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六中全会之后仍有政治风雨
 
2001年9月29日发表
 
【人民报消息】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二十六日在北京闭幕,会议如所预期般顺利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这次会议无疑是中共十六大之前的一次重要会议,其主要功能是为中共十六大作好思想准备,为中共十六大政治报告奠定理论基础。如果抛开党风建设决定「八要八不要」之类陈辞不谈,在留下诸多政治悬疑和人事悬疑后,会议其实只有一项成果,即以中全会决定形式,对江泽民「七一讲话」予以背书。同时虽然全会作出明年下半年召开中共十六大的决定,然而并不如一些分析所言,这是中共十六大前最后一次党中央委员会的最后一次会议,可以预期在明年适当时候,还可能召开中共十五届七中全会,为中共十六大作出最后的政治和组织准备。

 按中共现行党章规定,中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每五年举行一次,且可以提前不得延期举行;中共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中央政治局召集,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这就是说,对中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会期,规定得较死,但对中共中全会的会期,规定得较为活泛。在毛泽东时代,大搞「一言堂」,中共党的政治生活混乱不堪,党的会议也是兴之所来地举行,故无以为据。在中共十一大以后,中共党的政治生活渐渐走上正轨,中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都渐渐按时举行,但中共党的中全会,则因不同时段的政治需要,常有增开的现象,如中共第十三届大会期间,曾于一九九二年十月五日至九日在北京召开九中全会,主要是要维持对赵紫阳所作的结论和宣布对赵结束审查。

 按照惯例,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集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在每届的最后一次中全会上,至少要通过三个议程,为下次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作好最后的准备,一是作出关于召开下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时间地点的决定,二是讨论和通过党的中央委员会向下届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按常例还有第三项,即《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或部份条文修正案。如果必要,还会通过其他一些有关下届大会召开前必要的决定,如中共十届三中全会追认华国锋任职和恢复邓小平职务的决议,中共十二届七中全会确认胡耀邦辞职和赵紫阳代总书记的决定,前述中共十三届九中全会对赵紫阳问题的决定等。

 根据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的公报,会议主要通过《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虽然作出明年下半年召开中共十六大的决定,但只是划定大致范围而已,这显示六中全会将不是中共十六大之前最后一次党的中全会,至少还需要有十五届七中全会作出中共十六大的相关决定。中共十五届六中全会未为中共十六大的召开作好政治文件的准备,也未圈定具体时间,并不意味著政治议程的拉长,也不只是因循过去二十年来的政治惯例,反而显示出中共十六大的思想准备、政治准备和组织准备的相当艰巨。如果是大局已定,诸事顺风顺水,当然不必多开一次中全会,可以提早铺平一切。中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通常要解决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党的组织人事建设两大问题,十六大的召开,本来焦点集中在人事的大换届上,但在江泽民发表「七一」讲话提出中共党建新理论之后,引发出前所未见的政治争议,统一党内思想,保持全党上下政治一致,遂成为新的课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就会影响到中共党章的修改、十六大政治报告的定稿,需要以党的中全会形式来作出政治定论。

 以今次六中全会的结论来看,经过近三个月的舆论攻势、政治反击,江泽民只是初步稳住阵脚,六中全会的成果,也只为其讲话轻轻背书一下,在十六大中共党章修正案的出台、十五届中全会向中共十六大提交的报告二大政治文件上,一时还难以有重大突破。正由于中共十六大的政治准备经历了这一场不大不小的波折,中共十六大召开的有关文件尚未定出,组织人事准备不仅没有全部定型,反而可能充满变数,这变数在未来一个时期,还可能带来风风雨雨,未来可能召开的七中全会,才是一个决战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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