒體早就揭了個底兒掉,俺在此就不羅嗦了。


老江不下臺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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