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报
 

也谈“高贵”

寒江月

【人民报消息】几年前回国探亲,正当盛夏,骄阳炎炎如火。

有天早上读报,见一篇报道,说是一帮佣老妇,夜里不耐斗室内的酷热,于三楼阳台上架块木板,卧于其上纳凉。不知何时,竟翻身掉落,不幸身亡。报道说,因为无人得知老妇的雇主或家人,因此,无人为其收尸。报道还配了一幅照片,老妇的尸体无遮无盖,暴露街头。老妇夜半身亡,到记者拍照时,老妇已经在火热的骄阳下暴尸街头若干小时了。

这件往事,与“高贵”本来是扯不上关系的。可是,在(论坛上)一片对“高贵”的讨论中,不知道为什么,这件事突然浮了出来。

“高贵精神“?什么是“精神”?我不知道。一个人,一个具体的,非抽象的人,怎样才算具有高贵的“精神”?我就更不知道了。要判断一个人是否有“高贵精神“,我只能看这个人是否有“高贵”的行为。“精神”离我们太远,让上帝去判断吧。

高贵的行为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并不需要特别的素质,特别的知识,特别的能力,特别的勇气,只需要一点:悲悯的情怀。别告诉我人人生来平等,我不是昨天才出生。人人平等拥有的只有一点:只要愿意,谁都可以有高贵的行为。

人只是人,如此而已。其他的一切,都是外来的附加。我们只需把人仅仅当做人来对待就行了。在一个不把人当做人的社会里,一个人能超越一切主义,派别,宗教等等等等,把身边的每个人当人对待,为他们做些什么,哪怕是一点儿小事,这行为就算是高贵的行为了。就这么简单。

当我读到刘晓波先生文集里他痛斥知识精英们对法轮功普通信徒的悲惨境遇视而不见时,我不能不为其折服。在人人皆曰可杀的肃杀气氛中,能看到并关注这些普通人的悲惨,不把他们当做“邪教分子”,而把他们当成是与你我一样的普通人,为他们大声疾呼,这种行为在我看来,是高贵的行为。我没必要去研究他的“精神”是否高贵,他的“动机”是否高贵,他是否从来就高贵,他是否还会继续高贵。

太多的“精英”们把脑袋藏在云端,对草根阶层的苦难视而不见。有一天,与一位官员聊天,谈到下岗工人的问题时,他轻松地说:“社会转型期间,一部分人付出代价是不可避免的嘛。”我望着他的眼晴,问:“为什么是‘他们’那部分人,不是‘你们’这部分人?”

所以,我不管什么“高贵精神”,我只看重高贵的行为。如果,那一天,在骄阳如火的街头,有一个路人看见老妇的尸体,停下来,到旁边的店里买一块布,盖在尸体上,遮住旁人的目光,给死去的老妇一点点尊严,这就是高贵的行为。哪怕下一分钟他将去作奸犯科,在那一刹那间,他是高贵的。

在这个主义、派别以及口水泛滥成灾的世界上,如果还有一个“主义”有点意义,那就是:人道主义。其他的,没有也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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