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人民大會堂到小型會議廳──誓死捍衛「人民公僕」形象
 
2002年1月4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綜觀近年來官員腐敗案件,發現其中的一個共同點就是貪官的背後多有一個「貪內助」在幫助官員或者直接受賄,以至於官員腐敗出現一個奇特的現象,每倒下一個官員,其家人,尤其是妻子也難逃其責,雙雙甚至更多的家人進了監獄。

   據中國青年報統計:

   孟慶平:原湖北省副省長,曾7次通過妻子鄭秀英之手接受了個體戶莊某的賄賂計14.5萬元人民幣,10萬元港幣。

   許運鴻:原浙江省寧波市委書記,其妻子、兒子從寧波金融大案的當事人手中先後收受了600萬元人民幣和若干美元、港幣。

   李樹春:任江蘇省響水縣委書記期間,共有60多人給他送錢送物,其中50多筆是其妻經手收下的。

   林國悌:湖南省機械工業局原局長,他不但肆無忌憚地利用手中權力受賄,而且攜妻帶子一起幹,和兒子共同受賄397萬元,其妻除多次參與行賄受賄交易,還負責保管和存取贓款贓物。

   肖作新:安徽省阜陽市原市長,其妻周繼美向檢察機關供述說自己「存錢有癮」,買官者、大款們等一切想從肖作新權力的口袋裏撈點實惠的人,便投周繼美所「好」,以其爲釣竿,釣到了肖作新這條大魚。在阜陽,有人說,只要周繼美收了錢,不愁肖作新不幫忙。很多時候肖作新和周繼美共唱一臺戲,與他人進行錢權交易。

   慕綏新:遼寧省瀋陽市原市委書記,他曾在鞍山任職,鞍山市菸草專賣局局長周偉趁機給慕綏新的妻子送厚禮,後來,慕綏新安排周偉擔任了瀋陽市菸草專賣局副局長,很快又提拔爲局長。

   馬向東:遼寧省瀋陽市原副市長,據統計,馬向東近3000萬元的受賄總額中,有68%與其妻章亞飛有關。1993年春節,某酒店老闆去馬家行賄,當著章亞飛的面給了馬向東7萬元,下樓時又悄悄地塞給馬向東3萬元,他就生怕「賄」不到馬向東的手裏,可謂用心良苦。

   從1984年至1999年的16年中,馬向東的受賄所得均交由章亞飛保管,少則1000元,多則數萬元,章照單全收,毫無畏懼可言。

   不久前,浙江省紀檢委宣教室向新聞界披露:1994至1999年間,浙江省各級紀檢監察部門共查處違紀黨員幹部39681人,其中縣處級幹部817人,地廳級幹部67人。在這些領導幹部經濟犯罪中,存在一個令人深思的現象:夫妻聯手作案比例很高,許多貪官後面有一個推波助瀾的「貪內助」。

   無獨有偶,山東省泰安市郊區檢察院近日也向新聞界披露:近期立案查處的37起領導幹部受賄案中,有34名案犯的「夫人」充當夫君的「收銀員」,夫妻聯手作案率高達90%以上。

   那麼,家人成了受賄掮客的原因何在?

   幾乎所有的家庭腐敗案中,妻子兒女成了受賄掮客,依靠的就是主角的權力。而這些主角如果自身就是一個貪官,如何能說服家人不去受賄?

   此外,「夫貴妻榮」,「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受這種思想的影響,領導幹部的家人往往有一種榮譽感,隨著領導幹部權力的上升,家人的貪心慾望就越來越強烈。戚火貴的妻子就是這種貪婪成性的人,在丈夫任市委書記期間,她幫助出點子、想辦法,幫助受賄達200多萬元,另有1000多萬元「來源不明」,最終被判刑16年。

   肖作新的妻子自己說她「存錢有癮」。這些貪心不足的家人在背後,可謂是營造了良好的家庭受賄的氛圍,在家裏「地位不高」的男人只能任其行事了,有些家人受賄還是瞞著掌權者本人的,在背後幹著一手交錢,一手賣官的勾當。

   事實上,領導幹部常常處在無人監督的狀態下,這爲他們受賄創造了良好的外部環境。思想上已嚴重變質的領導幹部,不僅自己大量收受賄賂,還爲家人受賄創造條件,當家人打著領導幹部的旗號在外面爲所欲爲時,不僅不去制止,相反,有的還爲家人出謀劃策,有些自己不便出頭的事情,交由家人去辦。

   觀察家道,所謂「貪官背後難少『賢內助』」不過是一種「誓死捍衛『人民公僕』形象」的亂象。在中國,從上面人民大會堂到下面小型會議禮堂,多少當家的不是在主席臺上高喊「嚴厲懲治腐敗」之際,他們的夫人子女卻在大行「可上九天攬月,可下五洋捉鱉」之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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