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中全會之後仍有政治風雨
 
2001年9月29日發表
 
【人民報消息】中共十五屆六中全會二十六日在北京閉幕,會議如所預期般順利通過了《中共中央關於加強改進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這次會議無疑是中共十六大之前的一次重要會議,其主要功能是爲中共十六大作好思想準備,爲中共十六大政治報告奠定理論基礎。如果拋開黨風建設決定「八要八不要」之類陳辭不談,在留下諸多政治懸疑和人事懸疑後,會議其實只有一項成果,即以中全會決定形式,對江澤民「七一講話」予以背書。同時雖然全會作出明年下半年召開中共十六大的決定,然而並不如一些分析所言,這是中共十六大前最後一次黨中央委員會的最後一次會議,可以預期在明年適當時候,還可能召開中共十五屆七中全會,爲中共十六大作出最後的政治和組織準備。

 按中共現行黨章規定,中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且可以提前不得延期舉行;中共黨的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舉行一次。這就是說,對中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會期,規定得較死,但對中共中全會的會期,規定得較爲活泛。在毛澤東時代,大搞「一言堂」,中共黨的政治生活混亂不堪,黨的會議也是興之所來地舉行,故無以爲據。在中共十一大以後,中共黨的政治生活漸漸走上正軌,中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都漸漸按時舉行,但中共黨的中全會,則因不同時段的政治需要,常有增開的現象,如中共第十三屆大會期間,曾於一九九二年十月五日至九日在北京召開九中全會,主要是要維持對趙紫陽所作的結論和宣佈對趙結束審查。

 按照慣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在每屆的最後一次中全會上,至少要通過三個議程,爲下次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作好最後的準備,一是作出關於召開下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時間地點的決定,二是討論和通過黨的中央委員會向下屆黨的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按常例還有第三項,即《中國共產黨章程》(修正案)或部份條文修正案。如果必要,還會通過其他一些有關下屆大會召開前必要的決定,如中共十屆三中全會追認華國鋒任職和恢復鄧小平職務的決議,中共十二屆七中全會確認胡耀邦辭職和趙紫陽代總書記的決定,前述中共十三屆九中全會對趙紫陽問題的決定等。

 根據中共十五屆六中全會的公報,會議主要通過《關於加強黨的作風建設的決定》,雖然作出明年下半年召開中共十六大的決定,但只是劃定大致範圍而已,這顯示六中全會將不是中共十六大之前最後一次黨的中全會,至少還需要有十五屆七中全會作出中共十六大的相關決定。中共十五屆六中全會未爲中共十六大的召開作好政治文件的準備,也未圈定具體時間,並不意味著政治議程的拉長,也不只是因循過去二十年來的政治慣例,反而顯示出中共十六大的思想準備、政治準備和組織準備的相當艱鉅。如果是大局已定,諸事順風順水,當然不必多開一次中全會,可以提早鋪平一切。中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通常要解決黨的思想理論建設、黨的組織人事建設兩大問題,十六大的召開,本來焦點集中在人事的大換屆上,但在江澤民發表「七一」講話提出中共黨建新理論之後,引發出前所未見的政治爭議,統一黨內思想,保持全黨上下政治一致,遂成爲新的課題,不解決這個問題,就會影響到中共黨章的修改、十六大政治報告的定稿,需要以黨的中全會形式來作出政治定論。

 以今次六中全會的結論來看,經過近三個月的輿論攻勢、政治反擊,江澤民只是初步穩住陣腳,六中全會的成果,也只爲其講話輕輕背書一下,在十六大中共黨章修正案的出臺、十五屆中全會向中共十六大提交的報告二大政治文件上,一時還難以有重大突破。正由於中共十六大的政治準備經歷了這一場不大不小的波折,中共十六大召開的有關文件尚未定出,組織人事準備不僅沒有全部定型,反而可能充滿變數,這變數在未來一個時期,還可能帶來風風雨雨,未來可能召開的七中全會,才是一個決戰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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