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处决陈正平 共和国头号大毒杀案一了百了
 
2002年10月14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南京汤山下毒案嫌犯陈正平今天在南京被枪决伏法。据大陆中央电视台报导,这起下毒案造成三百多人中毒,其中四十二人死亡。

据中央社台北十四日电,报导指出,被告陈正平三十二岁,南京市浦口区乌江镇商业村人,一九九二年曾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陈正平见陈宗武面食店生意兴隆,遂怀恨在心,意图报复。

报导说,九月十三日晚间十一时许,陈正平潜入正武面食店,将剧毒鼠药「毒鼠强」投放到该店食品原料内,造成三百多人中毒,案发至今已有四十二人死亡。

报导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陈正平提出上诉,但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

陈正平制造了共和国头号大毒杀案,按中共说法,造成三百多人中毒,四十二人死亡,却还要上诉?的确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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