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交通廳特大受賄案第三個廳級官員受審
 
2002年1月16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繼李向雷、文發明受審後,今天上午,廣東省交通廳系統特大受賄案第三個廳級幹部───廣東省建委原副主任張三戒(正廳級)涉嫌受賄案在廣州市中院開庭。
  
  南方都市報報道, 張三戒,男,64歲,1998年退休,退休前是廣東省建委原副主任。檢察院公佈的案情表明,1994年初至2001年間,他利用分管審批、審覈施工企業的施工資質及工程項目的評優評獎等職務便利,收受賴某、黃某、林某等人賄送的146萬多元。
  
  1994年12月中旬,包工頭賴某經人介紹認識了張三戒,請他關注其公司資質晉升一事。賴某的公司是三級企業,想晉升爲二級。按照國家規定,三級建築企業只能承接9層以下樓層建築以及高速公路的鋪設,而二級企業則可以承接30層以下樓層建築以及高速公路路基、路面的鋪設。賴某事先給張三戒送了一萬元。12月28日,賴某的公司順利晉級,此後,賴某利用過節等時機,分四次向張三戒行賄共3萬元。
  
  在此案的偵查階段,張三戒在接受審訊時曾辯稱,如今社會「不給錢不辦事,給了錢亂辦事」,他是反其道而行之,別人沒給他錢,他把事辦得好好的,別人若硬要給他錢,他反而不爲那個人辦事。於是,很多包工頭都認爲他好,把他當作「良師益友」,逢年過節送點紅包是人之常情。  
  
  另據悉,由於張三戒涉嫌犯罪,省政協八屆第十七次常委會議已於去年12月31日撤銷了張三戒的政協廣東省第八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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